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html/xxgk/zywj/2015/11/13/31fdd5d9-5c56-436c-b8f6-d80c9aedb719.html
根据《关于开展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期绩效评估的通知》(闽教科〔2015〕21号)精神,日前我厅完成对第一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期绩效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一、评估对象
2013年批准设立的15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二、评估重点
(一)协同体制机制改革及运行。协同创新体的组建合理,运行状况良好,集聚了优质的创新力量,实现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织管理体系科学有效,成立了由产学研各方参与的理事会,设置首席科学家特聘岗位,明确各方责权和人员、资源、成果、知识产权等归属,实现开放共享、持续发展。围绕协同创新任务,在组织管理、人员聘任、科研考核、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方面开展了系统的机制体制改革,构建了“开放、集聚、适变、持续”协同机制和良好的协同氛围,创新了产学研融合发展模式,各项改革措施取得了实质的进展与效果。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建立了促进协同创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了以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聘用方式,积极探索人员互聘与管理、学术评价考核等新机制,成立了相应的学术委员会或技术咨询委员会。没有兼聘已在同级协同创新中心任职的人才。采取“人才+项目”等有效方式,培养和集聚一批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杰出创新人才。打造了一支能支撑和服务于我省行业产业发展的创新团队。团队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任务明确,分工具体;中心主要负责人在国内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力,具备较强的开拓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经管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福建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经费筹措、经费支出、省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经费预算按计划执行情况。
(四)协同资源融合运用及条件保障。优化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资源,发挥优势和特色学科的汇聚作用,实现了协同创新体内基地、平台、装备等资源的充分整合、协同管理和资源共享。牵头高等学校和主要协同单位在人才资源、学科支撑、科研能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保障充实,具备实现协同创新目标的整体实力。科研环境好,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三、评估程序
在自评、材料公示的基础上,开展集中答辩,并对若干协同中心进行现场考察。
(一)集中答辩(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汇报阶段,每个协同中心负责人重点对4个评估要项进行进行阐述,时间严格控制在20分钟内。二是质询阶段,专家组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问,协同中心代表现场回答,时间约20钟。每个协同中心派出4-5名代表参加,其中2名必须为主要协同单位代表。
(二)现场考察。专家组对3个协同中心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方式以访谈、实地走访、查阅佐证材料等为主,主要依据材料审核和集中答辩所发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核查。
四、专家组意见
(一)总体印象
专家组认为,15个省级协同中心建设整体情况良好,在组织管理、人员聘任、科研考核、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方面尝试开展了改革与探索,初步构建起协同创新的科研组织框架和管理运行机制,协同单位间基本实现资源共享共用,在部分重大任务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取得了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二)主要问题
1.协同中心的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不够,主动创新动力不足,观望等靠政策、担忧改革责任现象普遍存在;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尚停留在常规性科研项目建设层面,与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初衷有偏差。
2.协同中心对围绕重大需求、解决重大任务的目标凝练不够明晰,导致常规性科研项目成果与协同创新任务目标混淆不清。牵头学校层面、协同中心层面缺乏可操作性的资源共享共用制度与条件保障机制。
3.牵头学校层面的协同中心经费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大部分协同中心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率低。如:福州大学财政专项经费支出比例偏低,厦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财政专项经费支出比例不高。在已支出的专项经费中,普遍存在设备采购费比重较大,高层次人才评聘与团队建设经费、创新团队绩效奖励经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费支出不足等问题。
(三)有关建议
1.牵头高校应从学校层面构建科学有效的协同中心组织管理模式,在支持协同中心成立理事会的基础上,明确理事会为协同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切实落实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和有组织的创新以及多方协同创新的制度设计。牵头学校应从学校层面大力支持协同中心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以协同增效为目的,在组织管理、经费使用、人员聘任、科研考核、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起完备的制度体系。专家组建议省教育厅适时举办相关业务辅导和培训,对象为牵头高校校领导与科研、财务、人事部门、协同中心负责人以及协同单位代表。
2.协同中心应以适应重大需求、实现重大任务为导向,进一步梳理并明确高水平成果实现的核心目标,切实把建设规划、建设方案作为协同中心建设总纲,按计划实施。鉴于协同中心建设属于新生事物,部分协同中心在制定建设规划和方案时难免考虑不周或对内涵认识不到位,专家组建议省教育厅允许协同中心以适应重大需求为导向,以实现重大任务为牵引,以协同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对建设规划和方案做一次中期调整和完善。
3.有关主管部门应完善经费管理意见或制度,支持协同中心以实现重大任务为导向改革现有制度。专家组建议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可借鉴江苏省运作模式:以内部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专项经费支出内容和比例,如人头经费可达到60%,严控仪器设备购置经费等。
五、评估结果
牵头高校 |
中心名称 |
评估结论 |
厦门大学 |
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 |
优秀 |
福建农林大学 |
菌草生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 |
优秀 |
泉州师范学院 |
南音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
优秀 |
厦门大学 |
医用生物制品协同创新中心 |
良好 |
华侨大学 |
石材产业加工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 |
良好 |
厦门大学 |
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协同创新中心 |
良好 |
福州大学 |
海西环境与能源光催化协同创新中心 |
良好 |
福建农林大学 |
海峡两岸特色作物安全生产协同创新中心 |
良好 |
福建师范大学 |
海峡两岸文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
良好 |
福州大学 |
海西新型显示器件与系统集成协同创新中心 |
良好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康复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合格 |
福建江夏学院 |
环保节能型高性能混凝土协同创新中心 |
合格 |
福州大学 |
福建省高端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
合格 |
福建师范大学 |
海西绿色生物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合格 |
福建医科大学 |
干细胞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