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林伯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讲席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
黄辉(自然资源保护协会项目主管)
新一轮电力改革旨在构建更加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为绿色电力的推广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最近上海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绿电交易规模达到50亿千瓦时以上;到2030年,绿电交易规模达到300亿千瓦时。《意见》作为新一轮电改下的具体实践,其所倡导的绿色电力消费理念与电力改革的目标高度契合,具有示范性作用。电力改革强调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绿色电力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
2023年上海绿电交易累计成交电量突破20亿千瓦时。跨省交易方面,年初以来,上海已开展省间绿电交易,交易量超百笔,用户购得绿电超40亿千瓦时,购得绿证近800万张。上海绿电需求显著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当地有大量出口企业。在碳关税等外部因素的作用下,这些企业不仅要符合国外对出口商品及产业链的绿色生产标准,还要加速实施自身的低碳转型策略。然而,由于本地绿电供给有限,上海必须从外部多个省份引入绿电以满足本地企业生产。
目前,上海绿电来源包括西北、华北和华东地区的多个省份,涉及吉泉、灵绍、雁淮等多个直流通道,已初步形成多源并供的局面。但跨区直流通道的输送能力、运行稳定性还存在提升空间。此外,绿电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需要储能等调峰设施来平衡供需。
上海是一个用电量稳定增长且对外省外区电力依赖较高的城市。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9%,其中外来电占比近半。市内绿电供应不足,绿电缺口需要外部调配交易。要实现《意见》提出的大规模绿电交易目标,一方面要考虑跨省跨区通道的充裕度和长距离输配电费导致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要着力解决绿电的波动性和供需匹配问题。虽然上海电网在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应对如此大规模的绿电,还需要进一步挖掘灵活资源潜力、优化电网调度。
实时电价和柔性负载都可以使电力用户根据电网的供需情况调整自身的用电行为,从而减轻电网的供电压力。这两种方法目前在平衡绿电波动中也是较为常见的,但是调整用户的用电习惯或让其接受实时电价是个不小的挑战。接下来,首要关注点应放在降低企业购买绿电的经济压力,以持续推进绿电市场的开放与拓展。目前,绿电价格仍高于传统电力。因此,制造业中购买绿电的主要是用能需求不大且具有出口需求的企业,或是期望通过构建零碳工厂以提升品牌知名度的企业。而对于普通企业而言,他们更倾向于从工厂的日常运营中挖掘节能减碳的潜力,如节能技术等,这样的做法在成本效益上更为划算。
《意见》为实现既定目标提供了有效支撑。举例来说,深化电—碳市场协调机制可以推动绿电抵扣碳排放交易体系中的碳排放量。从中长期来看,通过碳市场逐步平衡绿电的溢价,有助于为企业减轻成本压力,并刺激绿电交易市场的活力。同时,还提到应积极挖掘和利用市内资源潜力,特别是鼓励分布式光伏、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参与绿电交易,不仅可以进一步增加绿电供应的可靠性,还能减少对外部能源的依赖。新一轮电力改革也为《实施意见》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电力改革的推进将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绿电交易机制,为绿电的生产和消费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电力改革还将加强监管力度,保障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为绿电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建议政府部门联合业内专家,迅速制定并出台详尽的绿电交易实施细则,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绿电交易的机制框架。首先,在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框架下,持续协调好绿电交易的优先级排序、供需高效匹配与输送、不同市场之间的衔接等问题。比如,跨省交易,绿电资源分布的广泛性、涉及的省份众多以及地理位置的相对偏远等因素不利于形成长期且稳定的绿电交易合作机制,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再比如,绿电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的电力中长期交易,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常规中长期和现货市场的有序衔接。其次,还需要协调好绿电的环境价值属性带来的既有问题,包括来源可追溯性、环境价值唯一性、执行监管以及国际互认等。基于数字化平台和市场主体信息,尽快健全绿电环境权益的产生、交易和核销全过程追溯机制,并加强与碳市场等环境权益机制的衔接,避免多重计算,确保环境价值的可溯源性和唯一性。
《意见》作为上海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下的精准实践,不仅为上海注入绿电发展的新动力,也为其他省市在绿电发展道路上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意见》的落地实施将促进全国范围内绿电消费新风尚的形成,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