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被认定为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

2013-11-24 16:11:03 作者: 所属分类:政策院动态 阅读: 评论:我中心被认定为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已关闭评论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公布了2013年度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和培育名单,全省共有25个创新中心入选,其中15个被认定为创新中心,10个被列为培育对象。

厦门大学牵头的“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2013年度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该创新中心成立于 2013年1月,是以厦门大学为牵头单位,以复旦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为主要参与单位,同时协同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福建省销售公司、新加坡 大东方自然资源投资公司、剑桥大学贾奇商学院、爱丁堡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台北大学等国内外众多研究力量组建的创新体。该创新中心自成立以来,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服务国家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重大需求,跻身世界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研究先进行列”为目标,以福建省重大任务为牵引,全面提升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创新能力。 成立半年多以来,中心在机制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改革、学术科研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被认定为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正是对该中心培育工作 成果的肯定。今后,创新中心将以此次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为契机,使中心真正成为“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体,促进人才、学科、科 研发展,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福建省社会经济跨越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据悉,此次2013年度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评审,经过了形式审查、专家现场考察、省外专家函评、答辩评审和公示等环 节,最终我校有4个创新中心入选,其中“医用生物制品协同创新中心”、“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协同创新中心”和“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 为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海西信息通信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被列为培育对象。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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