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基金会来访我中心

2014-05-14 09:05:44 作者: 所属分类:政策院动态 阅读: 评论:美国能源基金会来访我中心已关闭评论

2014年5月10日美国能源基金会中国低碳发展项目主任胡敏来访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下午2点中心师生与来访人员在经济学院A417举行了中国能源的良性价、税、财体系项目汇报会。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在会上就该项目进行了成果汇报,同时协同创新中心专家小组武汉大学郭熙保教授、复旦大学王克强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章元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戴淑庚教授、财政系王艺明教授等与会参加了讨论。
会上,林伯强教授首先对该项目的研究路线图进行介绍,并提出中国能源的价、税、财体系设计问题。他指出,我国目前大多数能源价格还是成本加成的政府定价,这种定价方式导致了市场扭曲、改革缓慢。由于能源稀缺性和环境外部性问题的存在,价、税、财体系的设置如何把外部问题内部化是个难点,如何在价格中体现代际问题和环境问题,需要参考发达国家的经验。

林教授提出中国能源发展需要满足三个基本目标,即保障环境可持续性,满足普遍能源需求和支持经济增长。按国际经验都是先保证后两个目标,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目前必须开始重视保障环境可持续性,因此政府可以适当放宽成本限制,以此为核心来制定能源政策。

林教授指出,中国能源政府定价的基本条件是能源国有垄断,设计能源价、税、财体系的基本原则是摆正政府参与能源市场的位置,要点是制定透明合理的能源定价机制,设计公平有效的能源价格补贴并进行严格的成本监督。政府将来参与能源市场的方式需尽量通过财税方式。另外透明合理的能源价格机制有利于公众支持能源改革,还可以鼓励国外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能源投资。我国过去的能源价格改革主要是被动的渐进改革,导致能源成本增加,引申代际问题,今后的能源改革应该是主动的渐进性改革。随后林教授分行业评估了我国煤电联动的价税财机制改革、可再生能源定价与补贴、阶梯电价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和节能减排与价税财关系。

汇报结束时,胡敏主任对该项目的完成度表示满意,并非常赞同我中心对能源市场化改革和反弹效应方面的研究。同时专家小组对该项目提出了建议,郭熙保教授提出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能源价格改革需要考虑经济社会影响,还应该考虑到制度经济学方面利益集团的问题。王克强、章元、王艺明和戴淑庚教授分别就产业区域发展、具体的补贴政策和能源发展基本目标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最后林教授做了会议总结,根据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指出了项目今后的改进和完善方向。

(许霖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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