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应用公募REITs金融产品助力新能源基建高质量发展

2022-08-04 06:53:09 作者: 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阅读: 评论:0

6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运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稳住经济大盘、稳就业保民生有效助力。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有利于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发货币条件下,更好发挥引导作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存贷款在规模和结构上更好匹配,实现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消费的综合效应。会议决定,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用于补充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基础设施基金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来源,有利于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更好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当前,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对于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能源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础和动力,能源领域发展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新时代,我国能源领域发展面临全球经济治理结构、全球分工格局等深刻变化带来的新挑战,面临国内能源结构调整提出的新要求。风电、光电、水电等新型能源是“双碳”战略目标达成的重要载体。然而,风电塔、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等新能源基础设施普遍面临着投资金额大、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如何盘活利用存量新能源基建项目资产以带动新投资项目建设,实现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高质量发展?作为一种创新金融工具,基础设施公募REITs是一种可行的答案。

政策背景

近年来尤其是进入2022年以来,随着“双碳”战略的落地,国务院和各主要部委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新能源建设发展的政策,包括:

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意见》指出,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合理界定新能源绿色金融项目的信用评级标准和评估准入条件。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指出,加强可再生能源财政政策支持;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开展水电、风电、太阳能、抽水蓄能电站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进一步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符合条件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

在REITs试点和近来密集政策的推动下,能源领域的REITs基金发行也取得了重大突破。2022年7月11日,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REIT”)成立,首募规模35.38亿元,获得74581户有效认购,标志着国内首个以LNG新能源电站为基础资产的公募REITs即将上市。

公募REITs在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创新作用

首批正式上市于2021年6月21日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迄今已上市运行1年多,在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设施公募REITs实现了基础设施资产的IPO,有助于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行,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募REITs可以为融资方提供较低成本的融资工具和较长期限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实现基础设施的高质量发展,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2)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可以优化资产方的公司管理与公司治理。通过权益型REITs盘活存量资产,可以降低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负债率,优化资产和债务结构,并享有公司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3)对于资产管理行业而言,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品有效填补了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的产品空白,为各类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及不动产市场投资提供便利的渠道。

(4)对于投资者而言,基础设施REITs是国际通行的配置资产,具有流动性较高、收益相对稳定等特点,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填补当前金融产品空白,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特点及公募REITs适用性

概括来说,新能源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如下特点:

(1)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有融资需求。要适应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加大财政投入,更好集中保障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

(2)建成后有较为稳定的现金流收入,具备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从长周期看,新能源项目长期具有相对稳定的现金流收益,满足REITs底层基础资产要求;新能源项目固定成本占比高且基本固定,现金流和盈利能力稳定。

(3)存量资产规模较大。从本质上来说,REITs是成熟资产的上市,是存量资产的盘活。运用基础设施REITs盘活存量资产收回的资金,可以资本金形式投入新建项目,形成新的优质资产。

(4)标准化程度高、运营体系成熟稳定、信息化智能化程度较高。

(5)发展环境向好、抗周期性强。“双碳”目标下,新能源基础设施的消纳政策日益明确,发展环境向好,抗周期能力增强。

(6)风险相对可控。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以央企、地方国企为主,现金流稳定,债务融资成本较低。

针对新能源基础设施的以上特点,笔者认为,基础设施公募REITs天然适用于新能源基础设施领域,其适用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国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背景下,新能源行业高速发展必然伴随巨量的资金需求,除传统债务融资模式外,亟需创新融资方式来满足新能源企业的规模扩张,而国家发改委主推的基础设施REITs试点,为解决新能源行业资金缺口提供新思路。

(2)从项目质地来看,我国的新能源基础设施具有标准化程度高、运营体系成熟稳定、信息化智能化程度较高的特点,整体运营难度和运营成本较低,且由于企业规模大,国资背景深厚,大多具有成熟且专业性强的经验,因此适合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委托运营人进行专业化的管理,与公募REITs对管理方面的要求契合度较高。

(3)从经济回报来看,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均能够保持盈利且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可提供长期的现金流,其中水电从盈利能力来看发行公募REITs可行性最高。

(4)从现金流来源看,新能源发电的主要收入为电网公司按月结算的上网电费,而电网公司则收取输送电量的过网费,对于可领取可再生能源补贴的企业,则可定期领取由可再生能源基金发放的补贴,整体现金流来源分散,周期性和可预测性强,符合公募REITs发行对现金流的相应要求。

(5)从增进社会整体福利来看,公募REITs产品具有运作公开透明、市场化属性强的特点,对于以国资为主导的我国新能源基础设施行业具有内外部双向激励作用。

(6)对负债比例高、投资周期长的新能源项目而言,REITs可通过公开市场发行,引进社会资金盘活存量资产,且引入的资金等同于企业自有资金,还可用作资本金,在减轻资金压力的同时稳定杠杆率水平,是缓解企业资金需求、补充资本金的新途径。

REITs助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试点范围。当前,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试点范围是明确的,已经将清洁能源纳入试点。但是,为促进新能源的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建议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REITs的试点范围,切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指出的“开展水电、风电、太阳能、抽水蓄能电站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的建议,遴选优质资产,理顺产权关系,推动试点上市。

充分发挥REITs中能源企业产融协同优势。基础设施REITs是资产存量时代必然的发展方向。由于基础设施范围广、差异大,需要专业行业运营经验和知识储备,运行管理需要专业资质人才队伍。REITs有利于央企集团发挥产融协同优势,充分发挥原始权益人及下属企业专业能力,发挥协同优势。

推动资产方与资本市场对接。应当着力推动资产方与资本市场对接,打通实体资产对接资本市场的持续性通道。作为基础设施领域的重大投融资创新,基础设施REITs有利于推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7月21日,中国电建控股开发的重庆云阳建全抽水蓄能项目申请的农发基础设施基金5亿元资金到账,成为全国金融系统发放的首笔“资本金贷款”,将为该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发挥推动作用。

深化REITs产品发行推广的税收政策。税收支持政策是REITs区别于其他投资工具的重要制度优势,对公募REITs的推行起着重要作用。未来建议采取适当的针对激励REITs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提升REITs领域的能力建设。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立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践方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是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先立后破”,促进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

同时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过程中,无论是将抽水蓄能产业打造成为装机规模大、技术能力先进、管理水平领先、全产业链自主创新程度高的产业,还是积极推进西南水风光蓄一体化基地,西北沙漠、戈壁、荒漠等风光蓄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建设,以及积极拓展中小型抽水蓄能在城市周边、新能源富集区域应用,推动沿海区域内丰富的海上风电,都是“十四五”期间或者更长时间内将建成的新能源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综上所述,新能源市场前景广阔,在全球经济形势复苏缓慢的情况下,如何通过有效的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项目资金保障,如何保障省市规划和拟开工新能源项目资金融资渠道,是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所以通过创新应用新能源基础设施公募REITs金融产品等多种融资渠道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是我国新能源项目长期建设资金保障的坚实基础,是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者: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黄卫根,北京建筑大学 马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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