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2022年第2期(总第6期)

2022-02-17 09:27:48 作者: 所属分类:学者专栏 阅读: 评论: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2022年第2期(总第6期)已关闭评论

“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

1月份)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

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

                                                                                                   2022年第2期(总第6期)

本期“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下称观点摘要)摘录了20221月“碳中和”相关政策、观点及近期学术研究成果供学习参考。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政府发言及专家学者评论等进行摘录整理,观点摘要发现近期焦点集中于能源转型方面,绿色技术、碳交易的相关讨论热度不减,对于气候变化和“双碳”行动的讨论也仍在持续。此外,我们还着重关注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低碳转型建设情况。

一、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推动全球低碳发展

1.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实现碳中和的中国挑战与国际合作。125日,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名誉院长、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出席AIIB-BFA“中国碳中和承诺与路径学术研讨会”,发表了题为《实现碳中和的中国挑战与国际合作路径》的主题演讲。其主要观点如下:第一,中国在实现碳中和与绿色转型上有着坚定的决心和全面的治理架构与政策规划。中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在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通过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增加森林碳汇来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此过程中,中国得到了多个国际组织的支持,包括世界银行、UNDPIMF以及亚投行等等。在发展过程中,中国政府逐步认识到传统发展模式很难兼顾经济增长与碳减排的双重目标,必须制定高质量发展的新战略和新计划,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强调通过技术创新、良好的制度设计来跨越式实现绿色转型与发展。中国正在积极制定各行业的路线图,强调政府和市场两端发力,全国性的碳市场已开始运作。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二,中国在双碳目标落地的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首要挑战是确定好政策的重点和次序,持续监测政策效果,动态调整政策工具;挑战之二是如何协调与平衡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政府负责牵头制定总规划和总路线图,负责建立关键基础设施;挑战之三是绿色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第三,中国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也将有力地促进全球在绿色转型与发展上的合作。一是加强绿色技术合作和对新技术的投资。中国将与其他国家加强在节能减排、低碳、零碳以及负碳等相关技术的交流与互补。通过多边机构与平台推动发达国家更主动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分享技术和经验,尽早落实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减排资金支持。同时,支持国际开发机构创新融资机制提供长期资金,设计创新的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新技术的投资。二是与国际各相关方一起推动全球碳交易和碳市场的建设,包括碳信用的衡量标准、全球碳价的形成以及碳市场的互联互通。下阶段,中国需要下大力气培育国内的碳抵销市场,为与全球碳市场的联结做好准备。三是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加强对碳边境调节税的政策协调。同时,推动各国将国内碳税、碳市场收入或碳边境调节税等所有涉碳收入用于减排,设立政策激励机制引导,将资金更多投向国内依靠新研发和新设备的减排活动。特别是要推动涉碳收入资金从进口国流向发展中国家,用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尤其是那些以劳动密集型、能源密集型和排放密集型为主要出口产业的发展中国家。这将有力地体现出做好碳减排的国际共识与雄心。四是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促进绿色发展合作。去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G20成员在10月底的罗马峰会上,集体承诺停止为海外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提供公共资金。在此背景下,对清洁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和绿色产业的规划、投资和建设将成为中国与其他国家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的着力点。促进绿色转型将成为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展发展合作的重要内容。

2.“一带一路”倡议为全球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建设低碳基础设施提供了重要机遇。普华永道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合作的《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绿色发展:发挥金融和技术的作用,推动低碳基础设施建设》洞察报告于114日正式发布。报告指出,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对能源与交通的需求不断增长。当今的基础设施投资决策将决定未来数十年的排放轨迹,也可能会影响全球能否将全球气温升幅限制在远低于2°C的水平。在此背景下,“一带一路”倡议提供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能够帮助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投资建设绿色基础设施,避免对全球气候变化产生不可逆转的碳锁定效应。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私营部门能够填补投资缺口、推广富有前景的绿色技术,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报告的主要观点如下:第一,目的国可以提供有利的政策框架,支持开发“可融资”项目。从太阳能和风力发电,到电池储能和电动车,许多低碳技术都兼具技术和商业可行性。在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部署这些技术应当成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目标。第二,从长期来看,融资行为将逐渐远离棕色活动(化石燃料料燃烧),专向支持绿色活动。金融机构纷纷实施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的相关建议,对其气候风险进行评估、管理和披露。许多领先的金融机构也正在制定相关目标,加入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和格拉斯哥净零金融联盟等行动倡议,致力于减少对高碳排放行业的风险敞口。第三,过去十年间,支持基础设施融资的绿色融资机制发展非常迅速,但仍处于初级阶段。政府和监管部门将继续统一标准和分类。同时,蓝色债券或转型债券等金融工具将开始出现,支持解决相关领域的问题。但是,为了将可持续基础设施打造为主流的资产类别,重大创新任然必不可少,尤其是对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的项目来说更是如此。

3.把握“一带一路”低碳转型机遇,加大绿色项目投资。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的程琳、陈韵涵202111月在《中国金融》期刊发表文章《碳中和下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作者首先指出要积极研判“一带一路”地区的气候风险。在“一带一路”地区气候政策收紧的预期下,金融机构应积极研判气候风险,制定相关行业的风险管理和投资策略,同时创新转型金融产品,协助高碳行业企业推进业务转型。作者继续指出要把握碳中和愿景下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机遇。随着更多“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宣布碳中和目标,绿色投资机会将越来越多。根据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估算,到2030年前,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电力、运输、建筑和制造四个重点行业的绿色投资需求巨大,平均每年在7850亿美元左右。作者进一步指出国际绿色金融新趋势为“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提供指引。未来全球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着重五个领域:使投资活动与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的机制设计,可持续发展的风险、机遇、影响信息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决策意义,气候与可持续风险的评估和管理,国际金融机构、公共部门融资和政策激励等发挥的作用,以及其他交叉议题。作者最后提出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趋势与展望。一是加强内部能力建设,结合东道国碳中和目标调整业务规划,为增加绿色资产、减少高碳资产设定具体目标;二是将气候相关风险信息纳入投资决策过程,包括资产定价等,充分反映不同类型资产和经济活动的风险水平;三是金融机构应尽早与东道国高碳行业客户沟通,了解其面临的转型风险,协助其制订和部署低碳转型规划;四是把握绿色投资机遇,创新金融产品;五是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提升“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透明度。

4.专家呼吁加快“一带一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中国日报121日于其网站发布文章《专家呼吁加快“一带一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认为当前推动疫后绿色复苏与低碳转型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核心关注,引导绿色投资是推进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加强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合作,发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多边合作平台作用,将切实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绿色联盟发布的《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研究报告与《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是创新绿色金融工具、推广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框架应用的两项重要成果。《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与《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在政策引导、适用范围、技术方法等方面有很强的一致性和互补性,可以协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投融资发展,支持发展中国家绿色低碳转型。《绿色发展指南》构建了一带一路项目分级分类体系,编制了企业和金融机构应用手册及行业绿色发展指南,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项目提供绿色解决方案,为有关部门引导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提供决策支持。《绿色投资原则》设置了环境和气候风险评估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三个工作组,积极开发绿色金融工具、方法、标准以及绿色项目库,为金融机构参与绿色投融资提供参考。为进一步推动这两项绿色投融资倡议的协同增效,本报告围绕加强信息共享、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合作建议。

5.印尼国内煤电告急显现资源内外联动性之困难解。任职于中央民族大学的程春华与任职于中国新闻社的朱方芳113日在《能源》杂志发表文章《印尼煤电荒凸显能源转型困局》。20211231日印度尼西亚能源矿产资源部(简称能矿部)宣布,202211-31日禁止煤炭出口,以保障国内发电的煤炭供应。在疫情冲击、双碳政策、出口惯性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作为煤炭出口大国的印尼国内煤电告急,显示出资源内外联动性、义与利的纠结性等能源转型伦理之困难解。作者首先指出印尼呈现出“一煤独大”的情况。印尼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煤炭占能源结构的60%,其中发电用煤占56%,且其经贸严重依赖煤炭出口,2021年成为世界最大煤炭出口国,出口量占其产量的70%。而印尼国内电力用煤需求紧张,暂停煤炭出口是保障内需的应急举措。煤炭出口禁令是对印尼对国内外煤炭资源配置与调控的“一刀切”矫正,虽然平价电煤有助于发电企业为公众提供可承受的电费,但在煤价高涨的形势下,煤炭企业更愿出口创汇、不愿低价为国内发电企业供煤。作者进一步指出能源转型的脆弱性与复杂性有以下两点:一是禁令或推高国际煤炭价格。“限供保价”是印尼利用国际煤炭出口老大地位的“一石两鸟”之策,保障国内电力供应的同时推高煤炭价格,过后再出口获取更多经济效益;二是使相关国家加快能源转型。此次煤电荒将加强印尼加快能源转型的决心,促进化石燃料与新能源的平衡,保障能源安全转型、平稳降碳。作者最后提出针对印尼国内煤电告急的情况应先立后破、稳中求进。一是进一步加大国内煤炭增产保供,完善国家煤炭资源战略储备。促进煤炭进口多元化,加大从俄罗斯与蒙古等其他国家的煤炭进口,以预防潜在的煤荒与电荒;二是调整能源转型节奏与策略,加强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的平衡。在能源调控上,行政刚性手段难免效果失灵或误伤过多,应更多利用柔性市场机制。


二、可再生能源将持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6.推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116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在《经济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推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仍将持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依托西南水电基地调节能力和外送通道,统筹推进川滇黔桂、藏东南二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开发建设。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推动近海规模化开发和深远海示范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7.中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连续9年居世界首位。120日,国家能源局于其网站发布了题为《我国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突破3亿千瓦 分布式发展成为新亮点》的文章。文中提到,中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约5300万千瓦,连续9年稳居世界首位。截至2021年底,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3.06亿千瓦,突破3亿千瓦大关,连续7年稳居全球首位。“十四五”首年,光伏发电建设实现新突破,呈现新特点。一是分布式光伏达到1.075亿千瓦,突破1亿千瓦,约占全部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的三分之一。二是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中,分布式光伏新增约2900万千瓦,约占全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55%,历史上首次突破50%,光伏发电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发展趋势明显。三是新增分布式光伏中,户用光伏继2020年首次超过1000万千瓦后,2021年超过2000万千瓦,达到约2150万千瓦。户用光伏已经成为中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

8.非化石能源发电势头良好。2022129日,能源评论上发表评论文章《中电联: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创纪录!2021首超煤电,2022将占半壁江山》,对2022127日中电联发布的《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进行评论。文章指出,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为23.8亿千瓦,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11.1亿千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为8.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2021年用电量快速增长主要受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上年同期低基数、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等因素拉动。从行业来看,部分新兴制造业行业用电量高速增长,反映出制造业延续转型升级态势。预计2022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有望首次达到50%,全社会用电量8.7万亿-8.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由于全球疫情仍在持续,外部形势复杂多变,能源电力行业既要保障电力供应、又要积极推动能源转型。宏观经济、燃料供应、气温、降水等多方面因素均给电力供需形势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中电联提出相关建议:首先,要确保电力燃料稳定供应,发挥煤电兜底作用,保障电力供需平衡。一是加强能源安全监测预警;二是继续增加国内煤炭供应总量,形成煤矿应急生产能力;三是推进电煤中长协签订及履约监管工作;四是继续给予火电企业金融等政策支持,保障企业燃料采购资金。其次,要发挥行政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平抑电力产业链波动。一是合理确定电煤中长期合同基准价格;二是理顺市场环境下电价形成机制;三是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完善电力市场规则体系;四是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有序用电执行管控。最后,要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电力结构转型。一是加快研发和突破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二是科学有序推动大规模新能源建设;三是科学有序推进煤电清洁转型,继续发挥煤电基础性作用;四是加快构建大规模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系统。

9.零排放汽车前景光明。调查公司彭博新能源财经20211110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21上半年,客运电动汽车(包括电池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的销售量比2019同期增长了140%,达到了全球乘用车销量的7%。而在2019年,这一比例仅为2.6%。目前,全球乘用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总数接近1300万辆,其中850万辆是真正的零排放汽车,即电池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对行业前景的回顾表明,零排放汽车的预测已经全面提高。彭博新能源财经对2040年度全球零排放汽车的预测从2019年的4亿9500万辆上升到2021年的6亿7700万辆。自2019年以来,国际能源署将其2030年电池电动汽车预测提高了7%,而石油输出国组织将其2040年全球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预测提高了11%

10.清洁能源降价潮结束。财联社于其网站2022121日发表《供应链危机还没完,全球能源市场又迎新动荡?“廉价清洁能源”时代结束了》一文。文章表示,过去十年来,可再生能源的价格持续下跌,成为世界上大部分地区最廉价的电力来源。但从2020年底,可再生能源价格上涨趋势开始明显,人们认为这是疫情导致经济中断造成的后果。但2021年随着经济的恢复,可再生能源的价格上涨趋势并没有停止。2021年太阳能电池板的价格飙升了50%以上,风力涡轮机价格上涨了13%,电池价格也出现首次上涨。文章认为,这一系列的价格上涨标志着逐步便宜的清洁能源时代已经结束。


三、通盘谋划推动能源革命

11.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动能源革命。新华网2022124日发文《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指出:推动能源革命,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具体而言,要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要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尤其是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减量替代,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要夯实国内能源生产基础,保障煤炭供应安全,保持原油、天然气产能稳定增长,加强煤气油储备能力建设,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硅能源、氢能源、可再生能源。要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探索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要加快发展有规模有效益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12.碳中和目标下的能源经济转型路径。张希良、黄晓丹、张达等20221月在《管理世界》发表《碳中和目标下的能源经济转型路径与政策研究》一文,文章利用中国—全球能源模型(C-GEM)等模型工具,研究了碳中和愿景下我国能源经济转型的路径,定量评价了主要减排措施在不同时期的减排贡献度和所需的政策干预力度,对能源经济转型路径的关键特征指标进行了不确定性分析。研究表明,要实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我国应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60年单位GDP能源消费相比当前下降75%以上;持续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结构优化,206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大力推进电气化和电力系统深度脱碳,2060年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至70%以上,非化石电力在电力供应中比重提升至90%以上,电力系统在2045-2050年间实现净零碳排放;碳定价机制将在碳中和转型中发挥关键作用,为低碳、零碳和负碳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效的激励。

13.“全国一盘棋”推进电力能源系统“碳中和”转型。20211021日,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学院陈新宇教授课题组与哈佛大学联合发表了关于中国电力能源系统“碳中和”转型的最新研究成果,《基于高分辨率模型的2050中国电力能源系统“碳中和”转型路径优化》,收录于Cell杂志姊妹刊《Joule》。该研究成果主要针对目前电力能源系统国家层面的转型路径顶层设计不明确、地方碳中和方案缺少统筹的现实问题,采用电力能源系统数字孪生平台模拟的方式,对中国电力能源系统“碳中和”转型路径和方式进行探索。该成果历经六年攻关,最终模拟形成了全年8760小时、60个不同场景小时级精度运行模拟和最优投资计划。结果表明,不同减排路径之间年化投资和运营总成本的经济性相差较大,研究提供的最优碳中和转型路径不仅技术可行,而且经济性优于传统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系统。同时,研究得出的方案较各省单独推进碳中和转型方案,可降低年化成本1.2万亿元。因此,在实现电力能源系统“碳中和”转型的进程中,统筹规划输电线网络、加强各省电力系统联系应当格外重视,“全国一盘棋”统筹优化的方式必由之路。基于文章的研究成果,针对性地提出了有关中国碳中和转型的数条建议:一是需要加强电力能源系统转型路径的科学顶层设计;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海上风电的投资和研发力度;三是需统筹规划全国跨省输电网的格局;四是需优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

14.数字孪生让采矿全流程“透明化”。中国能源网202215日于其网站发布《葛世荣院士:数字孪生让采矿全流程“透明化”》一文,认为数字孪生是以数字化方式创建物理实体的虚拟模型,通过虚实交互反馈、数据融合分析、决策迭代优化等手段,为物理实体提供更加实时、高效、智能的运行或操作服务。葛世荣表示,基于设备和工作面数字孪生,实现透明化的采矿生产、运维和服务,可分为四个步骤:一是实现离散数字孪生的连接和可见。“离散”即一个一个来做,实现设备、人员等单一资源的数据连接、数字可视,比如一台采煤机、一台掘进机,率先实现数字化设备、流程和系统的诊断、描述性分析预测。目前,煤矿智能化发展多数处于这一阶段。二是实现复合数字孪生互联与数据驱动。一个采煤或掘进工作面、一条主煤流运输线,基于内部离散数字孪生和外部数字资源复合而成的数字孪生体,这是智能化建设的主要努力方向。下一步是面向采矿全流程,通过数据孪生监测和驱动的业务运行,形成一种可持续自动采集、自动分析、自主执行、自主决策的数据驱动闭环。最终实现数字孪生的生态服务与价值共生,除了单个矿井,还包括选煤厂、输配系统、甚至用户在内,也就是集合产业上下游数字孪生组织,成为以链主为核心的产业数字孪生。数字孪生技术将推动智能化采矿进入新时代,实现全要素、全流程、全数据的集成和融合,达到矿山生产系统最优配置、装备自主协同、开采安全高效的目的。

15.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发布。20221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进行了系统设计,提出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一是全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加快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鼓励推行绿色衣着消费,积极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全面促进绿色用品消费,有序引导文化和旅游领域绿色消费,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二是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动产供销全链条衔接畅通,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拓宽闲置资源共享利用和二手交易渠道,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三是建立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加快健全法律制度,优化完善标准认证体系,探索建立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推动建立绿色消费信息平台。四是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增强财政支持精准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推广更多市场化激励措施,强化对违法违规等行为处罚约束。

16.多国“复活”废弃煤炭设施。中国能源报2022130号发文《多国“复活”废弃煤炭设施》指出,全球对煤炭的需求日趋下降,但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发电站、基础设施、劳动力等仍然大有作为。事实上,虽然煤炭行业长期前景被看淡,但“复活”煤矿遗址和煤炭发电站遗留下来的土地、设施以及人力仍然存在很大经济和环保效益,当前,全球多国都在寻求“清洁重置”退役、废弃或即将废弃煤炭设施的方案,旨在为依赖煤炭工业的地区创造可持续的经济活力。美国能源经济与金融分析研究所指出,“清洁重置”煤炭设施可以帮助扫清燃煤电站退役难的障碍,重新利用的直接、间接成本以及总收益超过退役的成本。重新利用燃煤电站具有很多优势。一方面,避免了一些环境修复要求,并允许部分再利用现有资产,如退化的土地、已经连网的发电机和变电站等;另一方面,拆除煤炭设施成本高昂,而且可能对环境有害,甚至还会给当地经济带来一系列负面的连锁反应,重新利用这些设施比彻底拆除产生的经济效益更高,同时还能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此外,通过可靠、安全和无碳的解决方案,将煤炭设施重新用于公用事业、电力系统乃至整个社会,还能够助力严重依赖煤炭的国家实现低碳化转型。


四、碳排放交易助力“双碳”目标达成

17.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115日,生态环境部于其网站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共有843条,涵盖总则、重点排放单位、分配与登记、排放交易、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监督管理、罚则及附则八个方面。管理办法适用于包括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和结算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等在内的全国碳排放交易及相关活动。本着市场导向、循序渐进、公平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应包括属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和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如存在连续两年温室气体排放未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或者因停业、关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不再排放温室气体的则需要从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中移出,如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则不再参与地方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要求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排放物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在排放交易细节方面,管理办法对交易主体、交易具体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此外,管理办法还对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的形式、监督管理的主责部门以及具体的罚则形式进行了规定。

18.林业碳汇交易制度的改进路径探究。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研究中心郭敏平研究员、李梦晨助理研究员以及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科研助理李洋于2022122日在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公众号上发布的最新研究成果《林业碳汇交易制度的改进路径探究》中,首先明确了林业碳汇的定义和分类,其次对当前国内林业碳汇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梳理,并分析了当前林业碳汇发展的挑战,最后得出相关的启示和建议。我国林业碳汇的发展是作为清洁发展机制的项目逐渐探索起步,并在林业资源丰富的地方大力推进试点工作,中国核证减排机制项目备案重启为林业碳汇发展铺平道路。然而当前我国仍然存在林业碳汇开发水平较低、碳价偏低导致碳汇开发激励不足、林业碳汇方法学复杂且适用性偏低等问题,对此作者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第一是政企合作建立完备的林业资源网络,大力促进林业资源整合。建议林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建立起统一、标准化的林业资源网络,统筹小林地与大林地差异化协同发展。第二是行业端实践协同政策端更新,提升市场积极性。提高碳价是引动市场活力的关键要素。碳价的变动主要受供需关系影响,因此政策端需要完善市场机制建设,引入更多投资机构参与交易,并在配额分配、交易细则上进行改良。行业端,建议林业行业主动引进优秀案例的开发流程与经验,增加地方性碳汇项目的开发输出,以实践效果向市场与政策端交出林业板块的可持续发展答卷,推动相关利好政策的思考与制定。第三是加强人才培养与鼓励方法创新。建议加强全行业内林碳教育,加强我国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设计、管理、核算、监督等各方面的人才培养,确保为碳汇造林和碳核算项目提供足够的人才支持,构建更可科学、利于应用的方法学。

19.碳边境调节机制让欧盟的碳边境税有效且公平。Agnese Ruggiero122日在网站Carbon Market Watch上发表文章How to make the EU’s carbon border tax effective and fair。文章指出,欧盟委员会于20217月提出碳边境调节机制,其既定目标是帮助减少欧盟的排放,并解决因欧盟气候政策增加而导致的所谓碳泄漏风险。所谓碳泄漏是一种假设情况,即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的欧洲生产商会将其生产和污染转移到气候政策不太严格或没有气候政策的国家,以降低其合规成本。碳边境调节机制还通过为进口商品的排放定价来寻求市场竞争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从而鼓励欧盟以外的生产商投资清洁技术,而不是继续使用更便宜但更高排放的工艺。根据该提案,碳边境调节机制将逐步成为当前碳泄漏保护措施的替代方案,特别是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下免费分配排放配额。它将确保选定商品的国内和进口生产的碳价格相等,并且鼓励欧盟的贸易伙伴减少排放。然而,起草中的碳边境调节机制仍存在一系列现实问题。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寻求为污染定价的跨国机制,碳边境调节机制只有为欧洲内外的工业生产活动减排提供真正的激励措施,才能实现其最终的国际气候治理目标。更重要的是,该机制还必须表明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和权利的认可和理解,并且还应该认识到碳价格对低收入国家可能会产生相对较高的影响。为此,Carbon Market WatchE3GWWFEEBCAN Europe等机构共同起草了一套改进碳边境调节机制提案的五项建议。其一,碳边境调节机制应尽快替代现有的碳泄露解决方案,免费的配额应在2023年前完全被取消,以保证碳边境调节机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其二,碳边境调节机制应覆盖更多的行业范围。除钢铁、水泥、化肥、铝和电力行业外,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和其他行业的间接排放也应被纳入其中。其三,政策公平性原则。对于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应采取结构化的和有针对性的政策待遇。通过技术、财务和能力支持措施帮助它们管理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负面影响并帮助其经济脱碳。其四,碳边境调节机制所产生的收入应被用于资助全球范围内的气候行动,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气候适应能力并帮助其绿色转型。其五,欧洲公司在欧盟以外出口的出口退税应被取消,出口退税将降低为出口支付的碳价格,可能导致碳倾销而不是碳泄漏。

20.碳边境调节机制能够有效减少碳泄露问题,同时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有限。欧盟20221月发表研究简报EU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Implications for climate and competitiveness,认为CBAM能够防止碳泄漏,同时确保欧盟气候政策的有效性,同时,CBAM可以激励第三国政府实施环保政策,并鼓励第三国生产商减少排放。首先,在有效性方面,欧盟委员会估计,监管提案中提出的CBAM优先选项(选项4)将导致欧盟在2030年将CBAM部门的排放量较基线减少13.8%。在世界其他地区,CBAM部门的排放量将减少约0.3%。对欧盟生产商而言,逐步取消免费配额预计将增加对脱碳的激励,而对第三国生产商而言,CBAM附加费将增加提高效率的激励。碳泄漏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而对国内生产总值和消费的负面影响被认为是有限的。其次,预算小组委员会在其2020年的意见中指出,引入CBAM将有助于确保其影响在会员国之间公平分配,并减少基于国民总收入的会费份额。这将有助于更好地集中支出,在欧盟层面上实现优先领域和共同公共产品的高效率。此外,议会认为,CBAM收入的性质和来源将严格与欧盟层面的气候政策、外部边界和贸易政策联系在一起。最后,根据欧洲议会委托进行的一项研究,目前欧盟进口产品的碳排放量占欧盟总排放量的20%以上。由于进口商品的碳排放CBAM价格应与欧盟生产商为其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中的配额支付的价格相等,因此来自该来源的收入可能与来自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收入一样不稳定。根据BUDG委员会2020年的意见,根据新政策的范围和设计,CBAM每年的收入估计在50亿欧元到140亿欧元之间。


五、警惕大气污染,缓解气候变化

21.警惕大气污染和碳排放向西北迁移。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唐贵谦2022130日在中国科学院院刊上发表《警惕大气污染和碳排放向西北迁移》,认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有极强的同源性,且与化石燃料燃烧密切相关。我国东部地区高强度的能源消耗导致这一区域一度成为二氧化碳排放和大气重污染问题集中爆发的热点区域。自《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执行以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末端治理技术的完善,驱动着我国大气污染关键物种的演替和温室气体时空分布格局的变化。为此,文章分析了2013-2020年我国不同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浓度的演变态势,揭示了大气污染与碳排放从东部向西北地区迁移的现象,厘清了我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时空分布演变的成因,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以期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的实现提供科学支撑。本文主要提出两点政策建议。首先,因地制宜,深化产业结构改革。应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为准绳,改变西电东送的格局,推进高耗能产业向西部迁移,让西电就地消纳。具体可通过降低东部地区能耗指标,增加西北地区能耗指标,倒逼高耗能产业从东部向西北地区迁移,这将从根本上破解电力远距离运输和本地消纳的难题,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这一策略不仅能推进东部地区产业升级、促进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还能引导重污染企业从高耗能、高排碳高耗能、低排碳模式转变,从而实现在不牺牲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达成双碳目标。其次,秉要执本,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清洁能源的开发和使用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清洁能源开发的增长期,强化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末端处理能力是改善空气质量的唯一途径。西北地区应充分吸取东部地区的经验教训,提高规模以上行业(尤其是电力和非电工业)大气污染物末端处理设施的装机量,增加治理设施运行过程中的资金投入,加强末端治理设施的监管。

22.缓解气候变化对健康的协同效益取决于发电厂退役策略和污染控制。Tong20211129日在期刊Nature Climate Change11卷发表Health co-benefits of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depend on strategic power plant retirements and pollution controls文章,作者通过在一系列气候-能源政策情景中模拟全球单个发电单位来研究气候和健康效益之间的关系。除了大量的温室气体,发电排放的废气中包含了约七分之一对人类有害的空气污染物。这些空气污染造成的健康风险是由严格的环境政策和排放标准调节的,重点在于减少化石燃料发电厂的末端排放。随着气候政策尤其是限煤政策的推进,减少化石燃料使用对健康有巨大协同效益。即减少化石燃料和生物质发电厂的二氧化碳排放通常也会减少空气污染,既有利于气候,也有利于公共卫生。文章通过模型估计:20102018年,与发电排放相关的死亡中,约92%发生在低收入国家或新兴经济体,如中国、印度和东南亚,并表明这类死亡对未来气候-能源轨迹非常敏感。尽量减少未来的死亡人数需要战略性地退役超级污染发电厂并部署污染控制技术。尽管长期气候政策导致的电力系统演变可能会在2050年前大大减少年度空气污染死亡人数,但发电厂的污染控制和退役/更换决定可能会在未来十年对年度死亡人数产生同样大的影响,导致数百万人累积避免死亡,特别是在亚洲。消除超级污染单位,特别是在中国、印度和亚洲其他地区,将在这些地区带来巨大的健康收益,那么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国际合作支持此类退休/改造非常重要。这些发现强调了在设计和实施气候能源政策时考虑公共卫生的重要性:改善空气质量和避免空气污染死亡不是缓解气候的自动和必然的收益。


六、加强“双碳”行动部署,推动“双碳”目标达成

23.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政策能够显著地促降碳排放。张艳,郑贺允和葛力铭于202213日在财经研究期刊上发表名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政策对碳排放的影响》的文章,文章中指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政策能够显著地促降碳排放。在我国新时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对突破碳锁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基于理论分析文章提出了两个假说:假说1:《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能够显著地促降碳排放;假说2:《规划》能够通过产业协调效应、技术选择效应、财政扶持效应和生活质量效应显著地促降碳排放。基于2003−2018年我国285个城市的面板数据,文章应用双重差分法检验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政策对碳排放的影响,并探讨了该政策影响碳排放的具体路径。结果表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政策能够显著地促降碳排放。机制分析表明,该政策能够通过优化技术选择、提升财政扶持力度和提高生活质量三方面促降碳排放,但产业协调对碳排放的影响尚不明显。异质性分析得出政策效果会随着不同的区域位置、不同投入程度的创新驱动要素、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资源种类的资源型城市而产生差异,其中东部地区、南方地区、高水平的科技投入和人力资本积累更能显著地促降碳排放。基于研究结果,文章提出了五条建议:其一,适当提升环境规制的强度,促进产业协调发展,提高其对碳排放的促降作用。其二,推动资本深化的发展,强化要素配置能力。其三,进一步加强对资源型城市的财政支持力度。其四,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绿色消费。其五,重视区域差异,因地制宜地促进资源型城市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24.发改委召开碳中和工作专题会议,形成年度工作指导方案。环资司202217日发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一文,16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班汇报了2021年工作进展和2022年工作考虑。会议强调,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一项复杂工程和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深入研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理解其内涵要义,准确领会和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处理好发展和减排、降碳和安全、破和立、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政府和市场等多方面多维度关系,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既不能搞碳冲锋,又不能搞运动式减碳会议要求2022年,要把碳达峰碳中和摆在环资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加强统筹衔接,持续跟踪和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二是审核衔接各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强调研督导,帮助地方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推动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坚持先立后破,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优化,大力推进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在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四是高水平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完善能耗双控政策,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优化考核频次,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加大节能减碳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五是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开展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六是统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主动参与国际气候磋商对话,维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主渠道地位,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切实维护我国发展权益。

25.率先实现零碳排放,中林集团宣布完成碳中和目标。126日,中林集团联合北京绿色交易所在京发布的《中林集团绿色高质量发展暨碳中和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2021年,中林集团境内拥有的林地资源共实现年度碳汇量为34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整体碳排放量为-3263467吨二氧化碳当量,标志着中林集团已实现零碳排放,率先完成碳中和目标。中林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余红辉表示,此次发布白皮书,宣布完成碳中和目标,标志着中林集团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对中林集团进一步坚持战略定力、建立和创新双碳发展平台,系统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并在转型升级中实现更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命脉,在推动落实动碳达峰、碳中和上责无旁贷,这是诠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具体行动。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副局长张学勇表示,作为首家宣布实现碳中和的中央企业,中林集团在推动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搭建国家绿色发展双碳平台的战略规划方面起到了重要示范作用,为中央企业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上提供了较好的借鉴意义。202112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作出表率、当好示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作为我国林业行业唯一的中央企业,近年来中林集团立足林业根基,聚焦生态绿色低碳产业主战场,深入贯彻引领者”“先行者的行动要求,走出了一条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高度统一的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谈及中林集团的双碳发展,余红辉表示,集团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关于双碳的前瞻性研究和战略性布局,开展自身的碳排放核算及碳汇量化评估,发起成立中国碳金融研究院”“中国碳中和行动联盟,利用自身在林地资源掌控、森林经营专业管理和林业碳汇价值创造方面具备的核心优势,积极打造中央企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碳汇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中林集团碳中和影响力。

26.构建净零排放净零贡献两种生态补偿方案。吴立军,田启波2022110日在《地理研究》上发表题为《碳中和目标下中国地区碳生态安全与生态补偿研究》一文。他们基于碳中和的近期实施与远期目标构建了净零排放净零贡献两种生态补偿方案。文章以碳中和目标为约束条件,对地区生态安全、协调发展及碳生态补偿三大问题展开研究。根据生态足迹理论,地区排放规模体现的是经济发展对生态的需求水平,碳汇规模反映的则是地区生态供给能力,供需平衡即实现碳中和。而供需失衡将存在两种情形:情形一生态需求超过供给,过量排放不能被固汇吸纳,环境失去自清能力,生态资本被逐年耗损,生态安全持续恶化;情形二生态需求低于供给,充沛的流量生态价值积累促进存量生态资本增加,生态安全水平提高,但同时也表明经济发展对生态需求不足。根据上述两种失衡情形可展开地区生态安全(用ESI指数表征)与协调发展(用ECI指数表征)的讨论。同时,两种失衡对应的另一个问题即是地区生态补偿问题,生态需求超过供给,地区排放超过碳汇,高出净零标准的排放必将产生净负环境外部性,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该地区应向受损的其他地区支付生态补偿,反之则应获得生态补偿,据此进一步展开地区碳生态补偿估算研究。碳中和目标不仅是气候治理的中国承诺,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内生需求。研究认为,第一,地区生态安全及协调水平持续下降,二者在区域上呈现趋同特征。2000-2017年间,全国整体ESI指数从1.08上升至3.06ECI指数由1.413下降至1.26124个省生态安全与协调发展等级出现不同程度下降。生态安全与协调发展表现出明显的趋同规律,安全等级低(或高)的地区对应协调水平也低(或高)。第二,全国生态欠账增长迅速,地区补偿呈现东西平衡的结构特征。基于碳中和的近期实施与远期目标构建了净零排放净零贡献两种生态补偿方案。在净零排放方案下,全国需支付的生态补偿从1334.57亿美元增长至83819.61亿美元,生态赤字增长迅速;该方案下,三大沿海经济区长期为补偿支付地区,但其支付的全国占比在逐渐下降;与之相对应黄河及长江中游地区补偿支付比例迅速上升。净零贡献补偿方案下,全国范围补偿会计平衡,地区补偿结构表明东部为补偿区,西部为受偿区,中部基本平衡。

27.交通运输是化石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的交通运输领域减排路径研究的意义重大。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李晓易等于20201116日在《中国工程科学》期刊上发表了题为《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的文章,梳理了交通运输领域的碳排放现状,识别交通运输领域碳减排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结合国情实际和双碳目标明确交通运输领域分阶段的发展路径并提出重点任务建议。文章认为,交通运输中的碳排放主要来源于运输过程中交通运输工具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不同运输方式的碳排放总量差异明显,其中,公路运输(含社会车辆、营运车辆)是交通领域碳排放的重点方面,排放量占交通领域碳排放总量的86.76%。重型货车和乘用车是未来中国公路运输,也是整个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关键方面。交通运输领域碳减排面临的五个重大问题是:第一,交通运输需求仍将保持增长,运输需求总量增长将导致交通运输碳排放量持续增加;第二,运输结构调整实现的减排效益需要周期且效益递减;第三,交通用能结构调整进程存在技术不确定性,重型货车、船舶在短期内还缺乏成熟的能源替代方案;第四,交通领域碳减排资金需求量大,交通运输行业碳减排成本显著高于工业、建筑等行业;第五,交通领域碳减排涉及利益方众多。交通领域碳排放与交通运输发展规模、碳减排措施力度紧密相关,因此,近中期,交通运输规模呈现中高速增长,技术尚需发展和推广应用,规模增速是碳排放的主因;中远期,交通运输规模增速放缓,技术渗透和应用全面提升,技术和政策减排措施将发挥主要作用。该研究提出交通用能深度电气化、客货运输绿色高效化作为核心路径,据此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实现深度减排。具体提出五项针对性的交通运输领域碳减排举措与建议。一是优化运输结构,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的公转铁公转水二是推广应用低碳装备,加快新能源运输装备研发、分场景适配应用;三是鼓励绿色出行,进一步营造居民出行良好环境,不断强化市场激励措施,引导居民低碳出行;四是应加快出台国家、省、市等不同层级的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方案,建立高效的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28.面向碳中和的脱碳成本控制:优化创新与政策。《科学学研究》近日网络首发了黄鲁成等学者的学术文章《面向碳中和的脱碳成本控制:优化创新与政策》。作者提出,依靠科技创新控制脱碳成本,实现碳中和目标,是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紧迫性的课题。实现碳中和目标必须有效控制脱碳成本,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发展与减排协同共进,既履行了自主贡献承诺,又保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脱碳作为实现碳中和的路径,具有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特性,因此控制脱碳成本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科学有效控制脱碳成本,要走三个科技创新优化路径,即优化脱碳科技创新组合、优化脱碳科技创新空间布局、优化脱碳科技创新时间进程。科技创新是控制脱碳成本关键路径,而脱碳科技创新要取得突破,需要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特别是需要根据脱碳技术创新的特点,从理念和措施上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政策。在理念上,创新政策应将社会效益、长远效益放在首位;不仅将企业视为创新主体,也应将政府、研究机构和高校视为创新主体,倡导多创新主体间的合作与联合;要根据风险的类型与大小,对创新者实施差异化政策,提供显著的政策优惠;要支持整个创新链、碳链上的创新活动,而不是仅仅支持竞争前的研究和创新活动。在措施上,作者建议构建国家级脱碳科技创新项目和省级项目,不同层级的脱碳科技创新项目应有不同的管理办法。脱碳科技创新项目所需创新资源应来自中央财政、企业、行业、各类基金等,其中项目承担者自筹经费要占到一定比例,以体现承担者的决心。此外,还应该构建实施科技重奖、远期市场激励、促进成果转化和采用者免责等激励机制。

29.中国首次发布城市碳达峰和碳中和指数。2022118号澎湃新闻发文《中共城市碳达峰碳中和指数》指出,从20107月开始,国家发改委先后启动三批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探索减排与发展双赢的模式。研究发现,试点城市低碳发展成效高于非试点地区,且越早开展低碳试点的城市减排效果越好。在由中国环境记协主办的第二十二期环境茶座上,中国城市碳达峰碳中和指数首次发布,结果显示,在全国率先确认达峰的城市中,北京独占鳌头,同为一线城市的深圳、广州、上海均进入前五名,武汉名列第四。成都、青岛、厦门、天津、南京也进入前10名。评价发现,十三五以来参评城市在控制碳排放增长方面取得进展,39%的参评城市碳排放与经济增长呈现出较强的脱钩趋势。但110个参评城市的碳排放平均增速仍高于全国增速估算值。这意味着作为经济较为发达和人口较多的城市,参评城市在减碳方面总体尚不处于引领地位。此外,部分城市表现出较好的低碳状态,海口、广州、南宁、北京主要在经济社会结构和碳排放水平占优势,成都、福州主要在能源消费、碳排放水平上有优势,深圳、昆明则在碳排放水平上表现突出。课题组提出以下对策:建议各城市对照评价指数中的各个细化指标得分,因地制宜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的双碳行动目标和方案;建议加速构建区域乃至全国调度和互补的能源供应体系,化解经济与用能中心和可再生能源中心的空间错配难题;建议构建科学的城市双碳管理、考核与评价制度,在考核和评价中处理好短期控排和长期高质量发展的关系等。

30.建筑领域的碳减排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先决条件。15日上午,由美的集团楼宇科技事业部主办的楼宇科技TRUE大会在深圳举行。会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能源研究院院长徐伟,发表了以《建筑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分解和实施路径》为题的主旨演讲。徐伟表示,建筑领域的碳减排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先决条件,同时建筑节能减碳又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首要措施和最佳选择。徐伟表示,双碳目标对中国来说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双碳目标将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和产业结构带来巨大的变革。具体到建筑领域,徐伟介绍,我国运行阶段建筑碳排放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20%,未来中国在发展过程中建筑领域的碳排放占比仍然会很大,建筑领域减碳压力非常大。影响建筑领域碳排放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宏观因素,比如城市化、人口数量变化、人口迁徙、经济增长、生活方式等;二是建筑技术因素,也就是建筑节能标准提升、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等;三是用能模式的变化,包括建筑逐渐减少使用煤气、实现电气化等。徐伟表示,我国要在2030年前实现建筑领域的碳达峰,需要有更强有力的政策和技术措施:一是在新建领域,要继续提升强制性的节能标准,今年41日即将实施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提高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热工性能限值要求;二是在农村建设方面,中国农村建筑体量很大,农村也面临用能强度增加的问题,农村的发展下一步需要采用新的方法,比如说新能源的使用;三是可再生能源利用,要在建筑领域开发可再生能源,使建筑能实现发电的功能,而不是简单地把光伏安装在建筑上。徐伟最后总结道,建筑领域的碳减排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先决条件,建筑节能减碳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首要措施和最佳选择,双碳目标将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的低碳转型。他还表示,我国建筑运行能源消费总量还将增加,采取强有力的节能减排措施十分迫切,我国将以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为主要动力推动建筑领域的能源革命。

31.深入分析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新华社125日发表《习近平:深入分析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中共中央政治局124日下午就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必须深入分析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实现双碳目标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研究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统一思想和认识,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由中央政治局同志自学并交流工作体会,刘鹤、李强、李鸿忠、胡春华同志结合分管领域和地方的工作作了发言,大家进行了交流。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启动全国碳市场交易,宣布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加快构建双碳政策体系,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实现双碳目标,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推进双碳工作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顺应技术进步趋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迫切需要,是主动担当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性,增强推进双碳工作的信心。

32.创新绿色信贷产品 加大政策引导支持。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研究员龚芳和袁宇泽16日发布《绿色金融系列研究报告之三:创新绿色信贷产品 加大政策引导支持》。报告指出,目前我国绿色信贷余额位居全球第一。绿色信贷资产质量明显好于商业银行整体信贷资产质量,过去几年内,绿色信贷不良率均保持在0.8%以下;绿色贷款集中在基础设施升级、清洁能源产业,放贷主体集中在大型国有银行中,其绿色信贷余额占比超过一半。当前我国绿色信贷发展面临四大问题。一是绿色信贷占总信贷规模的比重较小,除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国有银行外,其他商业银行参与不高。二是绿色信贷尚未有统一明确可衡量的标准。此外,我国绿色项目和绿色产品的定义也未统一,例如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分别遵循2021年版和2019年版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项目评估与信息披露也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未采用量化指标进行项目筛选。三是绿色转型行业尚未得到绿色信贷的足够支持。火电、钢铁、煤炭等工业化企业还未成为绿色贷款主要标的。四是绿色信贷产品尚不丰富。绿色转型贷款、绿色消费信贷等创新产品相对较少,已有的绿色建筑信贷等试点存在问题。绿色信贷应在五大方面寻求突破。一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特色标准。一方面,促进我国绿色信贷产业名录与国际接轨,并符合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特点,另一方面要逐步改变目前监管部门单纯以产业目录简单划分绿色信贷标准的做法,完善绿色信贷评估体系。二是扩大覆盖面,支持绿色转型与双碳战略。促进绿色信贷向绿色清洁化产业投入,鼓励银行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提供资金,发放绿色转型贷款。三是丰富绿色信贷产品。开发碳金融产品、绿色农业贷款,同时大力发展个人绿色消费信贷,如绿色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四是推出绿色信贷鼓励政策,提高商业银行积极性。除了传统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外,还应鼓励商业银行以优惠利率支持环保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于因配合国家环保政策调整而实施信贷压降、退出等导致的信贷风险,建议由政府应给予适当补偿。五是推进监管体系规范化发展。

33.知识分享在低碳绿色产业链中的重要性。Wang等于2022年发表在Frontiers in Environmental Science期刊上的文章Knowledge Sharing Strategy and Emission Reduction Benefits of Low Carbon Technology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in the Green Supply Chain探索了绿色产业链低碳技术过程中知识分享的动态最优策略和潜在的减排效益,得到了不同策略下供应商和制造商的知识存量和减排效益的最优轨迹。结果表明,知识分享是实现绿色创新的关键。知识在供应链中被吸收和加以利用可以实现卓越的绿色创新。目前,已有的研究指出,共享知识的策略会影响供应商和制造商之间的知识分享水平。在选择不同的分享策略时,知识分享的水平有一定的提升,这与知识接受者和分享者之间的收益、成本和沟通程度有关。然而,研究同时也发现不同策略对知识存量提升的影响并没有持续增加。在不同策略下,绿色产业链中知识存量的演化趋势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先增加后趋于稳定,这表明绿色产业链中的知识量是可以控制和调整的。在集中决策的情况下,供应商和制造商的知识分享努力最高,绿色产业链中的知识存量和减排效益也最好。集中决策是供应商和制造商共同考虑了两者互相的利益作出知识分享的决定,而去中心化的决策则是供应商和制造商分别考虑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作出的决定。从产业链的合作模式来看,集中决策比去中心化的决策来得更优。而成本分摊机制可以实现绿色产业链中知识存量和减排效益的帕累托改进,但成本分摊机制只能提高供应商的知识分享的努力水平。此外,本研究还发现碳交易价格和知识衰减率对知识分享的程度有着显著影响。该研究为推动知识分享在绿色产业中的技术创新中的应用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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