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下称观点摘要)摘录了2023年6月“碳中和”相关政策、观点及近期学术研究成果供学习参考。本期观点摘要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政府发言及专家学者评论等进行整理,汇总了有关能源转型、低碳技术、气候变化及双碳目标等研究内容。此外,我们还着重关注了与“一带一路”相关的绿色低碳建设情况。
一、创新低碳技术,推动绿色发展
1.广东广州:努力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新型储能产业体系。 7月5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委书记、市长郭永航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深化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改革、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围绕简政放权、执行管理、激励科研人员、提升科技服务、拓宽经费投入、强化管理等方面提出改革完善措施。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改革要求,推动科研经费和科技管理改革落地落实,让科研资金管理制度更好地服务科技研发,释放创新红利。要坚持应放尽放,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要加大创新激励力度,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通过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效率,实现有效监管,以科研经费的高质量管理服务支撑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通过了《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会议强调,要加快抢占新型储能产业新赛道,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在技术创新、综合实力、市场拓展、产业环境四个方向同步发力,努力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新型储能产业体系,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要尽快形成新型储能产业新优势,完善产业链条,招引和培育产业链关键企业、核心技术、高端人才和重点项目,加强标准及检测体系建设,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要构建产业生态,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及下一代储能技术研发,积极探索和打造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场景,促进新型储能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要强化土地、资金、人才、金融等要素支撑,全力支持重点项目示范建设,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用户侧储能迎来高光时刻。 据苏南于2023年6月26日在中国能源报上发表的文章《用户侧储能即将迎来高光时刻》,广东省发改委近日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被称为“最强用户侧储能支持政策”。《措施》指出,要加快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推动工业园区、商业楼宇开展冷、热、电、储综合能源服务。同时明确,用户侧储能项目使用产品经认定符合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的,其储能设施用电量单独计量,电价参照广东省蓄冷电价政策执行。储能分为电源侧储能、电网侧储能、新能源配建储能、用户侧储能。由于我国居民电价较低且峰谷电价差较小,用户侧储能经济性有限,此前不具备大力发展空间,并未被高度重视。随着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持续推进,用户侧储能逐渐迎来“高光”时刻。
3.虚拟电厂可能成为电力调节最优解。 7月5日,中国能源报发表《虚拟电厂能否成调节电力负荷最优解?》一文称,随着全国多地用电负荷激增,虚拟电厂对于调节电力负荷的价值愈发凸显,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而能链智电的虚拟电厂相关业务,将在削峰填谷、电网协同调度、促进新能源消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虚拟电厂通过信息技术和软件系统,能够实现分布式电源、储能、可控负荷、电动汽车等多种分布式资源的聚合和协同优化。对于虚拟电厂可调控的负荷资源而言,工业负荷受限于生产计划、工艺因素,且设备多样复杂,难以统一调控;建筑领域,如空调负荷,其刚性调控会影响用户舒适度,柔性调控又过程复杂且效果延时;相对而言,电动汽车充电负荷相对灵活,可调性强,对时间要求较低且对用户舒适度影响较小。发布会指出,随着新能源的大规模接入和发展,虚拟电厂作为灵活的电力系统运营模式,可最大限度平抑新能源电力的强随机波动性,提高新能源利用率,已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典型实践。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用电需求与配电网正常稳定运行之间的矛盾亟待解决。虚拟电厂作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综合平衡电网供给侧和需求侧,协调优化电网稳定性,有效解决新能源发电对电网的冲击,对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在未来整个中国的智能电力系统中,电动汽车充电将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电动汽车的充电行为对电网的影响不容忽视。
4.数字经济的碳减排效应:理论分析与经验证据。 杨刚强等人2023年6月9日在中国工业经济上发表《数字经济的碳减排效应:理论分析与经验证据》。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系统性变革,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数字经济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理应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挥重要作用。文章构建了一个内生增长模型,揭示了数字经济促进碳减排的新机制,并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表明,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碳减排效应,在考虑变量选择偏误、剔除其他政策影响和容忍“不外生工具变量”等稳健性、内生性检验后该结论依然成立。机制分析发现,除技术进步和能源利用效率渠道以外,数字经济促进了技术多样化,为碳减排提供了更稳定的激励,且技术相关性越高,数字经济对技术多样化的提升效应越明显。异质性分析表明,要素禀赋差异、跨界污染转移和主体功能定位是影响省际交界地区数字经济碳减排效应的重要因素。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对碳减排的影响具有区域差异,在低数字产业化与高产业数字化的地区,数字经济的碳减排作用更加显著。本文不仅为系统理解数字经济的碳排放影响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也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政策启示。
5.碳中和背景下电动汽车带动产业间融合发展。 据中新网6月20日文章《刘斌:碳中和背景下,电动汽车带动产业间融合发展》报道,低碳经济已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同,在普及和推行的同时,也催生出了一批新兴的行业和产品,新能源汽车就是其中之一。电动汽车又被视为向低碳经济转型的一个关键。在6月20日举办的2023年第二期国是论坛之“能源中国”上,刘斌以“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蓝图”为题,分析了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前景及新能源汽车带动的产业融合情况。根据预测,在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过程中,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纯电动汽车将会成为新车市场和保有量的主流。在此背景下,以特斯拉、比亚迪为代表电动车已经带来了汽车研发、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等全产业以及价值链的变革,也带动了产业间的融合。
6.中国各类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仍有待发展。 2023年6月27日,郑洁等在《中国工程科学》发表题为《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发展研究》一文。文章指出,我国各类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多能互补的综合利用探索不足,在装备技术的可靠性、运行维护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海洋可再生能源具有绿色清洁、可再生等优势,在助力海洋领域“碳减排”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是支撑海洋可再生能源高效开发利用的重要抓手。文章在项目研究、文献调研与专家研讨的基础上,以七种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为切入点,探讨国内外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的发展实践、技术成熟度、发电成本等问题,针对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关发展建议,以期为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发展提供借鉴。总体来看,国内以上七种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海上风电、潮汐能的装备技术相对成熟,已实现并网发电;波浪能、潮流能、海上光伏发展势头迅猛,正在向深远海、兆瓦级发电装置发展;温差能、盐差能装备技术发展相对滞后于国际先进水平,处于研发和工程示范阶段。在未来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中,所需的装备技术发展面临极端海况下的装置安全适用性、资源储量的充分调查与评估、多种资源开发的互补性应用、装置设施对所在海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商业化发展后的海上安装活动的安全监管、电网的接入和调控等共性问题。
7.电动汽车将推动本十年的石油峰值。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6月22日的报告How EVs Will Drive Peak Oil This Decade, in Five Charts,世界对石油的需求将在本世纪达到顶峰。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从汽油和柴油车转向电动汽车,2027年道路运输的油耗将达到顶峰。但是,尽管油价将达到上限,但对石油的渴求不会很快消失。根据目前的趋势,从现在到2050年,汽车、货车和卡车所需的石油量将减少一半左右,每天的需求量将接近2000万桶。这大约相当于美国去年的石油产量。不应低估迄今取得的进展和今后的进展。去年年底,全世界公路上共有2700万辆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预计2023年将增至4100万辆。这一增长将由领先市场中国推动,中国对内燃机车的地方激励和限制超过了国家补贴取消带来的影响,美国的汽车销售也受到《通胀削减法案》中电动汽车税收抵免的提振。欧洲的势头今年也将继续,尽管速度低于此前的预测。根据BNEF的经济转型方案,2050年剩余的每天2000万桶石油需求中,约有900万桶来自届时将出现的4.45亿辆汽油和柴油乘用车。然而,使用内燃机的1.42亿辆商用车每天消耗1100万桶石油,这是一支规模小得多但耗油量更大的群体。这些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公路运输是全球石油需求的最大组成部分,去年占全球石油需求总量的45%。电动汽车可能不会完全削弱对石油的需求,但从长远来看,它们将产生相当大的影响。然而,消费的下降并不一定会导致油价暴跌。如果新供应的投资收缩速度快于需求,价格可能会继续上涨和波动。
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
8.碳边界调整机制将损害中低收入国家利益。 Timothé Beaufils等人2023年于Communications Earth & Environment发表文章Assessing different European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implementations and their impact on trade partners。文章指出,欧盟(EU)将实施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以实现其气候减缓目标,同时避免其产业转移到气候政策不太严格的国家(碳泄漏)。这种欧盟CBAM的具体实施和未来可能的扩展仍在争论中。在这里,文章对详细的贸易网络数据应用基于流量的核算方法,以评估不同实施方案的覆盖范围。然后,文章以综合欧盟CBAM政策作为基准,量化欧盟CBAM如何通过将欧盟碳价格传导给其他国家来影响欧盟的贸易伙伴。文章发现,即使采取保守的实施方案,以欧盟为重要出口市场的中低收入国家也会受到不成比例的影响。文章最终探索不同的国际收入回收计划,使欧盟CBAM对脆弱国家具有包容性,并能够促进全球气候合作。
9.对高碳行业的过度依赖将影响碳中和进程。 6月15日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郑惠泽等于《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期刊发表《碳中和背景下金砖国家气候政策、能源结构与碳排放的比较》,认为金砖国家能源结构各有特点但存在共性,随着时间的推移,金砖国家的能源结构逐渐多样化,非化石能源种类增多,但除巴西外的金砖国家化石能源占比仍较大,减排压力较大。郑惠泽等系统梳理金砖国家近半个世纪内的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的政策演变,并分析金砖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具有代表性的政策。基于目前各国能源结构和碳排放特点,该研究采用GAINS模型预测了金砖国家在各自背景下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路径和未来预期并对金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未来需求提出了建议。第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第二,完善和提升金砖合作机制,拓展全方位合作。第三,重点加强能源和碳管理科技合作与交流。第四,加强金砖国家碳减排技术的合作。
10.低硫航运政策可能对控制全球变暖产生不利影响。 6月3日,Carbon Brief发表了Analysis: How low-sulphur shipping rules are affecting global warming一文称,2020年,减少航运空气污染的国际法规对船用燃料的硫含量施加了严格的限制。这些规则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出台,并在改善公共卫生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二氧化硫(SO2)作为一种有害健康的空气污染物,因此下降了约10%。但向低硫航运燃料的转型产生了另一个后果。虽然船舶废气中所含的二氧化硫含量下降,但降低船用燃料的硫含量削弱了遮蔽效应,可能将进一步促进全球变暖。一些研究人员提出,由于国际海事组织的清洁空气法规,二氧化硫的下降可能是最近全球海面温度飙升的原因之一。根据Carbon Brief分析显示,2020年减少航运空气污染的法规可能产生的副作用是,到2050年,全球气温将上升约0.05℃。除此以外,还有其他许多因素可能导致海洋热浪,并使得在未来几十年内避免升温超过1.5℃变得更加困难。其中也包括南太平洋一座水下火山的大规模喷发,撒哈拉沙尘的异常缺失以及厄尔尼诺现象的加剧。
11.企业气候行动倡议中的成员进展不一。 2023年6月,Ivan Ruiz Manuel 和 Kornelis Blok发表在Nature Communications期刊上名为Quantitative evaluation of large corporate climate action initiatives shows mixed progress in their first half-decade的文章,指出气候倡议成员企业在执行气候行动中的进展不一。非国家行为者,包括企业、地方实体(城市和地区)和非政府组织,被认为有能力实现超出国际气候谈判期间确立的目标的减排量。由于这些参与者参与全球气候会议,对这些参与者产生的环境效益的研究已成为气候变化治理中越来越热的话题。近年来,诸如“科学减排目标”倡议(SBTi)和“RE100”等企业气候倡议获得了显著的关注,成员数量大幅增加。该研究使用《财富》全球500强名单(G500)确定了102家营业收入最高的成员企业名单,并收集了他们公开披露的环境数据,从而对这些倡议2015年至2019年期间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结果显示,这些公司的总体上范围1和2排放量减少了35.6%,公司普遍符合或超过了将全球变暖控制在2摄氏度以下的情景。SBTi成员超额完成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RE100成员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年均增长31.2%。然而,在公司范围内实现的大部分减排集中在八家专门参与SBTi的排放密集型公司。所有其他公司,包括整个RE100样本,仅仅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实现了间接减排。这份研究指出国际倡议可以使脆弱地区和经济发展中国家实现脱碳,呼吁建立一致和透明的信息披露程序,并加强对气候倡议成员如何获取可再生能源的关注。
三、稳步推进能源转型
12.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超50%。 新华社上海6月11日电(记者何欣荣、桑彤)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荫凯11日在上海表示,当前我国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0.9%,历史性超过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020年,我国提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在11日举行的首届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开幕式上,杨荫凯说,近三年来,中国的“双碳”工作取得良好开局。通过强化政策设计,我国制定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双碳”实施方案和支持保障措施,构建了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保障体系。加快能源转型步伐,在沙漠、戈壁和荒漠地区规划建设了大型光伏风电基地,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超4.8亿千瓦。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中国的绿色低碳创新充满活力,绿色低碳产业朝气蓬勃,绿色低碳发展潜力无限。杨荫凯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近期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能源革命,坚持“先立后破”,有序推进新旧能源转换替代;二是加快重点领域低碳转型,推动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严把新上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关,引导传统行业改造升级,产品设备更新换代,推进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三是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全链条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培育经济增长绿色新动能;四是加快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健全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防控。
13.充分发挥电价信号引导作用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尤培培于7月4日在《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发表文章《当前形势下促进安全保供的电价政策建议》。作者指出,高比例新能源发展对电力系统安全保供存在三方面的影响。一是新能源发电和负荷侧用电在时间上难以有效匹配,存在系统平衡风险。二是新能源发电与负荷侧用电在空间上具有较大差异性,源网荷协同存在一定风险。三是新能源发电低边际成本与高系统性成本的技术经济特性与现行政策机制尚未匹配,易引发潜在保供风险。作者进一步针对价格政策和市场机制方面提出了有关建议。首先,在用户侧加快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效发挥价格信号引导作用。一是全面扩大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推动包含居民用户在内的全部用户类别执行分时电价,引导用户及时感知并响应供需变化。二是优化完善居民阶梯分时电价执行方式,推动阶梯电价全面按“月”执行。三是结合各地净负荷曲线变化,区分季节,优化峰谷电价时段划分。其次,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和输电价格机制,提升电力在更大空间范围的互济水平。一是建立跨省区送电长效机制。二是强化中长期合同责任,提升中长期合同履约率。三是建立健全跨省区辅助服务机制,丰富辅助服务品种。最后,加强煤炭产能规划和价格管理,保障煤炭安全可靠供应。一是积极核增煤炭产能,加强煤电规划引导,稳定煤电投资经营预期。二是强化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三是探索对煤炭企业征收超额收益金,煤炭企业超额利润由政府进行“二次分配”,降低煤炭企业报高价的冲动。
14.2022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发布。 6月26日,在BP宣告今年停止发布《世界能源统计年鉴》之后,英国能源研究院The Energy Institute (EI)在BP的支持和协助下,与其合作伙伴毕马威(KPMG)和科尔尼(Kearney)联合发布了《世界能源统计年鉴》(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 2023)第72版,首次提供了2022年完整的全球能源数据。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费增长了约1%,比疫情前的2019年的水平高出近3%。其中,天然气下降了3%,可再生能源(不包括水电)增长了13%。化石燃料的主导地位基本保持不变,占总消费量的近82%。其中,2022年煤炭总产量为88.03亿吨(175艾焦EJ),比2021年增7.9%,创出历史新高。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占全球产量增长的95%以上。另外,2022年风能和太阳能新建产能增幅历史最大。它们合计达到了创纪录的12%的发电份额,太阳能发电增长了25%,风力发电增长了13.5%。太阳能和风能增长的最大部分在中国,分别占全球新增产能的37%和41%。可再生能源(不包括水电)在2022年满足了84%的净电力增长需求。碳排放方面,尽管可再生能源增长强劲,但全球能源相关排放量持续增长。能源使用排放量增长0.9%至344亿吨二氧化碳。
15.推进能源价格与碳排放成本有机结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的李益楠、林晓凡、杜翼于7月4日在国家电网报发表文章《推动电-碳市场协同发展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作者首先指出,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建设步伐加快。主要体现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建设以及全国和地方碳市场双轨运行。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碳市场进入“全国碳市场+地方试点碳市场”同步运行阶段。作者接着提出,电力市场和碳市场耦合关系深、相互影响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参与主体存在重叠。二是交易价格耦合联动。三是交易产品有交叉。绿电具有零碳排放的环境价值,同时存在于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的交易产品之中。作者最后提出,电-碳市场需在产品、数据、空间上做好协同。一是产品协同提升政策效力。建议统筹优化绿证与CCER管理机制,对绿证增加碳减排量的核定和认证,推动绿证获得电-碳市场双认证。同时,进一步明晰绿电项目申请绿证和CCER的规则,避免绿电环境权益重复计算,实现电-碳考核机制有机协同。二是数据协同助力核算核查。建议推动电-碳市场数据互联互通,依托各省能源大数据中心,汇集电力市场、碳市场数据,探索用电与排放一体化监测方法,构建省级多维监测体系,实现企业层面碳排放数据实时监测,提高统计核算水平。三是空间协同保障能源安全。建议合理控制碳价影响,在能源转型过渡期,优先考虑保供要求,近期暂不引入碳配额有偿拍卖,精准稳妥推进碳配额收紧进程。健全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完善辅助服务交易品种,探索推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火电机组容量补偿机制,畅通碳价传导机制。
16.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 2023年6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并就相关事项进行通知。要求在“拓展重点领域范围”、“强化能效水平引领”、“推动分类改造升级”、“做好工作统筹衔接”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划,并要求各地方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性,立足本地发展实际,坚持系统观念,尊重市场规律,细化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稳妥有序推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切实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本次通知在2021年版基础上,新增了乙二醇、尿素等11个新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并要求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17.《关于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布。 2023年6月14日,北京银保监局、天津银保监局、河北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三地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从体制机制、重点区域、产业项目、改革探索、风险防控、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重点任务,助力京津冀协同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以支持京津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京津冀绿色金融协同合作为蓝图,明确该项工作时间节点和预期目标。即到“十四五”末,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基本建成与“双碳”目标相匹配的体制机制。从现在起到2030年,努力实现京津冀银行业绿色信贷年均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业务规模稳健增长。京津冀三地监管部门在统筹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加强风险联防联控、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跨越式进步。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及限控领域,推动重点区域发展及产业结构优化。引导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推动雄安新区建设,为雄安新区高端现代服务业、绿色生态农业等绿色低碳产业提供金融支持,在雄安新区建立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推动京津冀三地在风险防控、信息共享方面构建监管协同机制,助力解决跨区域风险监管难、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加强京津冀三地绿色金融风险协同监管,督导银行保险机构夯实主体责任,形成资金和项目风险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制定应对各类风险的监管措施和工作程序,有效防范重大生态事件和违约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京津冀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在行业层面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建立绿色企业(项目)库,将三地的金融机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信息纳入,促进区域绿色金融资源流动与合作。
18.能源转型背景下中国家庭能源负担的不平等问题扩大。 2023年Wang等学者在Nature Energy期刊上发表文章Examining energy inequality under the rapid residential energy transition in China through household surveys讨论了中国家庭快速的能源转型对家庭能源成本及能源不平等的影响。文章采用CFPS数据发现,2011-2013年间,有851户家庭从固体燃料转向清洁能源,占2011年使用固体燃料的被调查者的22.1%。自2013年以来,这一过渡进程加快,2013-2015年和2015-2017年期间分别有1129户和1192户完成了向清洁能源的过渡。同时,有一小部分家庭转回了固体燃料(约占受访家庭的5%),表明在这一快速的能源转型中存在着传统和清洁燃料的综合使用。随着家庭平均能源成本的增加,能源成本的不平等产生了下降的趋势;相反,家庭收入的不平等增强了。全国范围内家庭收入的分布比能源成本更不平衡。家庭收入不平等的加剧,必然会导致能源负担的不平等加剧。不同燃料类型的成本不平等有巨大差异。具体来说,集中供暖费用的不平等是最明显的;其次是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的使用费用;相比之下,电费的分布相对均匀。同时,研究结果还显示,各类能源成本的基尼指数显示出下降的趋势,尤其是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的成本。这是因为,由于能源转型运动的有效实施,越来越多的家庭获得了天然气燃料。样本期内,平均每个家庭的能源支出约占其收入的5%(中位数),明显高于美国家庭(约3.3%)。同时,家庭能源负担存在着明显的城乡差异。对于城市家庭来说,能源负担的中位数从2013年的5.4%下降到2017年的4.8%,而农村家庭的情况则相反(从5.3%上升到6.5%)。在这种情况下,随着近年来能源的快速转型,城乡之间的能源负担不平等加剧。当使用能源贫困来衡量能源不平等时,结果显示,中国有30.1%到34.2%的受访家庭经历了能源贫困。此外,随着能源突然转型的进行,收入群体之间的能源负担不平等现象有所加强。能源负担的区域不平等也很明显。文章通过线性回归模型、随机森林模型等方式对家庭能源负担不平等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包括收入、非农就业、平均年龄、城乡分异等因素。
19.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指导意见》明确五方面任务。一是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和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重点覆盖“两区”(居住区、办公区)和“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二是加快重点区域建设。以“三中心”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公共停车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三是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和管理政策,压实相关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四是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研究,持续优化电动汽车电池技术性能。五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压紧压实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20.绿色信贷政策与高污染企业绿色转型:基于减排和发展的视角。 2023年5月,湖南大学喻旭兰与周颖在《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发表题为《绿色信贷政策与高污染企业绿色转型:基于减排和发展的视角》的研究成果。该研究以2007年《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政策出台为准自然实验,基于减排和发展的视角评估了绿色信贷政策对高污染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研究发现,绿色信贷政策实施后,高污染企业减排成效提升而全要素生产率下降。政策约束下高污染企业减排成效提升源于前端污染产生减少,而非末端污染去除增加;在前端治污实践中,企业倾向于减少煤炭使用和提高煤炭转化效率,对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的动力不足。政策约束下高污染企业环境投资将挤出创新性投资,造成创新产出减少,最终导致全要素生产率下降。进一步研究发现,替代性融资方案和金融市场发展有利于缓释绿色信贷政策对高污染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负面冲击,而高强度的环境规制政策将加剧这种不利影响。该研究具有以下政策启示:第一,充分发挥绿色信贷政策的融资约束机制。在现有绿色金融政策框架下,除继续加大绿色信贷的投融资支持力度以助力绿色产业的发展,还应严格控制对具有较高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实体及其投融资项目的信贷资金供给并适当提高贷款利率,充分发挥绿色信贷政策的融资约束机制。第二,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构建公共政策协调机制。需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拓宽高污染企业绿色融资渠道,从而舒缓信贷约束下高污染企业环境投资对创新性投资的挤出影响。需构建绿色金融政策、环境政策与财政政策等公共政策之间的政策协调机制,协调各项宏观制度安排的出台步调、实施节奏与施行力度,避免对高污染企业产生过快和过强的冲击,促进高污染企业绿色平稳转型。第三,为传统企业转型活动提供融资支持,助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构建一种支持传统高污染企业转型项目的新制度框架,填补当前绿色金融尚未覆盖到的高污染企业绿色转型的资金需求,加快企业“棕色”资产退出与能源消费结构转型。
21.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路径。 2023年6月2日,由国家能源局主办,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能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发布仪式在京举行。《蓝皮书》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理念、内涵特征,制定“三步走”发展路径,并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兵在《蓝皮书》发布会上表示,实现“双碳”目标,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点多面广、时间跨度长,不同发展阶段特征差异明显,需统筹谋划路径布局,科学部署、有序推进。基于我国资源禀赋和区域特点,以2030年、2045年、2060 年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战略目标的重要时间节点,制定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发展路径,即加速转型期(当前至2030年)、总体形成期(2030年至2045年)、巩固完善期(2045年至2060年),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 “进度条”。《蓝皮书》明确,新型电力系统是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
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成果颇丰
22.绿色成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鲜明底色。 据光明网6月28日文章《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绿色成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鲜明底色》报道,“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年来,朋友圈不断扩大。目前,中国已经跟151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文件。从理念到行动,从愿景到现实,“一带一路”倡议始终保持着强大韧性和旺盛活力,持续为世界提供发展新机遇。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从2013年到2022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从1.04万亿美元扩大到2.07万亿美元,翻了一番,年均增长8.6%,同沿线国家双向投资累计超过2700亿美元。2023年前5个月,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额达5.7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2%。截至去年底,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达571.3亿美元,为当地创造了42.1万个就业岗位。展望“一带一路”倡议的未来,中国将与沿线各国分享更多“中国发展红利”。中国还将与共建国家一道在基建、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展开合作的同时,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鲜明底色。
23.国家电网董事长辛保安: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带来发展机遇。 据南方都市报6月27日文章《对话国家电网董事长: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带来发展机遇》报道,6月27日,第十四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在天津召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辛保安表示,历经十年,“一带一路”倡议在国际上已形成广泛共识。国家电网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在10个国家和地区投资建设运营了13个能源网项目,同时也在持续推进周边国家的电网互联互通。国家电网注重搭建国际交流平台,与全球伙伴分享经验、与同行交流技术,为所在国和地区的电力供应和绿色转型提供了很大动力,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的就业问题。辛保安谈到,“一带一路”倡议为各国企业合作创造了无限空间,也为中国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作为能源企业,国家电网可以在加深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底色、打造创新引擎和强化数字赋能三个方面带来发展机遇。国家电网也正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这些都催生了能源大数据、新业态、新模式,将进一步助力“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国能源产业链的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国家电网将继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坚持本地化、本土化发展,努力融入当地、服务当地,履行好社会责任,赢得项目所在国的合作伙伴和社会各界的信任,以良好的品牌形象促进民心相通。
24.碳中和技术共享有助于支持“一带一路”绿色高质量发展。 刘悦和李沛霖于2023年6月在《宏观经济管理》期刊发表文章《共享碳中和技术 助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出我国与多数“一带一路”国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进程中共同面临经济、能源、贸易领域三重碳约束,存在收益性、结构性、阶段性、协同性、安全性五大共性挑战机遇,共商共建共享绿色丝绸之路公约数基数大,合作前景广阔。作者认为,各国应面向未来,总结过去碳中和技术国际合作案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出发点,重点通过项目承接、项目投资管理、高技术产品出口、技术赋能合作、第三方合作、友好援助六种模式推动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享碳中和技术。在此基础上,围绕强化顶层设计、市场主体、多元协同、供需匹配、碳市场金融、债务环境交换等六大机制,将我国碳中和技术打造为共建“一带一路”第二个10年中富有影响力的公共产品,支撑引领绿色丝绸之路高质量发展。
五、体系建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25.首届上海国际碳中和博览会圆满闭幕。 据央广网6月15日文章《超千个低碳技术和产品亮相 首届上海国际碳中和博览会圆满闭幕》报道,首届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以下简称“碳博会”)于6月14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圆满闭幕。碳博会上,首次推出基于碳排放全生命周期主要环节,覆盖低碳能源生产供应、能源消费低碳转型、能源运行系统优化、碳排放管理配套支撑以及碳排放吸收循环处置的技术图谱,展示低碳技术和产品1081个。首届碳博会以“走向碳中和之路”为主题,展出面积近10万平方米,同期举办“低碳智慧出行展”,邀请到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的近60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积极参展。展会期间共举办1个主旨论坛、1个科学论坛、4个平行论坛和同期活动近40场;各企业在展台上组织新品发布会、合作签约仪式和各类推介宣讲等配套活动453场;通过园区配对专场、绿色发展/绿色供应链配对专场、双碳服务配对专场,实现一对一贸易配对173场次。四天展期共组织参观团组146个,接待参观者超8万人次。
26.钢铁行业深度脱碳是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必经之路。 东北大学张琦、田硕硕和沈佳林2023年6月在《钢铁》发表《中国钢铁行业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与路线图》,文章认为钢铁行业深度脱碳是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必经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缓解能源危机、推动绿色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绿色低碳发展是钢铁行业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也是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文章分析了中国钢铁行业碳排放现状,对比了主要产钢国家钢铁行业碳中和目标及实施路径,采用动态物质流分析方法构建了钢铁需求量模型、废钢回收量模型并预测了中国到2060年的钢铁需求量和废钢资源量。结果显示,中国的钢铁需求量将在2030年和2060年分别下降至8.78亿t和5.43亿t,2030年国内废钢产量约为4.2亿t,2055年以后,废钢产量将逐渐下降,但仍将保持在4亿以上。在动态物质流分析结果的基础上,使用情景分析方法,构建了钢铁行业碳排放模型,分析了钢铁行业的节能降碳潜力;基于钢铁行业碳中和路径分析模型制定了中国钢铁行业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指出中国钢铁行业在实现碳中和之前要经历粗钢产量波动下行-控碳、粗钢产量下降-减碳、粗钢产量处于低值平台期-低碳、粗钢产量稳定于低值-碳中和等4个阶段,为中国钢铁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重要指导和行动方案。
27.提高食品系统效率是中国实现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关键。 Ren等人于2023年在Nature Food期刊中发表的文章Enhanced food system efficiency is the key to China’s 2060 carbon neutrality target评估了中国实现 “双碳”目标的过程中对于食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文章认为虽然生物能源、碳捕获与储存技术 (CCUS)、以及其他负排放技术是中国实现碳中和的必要条件,但是这些技术的应用可能会阻碍中国土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通过建模和情景分析,本文研究了如何减轻生物能源在中国及其贸易伙伴中可能对食品系统造成的潜在不利影响。本文发现,如果在坚持食品自给率红线的同时在国内生产生物能源的话,到2060年中国的人均日摄入卡路里将减少8%,国内食品价格将增加23%。放宽中国的食品自给率限制可以减半国内的食品困境,但存在将环境负担转移到其他国家的风险,而减少食物损失和浪费、转向更健康的饮食和缩小作物产量差距可以有效减轻这些外部影响。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要同时实现碳中和、食品安全和全球可持续发展,需要谨慎结合这些措施。
28.山西出台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 2023年6月19日,山西省出台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提出将在九大重点领域开展科技创新行动。第一,开展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技术攻关示范行动,以推进煤炭和煤电、煤电和新能源、煤炭和煤化工、煤炭产业和数字技术、煤炭产业和降碳技术“五个一体化”为主攻方向,努力探索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技术发展新路径。第二,开展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攻关示范行动,大力发展光伏光热关键核心技术,开发新一代高效硅基光伏电池、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大面积柔性钙钛矿电池、低成本高效率柔性聚合物电池、高效低成本集热、大规模储热、相变储热、多能互补供暖等技术与装备。第三,开展非常规天然气和氢能开发利用技术攻关示范行动。第四,开展能源互联网与先进储能技术攻关示范行动,突破新能源比例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互联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并网、分布式能源、交直流混联电网安全高效运行、多能互补耦合应用、电能路由器、柔性多状态开关技术等。第五,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碳技术攻关示范行动,围绕钢铁、化工、水泥、有色冶金等重点耗能行业,开展钢铁短流程和氢冶金等流程再造技术研发与示范,加大工业过程余热、余压、废水、废渣等能量、物质回收利用等。第六,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及碳汇技术攻关示范行动,大力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攻克二氧化碳捕集、压缩与运输、转化利用、地质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技术,前瞻布局空气直接捕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和新能源耦合等颠覆性技术研发。第七,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提升行动,加强全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基地顶层设计,构建布局合理、梯次衔接的创新基地体系。第八,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加大企业创新普惠性政策供给,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鼓励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企业技术创新和公共科技服务需求,做大做强科技服务。第九,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行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技术资源,支持省内单位与国外高科技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合作研发、共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力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29.实现碳中和的基本判断和八大关键战略。 据网易6月28日文章《杜祥琬院士演讲实录 | 对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及路径的思考》报道,2023上海国际碳中和博览会·科学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碳中和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员、高级科学顾问杜祥琬进行主旨演讲,总结了中国碳中和的基本判断和认识并指出实现碳中和的八大战略。基本判断与认识方面主要包括三个内容。首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顺应绿色发展的时代潮流,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论从国内还是国际的需要,中国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保持战略定力。其次,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减排幅度大、转型任务重、时间窗口紧。具体而言,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综合效率偏低。最后,虽然面临困难,但是通过加快技术进步和发展转型,可以实现高质量的碳达峰和如期的碳中和。而实现双碳目标的八大战略为:第一,节约提效优先战略;第二,能源安全战略;第三,非化石能源替代战略;第四,再电气化战略;第五,资源循环利用战略;第六,固碳战略;第七,数字化战略;第八,国际合作战略。总体而言,实现双碳目标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达几十年的科学的转型过程,它呼唤深度的管理创新、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和企业的参与。政策性很强,需要把握好节奏,积极而又稳妥地来进行。既要防止一刀切简单化,又要防止转型不力,带来落后和无效投资。总而言之要“先立后破”,把好事办好,深刻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变革和进步。
六、创新绿色技术,赋能绿色发展
30.建筑业碳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You等人2023年1月在Resources, Conservation & Recycling期刊发表Modeling carbon emission trend in China’s building sector to year 2060文章。建筑部门是中国三大最终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部门之一,2018年产生了21.1亿吨二氧化碳,占中国能源相关碳排放的21.90%。考虑到中国建筑业巨大的碳排放量和明显的减排潜力,明确碳排放趋势并制定合理的减排战略对于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该研究开发了一个涵盖当前实际政策中的大部分减排策略的多层(气候区域、建筑类型和终端服务需求)的动态碳排放量化模型,结合四种组合情景(基本情景、单一建筑部门情景、多部门集体努力情景、全社会集体情景)来预测未来的碳排放,采用LMDI方法从终端服务需求、终端服务技术、能源相关排放因素、人均建筑面积、城市化和人口六个方面考察未来碳排放趋势的主要驱动因素,量化每种策略在国家和建筑类型层面的减排贡献。研究指出:从所有情景来看,由于中国大规模的“煤改气”和“煤改电”转型行动,中国建筑行业的直接碳排放量在2016年达到峰值,排放0.64 Bt CO2。所有结果表明,必须采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技术来消除建筑残余碳排放,以实现2060年前中国建筑行业的碳中和。在第一阶段人均建筑面积的增长贡献了最多的中国建筑业碳排放,其次是终端服务需求的增长,尤其是制冷、供暖和其他电器。改进终端服务技术是中国建筑行业减排的最大驱动因素,还需考虑设备能效,合理安排建筑电气化进程。第二阶段人均建筑面积的增长仍是排放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与第一阶段不同,人口是中国建筑碳排放的负驱动因素,其他部门在降低建筑综合排放因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1.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需要世界各国作出进一步努力。 杨雷等于2023年6月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发表《碳中和目标的公平性评价——基于碳配额分配模型》。承担减排责任是参与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碳中和目标已成为气候变化领域的热点,目前明确提出碳中和目标的国家已覆盖全球超75%的温室气体排放。合理地评价和比较各国/地区碳中和目标将成为全球盘点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各国提振减排目标具有参考意义。其研究首先利用配额分配模型,研究了全球2℃和1.5℃目标下主要国家和地区需实现的碳中和年份,评价了各国目标年份与全球温升目标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模拟主要国家和地区实现碳中和的可仿效路径,以年均减排量、人均排放及人均累计排放等指标评估了各国和地区碳中和目标力度。研究得出: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当前碳中和目标无法满足全球实现1.5℃温升目标的要求;美国和欧盟延续现有NDC目标下的年均减排量,即可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中国实现2060年碳中和目标,2030-2050年年均减排率为6.7%,年均减排量为1.5℃目标路径下全球的51%,将面临较大压力;中国未来将成为全球累计排放的主力,其未来选择的减排路径对全球累计排放及温升目标均将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