“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 (1月份)

2024-02-17 16:38:08 作者: 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阅读: 评论:0

“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

(1月份)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
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
2024年第2期(总第30期)


本期“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下称观点摘要)摘录了2024年1月“碳中和”相关政策、观点及近期学术研究成果供学习参考。本期观点摘要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政府发言及专家学者评论等进行整理,汇总了有关能源转型、低碳政策、气候变化和双碳目标等研究内容。此外,我们还着重关注了与“一带一路”相关的绿色低碳建设情况。

一、加速能源转型,推动双碳进程

  • 1.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能源报2月7日发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将走向何方》一文,称容量电价机制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又一重磅政策,对理顺煤电价格形成机制、科学反映成本构成、更好发挥煤电行业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容量电价机制将如何发挥作用?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如何引导煤电、可再生能源等市场参与者有序竞争?下一步,容量电价机制改革又将如何推进?容量电价机制是保障煤电发展的迫切需求。近年来,受煤炭价格高企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电企业出现大幅亏损。根据要求,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可以简单类比为固定电话的“电话费”和“座机费”。根据要求,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尹明算了一笔账,市场化用户终端电价构成中,电量价格占65%左右,输配电价占25%左右,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政府性基金与附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煤电容量电费)在10%左右。“通过1月全国各省电网代购电价来看,大多数地区工商业煤电容量电费分摊为0.01-0.02元/千瓦时,虽然在整个电价构成中占比不高,但以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万亿千瓦时、工商业用电占比80%计算,容量电价费用大约在700亿-1400亿元左右。算下来也是一笔大支出。”业内普遍认为,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是一项过渡性政策,将在具体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最终走向容量市场。目前,我国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是通过财务反算,以保证煤电基本收益为原则,形成类似标杆容量补偿电价的机制,尚没有实现市场化。我国容量电价机制将缓慢过渡到容量市场,让市场为有效容量定价买单、为长期能力付费。
  • 2.能源转型中氢能与电能作为能源载体的比较。 Michael等人于2024年1月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ydrogen Energy期刊发表Comparative review of hydrogen and electricity as energy carriers for the energy transition文章。全球各个国家都面临可持续能源困境,哪种能源替代品可以取代石油成为新的能源载体是当前的热门话题。氢能和电能普遍被认为是最有前途的替代品。该研究比较了氢能和电能的能源环境可持续性,试图寻找到未来最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研究发现:第一,电力是最成熟的技术,比氢能投资的能源回报率更高。它在基础设施方面也更加先进。第二,氢能在传输过程中相关损失较高,它可以再短期至中期内作为能量储存介质而不是载体。第三,交通运输行业的电气化转型一直是电动汽车增长的主要驱动力,电气化未来有可能定义客运的未来,但其他重型和长途运输部门应该以氢能为主。该研究也指出,技术的不成熟,基础设施的可用性不足以及昂贵的投资需求是氢能发展的主要障碍。同样,旧基础设施的重大改造,关键矿物的可用性有限,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高传输损耗以及能量存储介质的不足也极大的影响了电能发展。这些困境会随着技术的进步而逐步缓解。
  • 3.配电网业务组织运行机制应做出适应性调整。 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刘小乐于1月在《中国电力报》发表文章《打造适应能源互联的配电网业务组织机制》。首先,作者从三个层面指出了能源互联网建设对配电网业务组织的冲击。从政策层面看,伴随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电气化水平明显提升。新形势下,提高供电服务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从市场层面看,随着能源市场进入存量优化、边界扩展的阶段,电网企业应更好地履行供电服务责任,同时依托用户资源挖掘业务潜力。从技术层面看,基于信息技术革命的互联网经济发展方兴未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与传统产业加快融合,为创新配电网商业模式、拓展新业务、培育新动能带来了重大机遇。接着,作者指出了配电网业务运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一是前端服务能力有待全面提升。二是新兴技术对供电服务的支撑不足。三是配电网各专业横向协同不够通畅。四是管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基层资源配备有待增强。六是管控刚性过强、激励水平不足。最后,作者给出了配电网业务组织机制优化的相关建议。一是把握关键环节,优化组织机制。二是强化信息平台深度关联、紧密互动。三是优化前端业务流程,提升用户体验。四是强化后台支撑保障,深化资源精准赋能。强化营配调各专业和供电服务指挥中心信息系统的贯通和可视化,将供电服务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全面嵌入业务流程。
  • 4.通过共建低碳供应链增强供应链韧性,保持供应链平稳运行。 2024年1月31日陈晓红,杨柠屹,周艳菊在《中国管理科学》发表题为《后疫情时代新能源车产业的供应链共建策略研究》一文。文章指出,后疫情时代,新能源车产业面临新政带来的发展机遇与挑战,供应链成员需要紧密联合,通过共建低碳供应链的方式增强供应链韧性,保持供应链平稳运行。后疫情时代,尚处于规模不经济过渡期的新能源车产业在新发展政策下,迎来发展机遇与挑战。文章构建了一个两级供应链,基于三种不同的决策模式,并结合规模不经济特征、制造商公平偏好、消费者的环保与价格偏好等因素进行分析,根据产品绿色度、零售价、利润、社会福利等指标研究最优决策。通过设计零售商与制造商的成本分担契约,改善规模不经济对制造商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因制造商公平偏好给供应链利润造成的损失,从而达到对低碳供应链的协调优化作用,最终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研究发现:第一,规模不经济属性与利润负相关,但可通过增强技术研发投入的方式提升制造商的抗冲击能力,以降低规模不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说明供应链韧性得到提升;第二,生产的规模不经济属性会降低产品的绿色度,但实行成本分担契约能够实现产品绿色度的整体性提升,并且在制造商公平关切分散式决策中的改进效果最为明显;第三,零售价与规模不经济程度的相关性程度和产品碳系数有关,因此零售商分担制造商成本有助于提高产品低碳属性并进一步提高新能源车溢价,从中获益;第四,调整成本分担系数能实现利润的帕累托改进效果,制造商应与零售商签订达成合适的成本分担比例,才能实现双方经济效益的效果,否则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第五,制造商公平偏好的程度与成本分担系数的大小会改变不同决策模式下的社会福利,成本分担契约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帕累托改进,由此说明零售商与制造商应共建低碳供应链,才能实现协同发展。
  • 5.“双碳”进程中煤炭发展定位及关键问题。 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傅观君于2024年1月31日在中国电力报上发表题为《“双碳”进程中煤炭发展定位及关键问题》的文章。他指出“双碳”进程中煤炭定位及利用方式发生了转变:一方面,煤炭功能定位将经历主体能源(2021年到2030年)、兜底保障(2031年到2050年)和调节补充(2051年到2060年)三个阶段。今后较长时期内,煤炭仍然是我国自主可控、具有自然优势的能源资源,是我国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国际能源市场话语权的根基,作为兜底保障的作用仍不可替代;另一方面,煤炭利用方式在近中期呈现出优先将煤炭转换为电能使用,通过电厂的污染治理大幅减少排放,实现有限的直接终端使用煤炭量,中远期煤炭将主要结合石油基性能更优的高端煤化工领域,如特种燃料、石墨烯、新型材料等,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他认为当前煤炭行业健康发展需要解决四个关键问题:一是煤炭作为初级产品定位认识问题。近年来,“去煤化”和“污煤化”舆论甚嚣尘上,违背我国基本国情,紧接着出现了煤炭供需紧张、价格大幅飙升等阶段性问题。未来亟须各界充分认识并真正理解煤炭初级产品的定位,坚持底线思维、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国外补充的原则,谋划新发展格局中的煤炭供给保障。二是煤炭行业发展信心问题。“十四五”期间,煤炭处于需求峰值平台期,在国内外减碳背景下,煤炭需求不可避免地要走下坡路,相关企业担心若按政策要求增加产能,未来将面临闲置风险,难以收回投资。三是关键技术突破问题。CCUS技术是煤炭利用实现碳中和不可替代的关键技术,目前仍不成熟,需要及早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四是煤炭资产搁浅与人员接续问题。随着煤炭行业的收缩,现有煤矿资产搁浅和人员接续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随着落后产能的逐步淘汰,采矿区无人管理、剩余资产盘活没有资金支持,以及新项目立项权责不清等问题将逐步显现,且煤矿企业中大部分工人生活范围相对封闭、劳动技能较为低下,企业的关停将造成员工失业问题。
  • 6.国际能源署预测:未来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将迎来快速增长期。 据人民网1月9日文章《国际能源署预测:未来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将迎来快速增长期》报道,近日,国际能源署发布的《2023年可再生能源》年度市场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容量比2022年增长50%,装机容量增长速度比过去30年的任何时候都要快。报告预测,未来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将迎来快速增长期,但仍需解决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的融资等关键问题。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初将成为最主要的电力来源。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容量达510吉瓦。国际能源署预测,在现有政策和市场条件下,预计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在2023年至2028年间将达到7300吉瓦。到2025年初,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全球最主要的电力来源。报告预测,未来5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将占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95%。到2024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总量将超过水力发电;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将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超过核电。到2028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的份额将翻一番,合计达到25%。全球生物燃料也迎来黄金发展期。2023年生物燃料在航空领域逐步推广,并开始替代更多高污染燃料。以巴西为例,2023年生物燃料产能增速比过去5年平均水平快30%。中国是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领跑者。2023年中国风能新增装机容量比上年增长66%,2023年中国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相当于2022年全球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预计到2028年,中国将占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60%,国际能源署认为,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具有技术、成本优势和长期稳定的政策环境,在推进全球能源革命尤其是降低全球太阳能发电成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7.绿电消费助力企业有效应对国际碳贸易壁垒。 李可心等人于1月在《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发表文章《绿电消费加速企业低碳转型》。作者通过深入调研和分析,研究认为绿电可以成为加速企业低碳转型的突破口。作者首先介绍,以绿电为突破口,加速企业低碳转型的良好实践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供应链驱动型。大型企业将绿电使用要求纳入供应商准则中,为供应商提供绿电项目资源,帮助供应商进行相关能力建设,通过供应链驱动上游企业使用绿电。二是服务驱动型。作为开展工业生产活动重要载体的外向型园区,园区运营者为提高招商引资水平,以国际化视野为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三是竞争力驱动型。高耗能企业为提升品牌形象、增强产品竞争力,将绿电消费作为减污降碳的重要抓手。作者接着指出,当前,在提升绿电消费水平、加速企业低碳转型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共性问题。一是绿电资源富集地区“惜售”,影响跨省份交易。二是绿电市场机制设计存在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三是“电-碳”市场项目交叉,绿电环境属性未得到充分体现。最后,作者提出,为充分发挥绿电消费在企业低碳转型中的作用,建议多渠道提升绿电消费水平,统筹融合“电-碳”市场。具体来说,一是进一步分解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指标。二是完善绿电交易市场机制设计,打通省间交易障碍。三是统筹融合“电-碳”市场,共同应对国际挑战。
  • 8.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企业的环境-金融绩效关系。 Flori等人2024年于Energy Economics发表文章The environmental-financial performance nexus of EU ETS firms: A quantile regression approach。限额与交易计划是特别有吸引力的气候减缓政策,因为它们促进了对低碳技术的投资,同时使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合规成本。这可以在公司的环境和财务绩效之间产生正相关关系。然而,财政资源有限的公司可能会发现限额与交易计划难以管理,导致它们对配额市场的参与不足。文章研究了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通过网络中心性措施衡量)如何影响环境和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面板分位数进行回归分析以解释财务绩效分布不同分位数下可能存在的异质行为。结果表明,较低的排放强度与较高的财务业绩相关,并且企业在销售配额方面的网络中心性越高,这种关联就越强。此外,在财务绩效分布的底部,环境与财务绩效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更强、更清晰,从而证实了在分布的不同分位数下考虑异质行为的重要性。
  • 9.中国省级可持续能源转型需要加快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 Yang等人于2023年11月在Energy期刊上发表的文章China's provincial-level sustainable energy transition requires accelerating renewable energy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利用2000—2018年的中国省级面板数据集,研究了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RETI)对可持续能源转型的影响。各国的可再生能源禀赋和研发投资强度各不相同。RETI对可持续能源转型的实际影响可能对特定的经济环境很敏感。因此,揭示RETI与中国各省可持续能源转型的详细关系对于推动全球能源转型至关重要。研究发现,RETI正向推动中国各省的可持续能源转型,但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这种驱动力逐渐减弱。在能源匮乏地区,RETI对可持续能源转型具有重大推动作用,但在能源丰富的地区则不然;此外,这种带动效应在西部地区明显比东部地区更强大。机理识别结果表明,RETI显著提高了能源系统性能和能源结构优化。相比之下,RETI对前者的影响更为显著。研究提供了一个新颖的视角来确定中国各省可持续能源转型的驱动路径。  

二、布局顶层政策设计,统筹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 10.2024年全球碳市场十大看点。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2024年01月23日发布文章Ten Things to Watch in Global Carbon Markets in 2024,今年将实现10项关键发展。第一,新市场成败年。近年来,利用市场机制为碳定价的势头催生了许多新项目,2024年将继续。第二,完成改革以稳定价格。随着新市场的加速发展,一些现有市场最终将在2024年完成改革。该规划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降低48%,到2045年降低85%。BNEF预计,2024年将出台有关如何在碳市场内实施的决定。如果对碳市场采取同样的目标,2025年该计划的排放上限年削减率将从目前的4%上升到11%以上。2024年的平均碳价格为每吨40-43美元,2025年将升至每吨43-48美元。第三,享受短期免费乘车的新部门。航运部门现在已开始根据欧盟碳市场为其排放支付费用。第四,碳关税扩展到欧盟边界以外。今年,欧洲进口商面临新的规定,特别是那些从欧盟以外采购工业金属、化肥、水泥、电力和氢气的进口商。更多的碳关税即将出台。第五,欧美监管机构将制定碳补偿标准。去年迪拜COP28气候峰会后,《巴黎协议》第6.4条机制中规定的全球碳补偿市场在短期内将进一步偏离正常运行。尽管如此,补偿标准化方面的进展可能会通过政府机构以及私人市场组织取得。第六,碳民族主义的进一步浪潮。碳补偿日益被视为主权资产,“碳民族主义”指的是政府通过限制私营部门的参与,主张控制本国境内可利用的减排潜力的趋势。第七,2024年欧盟电力部门的排放量略有增加。预计2024年可再生能源仍将保持稳定增长,但需求的一些复苏和气候条件的恢复将为化石燃料发电重新进入混合能源创造一个小机会。第八,天然气重新投入资金和组合。2024年,随着碳价格恢复到激励煤改气所需的水平,欧盟的燃煤发电有望重新投入资金。由于煤电厂即将下线,包括德国在2024年淘汰900万千瓦的产能,这一情况将更加严重。第九,美国碳需求没有冰雪刺激的迹象。加州去年冬天有创纪录的降雪季节,促使更高的水力发电消耗了排放配额的需求。水力发电造成的部分需求破坏被电力进口的下降所抵消。此外,由于2023年的记录,水库水位仍高于平均水平。第十,投资者等待改革实施:随着欧盟碳价格结束单向上涨,面临越来越大的政策风险,投资者正在关注欧盟ETS以外的市场。向其他碳市场的多样化降低了政策和市场特有的风险,同时仍将重点放在脱碳上。
  • 11.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发布。 2023年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就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提出四点具体方案。第一,优化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方式。统筹节能降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及各盟市“十四五”节能形势,优化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方式,合理把握节能工作的节奏和力度,增强节能管理的灵活性和协调性。第二,完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燃料动力用能和原材料用能实行差别化的节能审查政策,项目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节能审查能耗强度影响评估。第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和能效提升。严格能效约束,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普查”,推行“能效诊断+改造升级”模式,加强重点行业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应用实施,加大节能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和设备更新。第四,强化节能形势动态监测和精准调控。统筹考虑重点用能项目建设投产进度、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行、并网消纳和市场化消纳等各方面因素,建立节能形势监测模型,加强动态监测、分析预警和精准调控。
  • 12.《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是碳中和的有力制度保障。 据新浪财经2月8日文章《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竺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从法律层面解读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指出该条例的出台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要求的立法回应,同时也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解读:首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宣示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目标,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并且通过立法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目标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一体规定,实现了立法价值目标的统一。其次,由于我国发展中国家的国情现状、自然资源状况和工业化阶段特征,还需要将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与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在制定并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过程中考虑了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并且落实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最后,针对碳排放权交易实践中的数据质量管理问题,《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如实报告碳排放数据义务、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保存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之外,还进一步规定了技术服务机构的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总之,法治是市场的基石,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公布为下一步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提供了基础保障。
  • 13.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试点推行“企业绿码”。 1月5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绿码”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将面向绿色工厂试点推行“企业绿码”,对绿色工厂绿色化水平进行量化分级评价和赋码,直观反映企业在所有绿色工厂中的位置以及所属行业中的位置。通知提出,国家层面绿色工厂按照自愿原则申领“企业绿码”,申领后可向其采购商、金融机构、有关政府部门等出示,证明自身绿色化发展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等相关标准,以及2023年度绿色工厂动态管理报送的绿色绩效数据开发了“企业绿码”,对绿色工厂绿色化水平进行量化分级评价和赋码,直观反映企业在所有绿色工厂中的位置以及所属行业中的位置。国家层面绿色工厂分为A+、A、B三级,比例分别为5%、35%、60%。国家层面绿色工厂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进行申领“企业绿码”,申领后可向其采购商、金融机构、有关政府部门等出示,证明自身绿色化发展水平。“企业绿码”每年更新一次,即在完成年度动态管理数据填报后,系统会在一个月内根据新一年的数据重新进行赋码。如企业不填报或者填报不规范、数据异常,不对其赋码。目前,“企业绿码”仅面向已获批的国家层面绿色工厂,且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完成2023年度绿色绩效数据报送的企业。
  • 14.碳达峰”不是“碳冲锋”,绿色金融“大文章”需循序渐进。 据新华财经1月26日文章《曾刚:碳达峰不是碳冲锋,绿色金融大文章未来如何着笔?》报道,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接受新华财经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支持“碳减排”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与之相关的转型金融成为绿色金融创新的重要方向。关于绿色金融体系的提升方向,曾刚认为有以下重点:首先是扩大原有工具范围,政策工具要进一步扩大,在监管层面,现有的监管体系已非常完善,考核激励办法也已具备,应继续推动落地和实施。此外,制度的完善非常关键,目前支持激励的制度较多,约束制度较少,“碳减排”是要进行相关约束的,约束能帮助融资人真正实现减排目标,所以需要完善制度,加入约束条款,并在具体执行当中,当成履约条款的一部分,在司法上得到尊重,这需要一整套制度的完善。其次,还需要完善标准,有了相对统一的标准之后就有了对比参照物,标准不光是内部要统一,外部在国际上要有可比性,所谓双向制度开放,一定程度上是要跟国际进行可对比,实现“内部统一、外部对接”,未来在标准层面上还任重而道远。同时,绿色债券信息披露较为严格且透明度较高。未来,还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标准统一,例如披露范围、披露主体对象、披露内容等,今后不同类型产品应有可比性,例如信贷披露内容、债券披露内容和股权披露重点内容核心应保持一致。二是披露范围,披露是一种责任,一旦披露,机构便要承担相应责任,就会愈加重视,尤其是上市公司面临着较强约束,这就会进一步强化市场的约束。三是披露信息的运用,信息披露的好处在于披露后为社会提供了更多公开数据,中介机构等可利用这些数据进行更多元化加工,生成更有价值的内容,为投资人提供更多服务,形成正向循环,市场约束效率也能充分发挥出来。
  • 15.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4日发布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大力培育车网融合互动新型产业生态,有力支撑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发展目标方面,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2025年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到2030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市场机制更加完善,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意见明确协同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立车网互动标准体系、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探索开展双向充放电综合示范、积极提升充换电设施互动水平、系统强化电网企业支撑保障能力等六项重点任务。据悉,国家能源局将牵头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鲁、川渝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开展车网互动规模化试点示范,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5个以上示范城市以及50个以上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
  • 16.国家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综合采取税收、价格、金融、环保等政策,多措并举推进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提升行业全工序、全流程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 17.《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审议通过。 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碳排放权交易是一种利用市场机制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通过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碳排放权为交易对象,以市场机制为手段,以减少碳排放为目标,推动企业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该草案的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这将对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碳减排、促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该草案的通过将加速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 该草案的通过将为我国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有利于推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化、透明化和统一化。其次,该草案的通过将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碳减排。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将使碳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企业需要购买碳排放权才能进行生产。这将促使企业加强自身的节能减排工作,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方式和技术手段,以降低自身的碳排放量,从而节约成本。最后,该草案的通过将促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将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缓解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三、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双碳目标

  • 18.多数发展中国家造纸行业实现净零排放面临挑战。 Dai等人于2023年12月在Nature期刊上发表文章Country-specific net-zero strategies of the pulp and paper industry,首次从系统视角揭示了全球主要造纸生产与消费国家造纸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特征,提出了2050年不同国家实现该行业净零排放目标的差异化策略。造纸行业是全球人为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贡献者之一,由于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呈现显著的复杂性特征,推动其逐步脱碳并实现净零排放面临系统性挑战。该论文建立了首个涵盖全球30个主要造纸生产与消费国家长时序(1961—2019)、多阶段、多过程、高解析度的造纸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集,揭示了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特征,从时间、阶段、过程、空间等多个维度识别了排放热点,并通过情景分析研究提出了考虑各国本地化特征的2050年净零排放策略。研究结果表明,1961-2019年,全球造纸行业温室气体累积排放435亿吨CO2。原料采集阶段和使用及废弃物管理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几乎占据了总排放的一半,凸显了生产阶段以外减排工作的重要性。能源结构和能源效率的改进是最为有效的减排措施,能够在30个国家中分别实现64%和41%的平均减排量。此外,印度尼西亚、印度、中国、美国和巴西等5个国家2050年对全球造纸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影响显著,同时其碳存量潜力最大,可能会在全球造纸行业脱碳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需要被重点关注。到2050年,30个国家造纸行业都有望实现净零排放,但实现的可能性和难度显著不同。多数发展中国家造纸行业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面临着显著挑战,而意大利、法国、挪威等欧洲国家的造纸行业实现净零排放的难度相对较低。该研究强调了从系统视角研究造纸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特征的必要性,提出了考虑区域异质性的不同国家造纸行业实现净零排放的差异化策略,为推动工业行业逐步脱碳并实现净零排放目标提供了重要的科学参考。
  • 19.资金机制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工具。 冯帅1月31日在求索上发表《面向碳中和的资金机制:欧盟方案与中国路径》。资金机制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工具。作为气候治理的积极行动者,欧盟面向碳中和的资金机制具有较强的体系性,先后设立了NER 300计划、创新基金、现代化基金、公正转型基金(JTF)、LIFE计划和社会气候基金(SCF)等多项资金安排。这些安排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为主要平台、以项目投资为核心方式、以技术创新为重要导向、以工具组合为关键支撑,在碳中和的内在驱动与经济转型的外部牵引之下,助力于维系欧盟的全球气候领导力。在立足于当前国情并适当借鉴欧盟方案的基础上,中国亦可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出发点,以政府、市场和社会为三大主体,以绿色财政和绿色金融为主要内容,在统筹绿色财政资金、丰富绿色金融工具、吸引绿色民间资本等方面构建中国式面向碳中和的资金机制,以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 20.欧盟农民抗议示威活动与气候变化有关系。 据Carbon Brief 2月5日文章Analysis: How do the EU farmer protests relate to climate change? 报道,最近几周,从柏林和巴黎,到布鲁塞尔和布加勒斯特,欧洲农民开着拖拉机走上街头抗议。这些来自欧盟各地的农业抗议者有一系列担忧,包括来自更便宜进口产品的竞争、能源和化肥成本上升以及环境规则。Carbon Brief分析了七个国家农民群体的主要需求,以确定它们与温室气体排放、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或保护的关系。调查结果表明,农民提出的许多问题都与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相关。在一些国家,抗议者呼吁采取更多气候适应行动,特别是在希腊,农民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农田因洪水和其他极端天气而受损。在其他情况下,农民呼吁继续提供燃料补贴,并重新考虑对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限制。
  • 21.数字经济可以推动绿色发展。 白雄等于2024年在《统计与决策》发表《数字经济发展赋能绿色经济增长:后发优势与隧道效应》。他们测算了2014-2021年中国28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综合指数和基于碳排放效率的绿色经济增长指数,并从技术进步角度分析和探究数字经济赋能绿色经济增长的机制,从相对差距的视角论证数字化程度较低的城市发展数字经济的驱动因素及后发优势。研究发现:第一,数字经济能够显著地促进绿色经济增长,是提升碳排放效率、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第二,数字经济能够通过促进技术进步赋能绿色经济增长;第三,数字经济在相对落后的城市存在后发优势,发展数字经济是缩小城市差距、实现区域协调的重要手段;第四,在数字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城市中存在隧道效应,该效应是相对落后城市发展数字经济的关键因素。其中隧道效应是指当处于相对优势的群体快速发展时,处于相对劣势的群体会以优势群体的发展情况来对自身的发展进行预测,进而倾向于采取同样的方式进行发展。因此,当相对发达的城市能够通过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城市绿色经济增长时,数字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城市会据此来对自身发展进行预测,并借鉴发达城市的经验,通过发展数字经济来推动城市绿色经济增长。
  • 22.极端天气增加中小型企业的违约风险和融资压力。 Aguilar-Gomez等学者于2024年在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期刊发表文章Thermal stress and financial distress,研究极端天气事件对中等收入经济体中小型企业(SMEs)信用使用和信用违约的影响。近十年来,全球气温达到自1850年代以来的最高水平,由于气候变化,极端气温的频率和强度预计将上升,这一趋势加剧了公众对极端天气潜在后果的担忧,特别是在资源匮乏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经济体中。最新研究发现,极端天气事件增加了企业成本并减少了当地需求,影响了农业产量、降低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缺勤率、减少了当地消费。这些事件对企业流动性造成的影响可能转变为偿债能力问题,未能获得应对极端天气影响所需的融资的企业可能违约。这种违约增加不仅反映了即时的财务困境,而且可能恶化信用评分,加剧了诸如未来信贷获取能力和增长前景等长期结果的恶化。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信贷可用性是就业、投资和出口的重要决定因素。本文研究了极端天气事件对中等收入经济体中小型企业(SMEs)信用使用和信用违约的影响,以及极端天气事件引起的信用违约对企业未来获得优惠条件信贷的持续影响。作者利用商业银行2010年至2019年期间向私营企业提供的全部贷款的详细数据集来分析这些影响,并发现极端热浪会提高信用违约率,尤其是对SMEs而言。此外,还探索了极端温度在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潜在异质性影响,并发现极端热对农业有更强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对非农业行业产生影响,尤其是在农业劳动力占较大比例的地区。该研究为理解极端天气对LMIEs中的信贷使用和违约的影响提供了新的见解,并对气候适应政策的设计提供了相关信息。
  • 23.我国社会的数字化转型已初见成效。 1月29日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李菲菲等于《情报科学》期刊发表《我国支柱产业碳中和路径的数字化驱动与协同机制研究》。实现数字化和产业碳中和路径的有效协同,寻找数字化与产业碳中和的耦合共振效应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和重点问题。论文从融合机理出发,多维度分析了数字化与碳中和的技术基础与社会基础,通过聚焦我国四大支柱产业数字化和碳中和耦合发展路径,设计了数字化驱动下支柱产业碳中和路径协同所需能源、数据、制度方面的系统化保障体系。第一,石化行业:实现生产过程低碳化,聚焦数字化提升生产效率。首先,大数据技术助力解决行业数据信息联动问题。其次,利用数字孪生、大数据平台和其他技术可以优化企业运营。最后,数字孪生促进生产全过程节能减排。第二,汽车行业:提升行业数据利用水平,着力数字化挖掘碳足迹。数字技术可广泛应用于汽车生产过程中,追踪企业碳足迹、提升碳管理水平,促进汽车产业的低碳化转型。第三,建筑行业:设计情景性综合应用,引导数字化建造提质增效。从设计到采购、制造、现场的装配施工,到最后的数字化交付、运维,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中均可以看到建筑行业碳排放的痕迹。第四,机电行业:落实全生命周期监控,兼顾局部优化与整体最优。首先,数字化促进机械产业生命周期管理与碳足迹追踪分析评价。其次,数字化赋能生产过程控制,优化生产流程,减低能源消耗。再次,数字化赋能能源管理与碳排放监测管理。最后,数字化赋能废旧资源回收利用。
  • 24.应把经济责任和创新责任纳入社会责任中。 据每日经济新闻1月23日文章《专家云集共话中国ESG传播新趋势 2023“中国行动派·ESG传播大奖”揭晓》报道,“中国行动派ESG传播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每日经济新闻进行专题报道。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二级)、博导高明华在主题演讲中表示,不论是环境保护还是社会责任,其决策都要符合公司治理规则,否则就有不合规的风险。公司治理做不好,就不可能谈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他建议,需要正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与国际标准的差距。企业需要了解并履行国际社会公司治理的共同规则,以避免在国际经贸关系中陷入被动。其次,要高度尊重中小投资者的决策权、监督权和收益权,以此提振投资者信心。在董事会层面,高明华提出要避免形式主义,尽可能减少股权董事,提高独立董事比例和履职能力,使董事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真正在科学决策和监督中发挥实质性作用。他还建议,要保证经理层的任期制和契约制的落实,以避免短期行为。同时,企业应合理配置利益相关者在公司中的财务管理权利,有效保护其专业性资产。对于高智能、技术含量的创业者、管理者和骨干,要形成劳动雇佣资本的新公司治理理念。在信息披露方面,高明华认为应强化其与注册制改革的同步,信息披露程度应以投资者满意为准。他还建议企业强化高管薪酬契约,实现高管薪酬与高管贡献的吻合。对于ESG评价,企业应理性对待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要立足于本企业和所在行业的实际。此外,高明华还认为,应把经济责任和创新责任纳入社会责任中。经济责任能使企业的其他社会责任(尤其是自愿性社会责任,如慈善)有坚实的基础;创新责任能使企业有持久的竞争力,而且创新有很强的外溢效应。
  • 25.高水平ESG实践可助力碳中和目标更好实现。 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1月25日文章《以高水平ESG实践助力碳中和目标》报道,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于2023年12月底发布了报告《ESG助力“碳中和”目标理论框架与路径探讨》。报告首先梳理了当前国内外ESG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ESG助力碳中和目标的理论框架,并分析了ESG助力碳中和目标的7条路径。进一步,报告指出了当前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报告提出的主要建议如下:一是完善面向碳中和的ESG顶层设计。建议推动形成整合的ESG政策框架,建立符合国际标准且具有中国特色的ESG标准体系,同时设置相对标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注重加强预期引导。 二是完善碳排放核算体系。包括加快更新核算方法、规范区域层面核算边界,加强数字科技手段应用、提升排放管理全流程效率,提升参与机构规范性与积极性、强化碳排放监测监管水平,建立健全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等。三是完善ESG生态体系构建。进一步夯实ESG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企业ESG能力和信息披露水平,突出国有企业的引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ESG评级机构积极参与,发挥政府的关键引导作用。四是加强面向碳中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从政策端推动建立ESG产品标准体系和运营机制,在市场端,金融机构应将ESG标准纳入投资管理全流程,在产品端建议提升ESG金融产品的种类与质量。五是通过政策激励企业内生动力,开展气候相关风险评估与管理能力建设,增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ESG理念传播等方式搭建面向碳中和的ESG实践支持体系。
  • 26.湖北省碳中和研究会正式成立。 据极目新闻1月28日文章《湖北省碳中和研究会正式成立》报道,湖北省碳中和研究会在武汉正式成立。该研究会任务是依托和发挥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领域的专家学者作用,聚焦湖北“双碳”目标,开展政策法规研究、前沿技术攻关、“双碳”路径规划、“双碳”人才培养、碳中和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等服务,强化技术、项目、人才、金融要素融合。据该研究会筹备负责人、湖北省碳中和研究会顾问李国安介绍,湖北省碳中和研究会是由全省有志于研究和推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领域的专家、学者、业内人士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发起,并经湖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省性、联谊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目前有303家会员单位。会上选举武汉大学动力机械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福云为湖北省碳中和研究会会长;湖北首碳生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程海相为常务副会长、法定代表人;首碳九州(湖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天铃(女)为秘书长。
  • 27.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农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发布。 1月11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农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坚持多方协同、协调推进、政策激励三项基本原则,提出了三项目标要求:一是探索农业碳汇交易机制。研究建立减排固碳和核算论证体系,探索开发农业碳汇项目,促进农业绿色低碳生产转化为碳汇交易产品。鼓励支持企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积极参与农业碳汇交易。二是推动农业碳汇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建设。制定适合长三角地区的农业碳汇产品价值核算规范,拓展农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推动农业碳汇资源权益交易,探索开展农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三是推广农业减排固碳技术。以减排固碳行动为抓手,指导示范区制定农业减排固碳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减排固碳技术,形成示范区农业低碳生产技术清单,着力推动形成农业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方案提出以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先行先试、强化政策保障、加大宣传引导为保障,建立碳汇定期沟通机制;开展碳汇方法学研究;开展碳汇项目试点;推进搭建碳汇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碳汇交易。
  • 28.作物—牲畜—生物能源综合系统有助于缓解中国农业源温室气体排放。 张帆等于1月25日在《地理学报》期刊上网络首发题为《作物—牲畜—生物能源综合系统对中国农业源温室气体的影响评估》的学术论文,论证了对农作物和畜牧业生产系统中的剩余秸秆和粪便进行生物能源化利用,不仅有利于缓解作物—牲畜系统农业剩余物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压力,还能通过最终产品的使用来抵消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首先构建了一个作物—牲畜—生物能源一体化的综合系统框架,基于生命周期评价法估算了2010~2019年中国及各省份作物和畜牧生产系统中各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接着对比了作物—牲畜—生物能源综合系统和传统系统在不同生产环节的排放差异,评估了综合系统对农业源温室气体排放的环境影响。最终得出3个研究结论:第一,作物秸秆管理、牲畜肠道发酵和作物生产能源消耗贡献了基准情景下中国主要的农业源温室气体排放,作物和牲畜系统中温室气体来源呈现出显著的地区差异。第二,环境影响强度在部分地区或省份呈现波动变化趋势,其中,华东地区的排放强度下降幅度较大,新疆的增幅最大。第三,作物和畜牧生产系统中可利用的剩余秸秆和粪便数量可观,综合系统对农业源温室气体排放起到缓解作用,全国范围内缓解程度不同,最大时可减缓约67%的环境影响。
  • 29.为负排放提供资金可带来意外利润和净零排放的不平等。 Andreon等人于2023年在Nature climate change上发表论文Inequality repercussions of financing negative emissions。文章提出,负排放技术正吸引投资者的兴趣。大量的投资使这些技术变得有效且具有盈利性。当规模化部署时,负排放技术将通过公共资金融资减少社会包容性气候转型的财政空间。此外,如果私营部门拥有负排放技术,潜在的巨大利润可能会不成比例地惠及投资者和股东。文章通过使用一个具有国内收入异质性特征的区域整合评估模型,在1.5°C情景下量化了直接捕集二氧化碳的不平等后果。文章发现,在一个碳市场下,为负排放技术提供融资可能会使气候政策的收入不平等增加一倍。这种影响在净零排放时期和碳预算超支情景下最为显著。文章确定了不平等增加的驱动因素,并讨论了缓解二氧化碳去除战略的公平关切的相关政策。
  • 30.二氧化碳去除(CDR)是实现全球气候目标的必要措施。 Ampah等学者于2024年在期刊Sustainable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中发表的文章Does China's pathway to carbon neutrality require the integration of land-based biological negative emission solutions with geochemical and chemical alternatives? 评估了不同的CDR部署计划以及它们与地球系统的相互作用。结果发现目前关于中国CDR部署的现有文献尚未揭示与不同CDR部署策略相关的潜在协同效应和权衡,这与中国实现碳中和的路径有关。本文使用全球变化评估模型GCAM-CDR的一种变体,对中国气候抱负的五种不同CDR方法进行了建模,分为四个CDR部署计划。我们的目标不是要最终得出任何特定CDR部署计划对中国气候抱负的优越性,而是主要探索和强调与每组CDR策略相关的潜在影响。结果表明,中国仅通过基于陆地的生物CDR方法追求碳中和可能导致化石燃料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和总空气污染物减少。然而,一个结合了基于陆地的生物和地球/化学CDR策略的综合方法可能增强实现中国气候目标的经济可行性。此外,它可以减少能源生产和负排放所需的土地和水资源,从而减轻对粮食耕地和其他可持续性问题的压力。与综合方法相比,仅依赖基于陆地的生物CDR过程来实现中国碳中和目标可能会导致在未来四十年中(以5年为间隔)中国朝着碳中和迈进的过程中,剩余温室气体排放至少减少2 GtCO2e。另一方面,仅依赖基于陆地的生物CDR过程来实现中国碳中和目标的减排成本可能会比综合方法高出约30%(按年平均计算)。总之,中国的决策者和利益相关者应仔细评估不同组合的多样化CDR方法,考虑其对国家能源-土地-水系统和政策成本的影响,以做出明智的决定,帮助最大程度地实现利益,最小化追求碳中和目标的负面后果。  

四、“一带一路”推动全球绿色经济发展

  • 31.“一带一路”专题研究学术专著发布。 据中国新闻网1月20日文章《中国学者基于案例研究提出十大方案 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学术支撑》报道,“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学术论坛第三届年会1月20日在北京举行。刘卫东团队完成的“一带一路”专题研究第9部学术专著《“一带一路”怎么干——基于案例研究的理论思考》重磅首发。新书基于案例研究,从理论上探讨如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形成的主要理论观点可概括为十个方面。一是树立和倡导一个新的、照顾到弱者和基层的全球化理念,即包容性全球化;二是基于中国式现代化经验,打造新的国际发展知识;三是正确处理制度和文化差异,因地制宜地选择建设模式,并以系统观来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四是正确看待基础设施引导型发展模式,科学设计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五是重视“联合出海”,打造本地功能一体化的投资模式或投资联合体;六是学习和积累与国际、国家、地方和社区等不同尺度利益攸关方打交道的经验;七是充分发挥海外经贸合作园区的“温室”孵化作用;八是重视贯彻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造绿色丝绸之路;九是加强“一带一路”建设对国内发展的拉动作用,实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国内区域发展的紧密衔接;十是重视各方面风险防控工作。
  • 32.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缓解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贫困。 Zhou等学者于2024年1月在Renewable Energy在线发表了题为Does China's 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lleviate energy poverty in host countries? Evidence from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的文章。作者利用2006年至2018年“一带一路”80个国家的面板数据,构建了能源贫困指数框架,并采用空间杜宾模型验证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对能源贫困的缓解作用。研究结果证实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改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贫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的投资不仅直接缓解了当地的能源贫困,还产生了积极的空间溢出效应,影响了周边国家的能源贫困。此外,作者发现中国的OFDI在提高家庭层面的能源可及性、能源清洁度和能源现代化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OFDI能够改善国家能源供应和能源基础设施水平,进而缓解能源贫困。从空间角度来看,周边国家OFDI的增加可能会对本国的低能耗基础设施、能源结构和能源效率产生影响。根据研究结果,作者基于OFDI的中长期计划、区域能源合作、能源供应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可及性和清洁度等角度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该研究成果对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国际能源合作、缓解能源贫困具有积极意义。
  • 33.深化“一带一路”合作,推动全球绿色经济发展。 据中国网1月28日文章《第三届“一带一路”经济与环境合作论坛在京举办》报道,1月25日,“第三届‘一带一路’经济与环境合作论坛”在京举办。该论坛旨在分享“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理念与实践。来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有关部门和驻华使馆、联合国机构、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研究机构、企业的近500名代表出席论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赵英民副部长视频致辞。与会各方一致认为,中国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合作,为共建国家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讨论了有关能源的诸多议题。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干事弗朗西斯科·拉卡梅拉先生在主旨报告中表示,世界必须显著加快可再生能源、储能和可再生燃料的部署。实现全球承诺需要更强有力的政策行动、投资和全球合作。世界风能协会秘书长斯蒂凡·辛格和巴基斯坦副大使比拉尔·梅胡德·乔杜里分别从世界风能协会和巴基斯坦的角度,阐述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积极作用。会议启动了内蒙古近零排放示范项目,该示范项目是由中华环保联合会联合内蒙古老牛慈善基金会、伊金霍洛旗减碳生态振兴基金会、深圳市龙岗区科创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万科公益基金会多方联合发起,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推进降碳减排扩绿增长,助力推进实现“双碳”目标。
  • 34.生态环境部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经济与环境合作论坛。 据生态环境部1月26日文章《生态环境部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经济与环境合作论坛》报道,1月25日,第三届“一带一路”经济与环境合作论坛在京举行。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以视频方式出席活动并致辞。2023年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在保障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的同时,取得生态环境治理新成效。“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绿色发展成果丰硕,为共建国家绿色低碳转型注入了强大动力。中方将持续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推动共建绿色丝绸之路。通过对话交流分享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经验,促进与共建国家绿色环保产业和技术对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治理领域合作,支持共建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发挥示范效应,推动实施更多“小而美”的绿色低碳发展合作项目,为世界提供更多环境治理领域公共产品。与会各方一致认为,中国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合作,为共建国家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期待与中方在清洁能源、绿色基础设施、固废治理、碳减排等领域加强交流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环境挑战,携手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主    编 杨梦琦 mqyang97@163.com
责任编辑 贾寰宇 jhy13261692355@163.com 潘  婷 17299487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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