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
(8月份)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
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
2023年第9期(总第25期)
本期“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下称观点摘要)摘录了2023年8月“碳中和”相关政策、观点及近期学术研究成果供学习参考。本期观点摘要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政府发言及专家学者评论等进行整理,汇总了有关能源系统、行业转型、绿色金融、低碳技术、双碳目标等研究内容。此外,我们还着重关注了与“一带一路”相关的绿色低碳建设情况。
一、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
- 1.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绿色技术专利分类体系》。 8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绿色技术专利分类体系》。绿色技术是指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改善生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兴技术。本分类体系的绿色技术包括12个大类,具体为:化石能源降碳,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石油及天然气清洁化;清洁能源,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海洋能、地热能、氢能、生物质能和核能;储能,包括机械储能、热储能和电化学储能;节能节水,包括节油技术、节气技术、节电技术和节水技术;温室气体捕集利用封存,包括CO2的捕集利用封存和其他温室气体减排;循环利用,包括气体回收利用、液体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和能量回收利用;环保材料,包括环境工程材料、环境友好材料和环境功能材料;污染控制与治理,包括监测检测技术和环境控制及污染治理;绿色交通,包括电动车辆、充电/换点及加氢设施制造、新能源内燃机和其他;绿色农业/林业,包括交替灌溉技术、杀虫剂替代物和土壤改善;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绿色管理和设计,包括通勤、碳排放交易和静态结构设计。绿色技术专利,是指以绿色技术为发明主题的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应当具有直接的、显而易见的减少或停止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以及环境友好的技术效果。
- 2.《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布。 为了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8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的保障措施,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第一,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完善的财政激励机制,是推动实施技术示范的坚强保障。要加强部门和地方联动,综合运用投资、财政等方式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对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示范项目,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第二,加强金融税收政策支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能有效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领域创新与投资,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第三,加强资源环境要素支持。加强技术示范工程用能用地要素保障,能够切实减轻项目实施的“后顾之忧”。《方案》明确,要加强用能要素保障,合理测算项目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将碳减排效果作为节能审查的重点考量因素。第四,加强项目建设支持。加强部门和地方之间的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才能稳步有序推进。
- 3.《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于8月17日正式生效。 据新浪财经8月18日文章《欧盟重磅电池法规正式生效!2027年起电池将持有“数字护照”》报道,《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以下简称《欧盟电池法》)于8月17日正式生效。《欧盟电池法》中对碳足迹进行了定义,是指产品系统中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的总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使用气候变化单一影响类别的产品环境足迹研究。简单来说,就是电池在生产与使用过程,以及后期的回收处理中有多少二氧化碳当量。新的《欧盟电池法》在四个关键领域引入了变化,通过覆盖电池的整个“碳”生命周期、供应链中实施尽职调查、引入标签和电池护照、提高收集率和回收率,促进更加环保和资源节约型的电池生产。首先,《欧盟电池法》要求,自2024年7月起,向欧盟市场供应电池的制造商必须标明其产品的二氧化碳足迹。在供应链管理上,要求尽职调查。除中小型企业外,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电池的经济经营者都必须制定并实施符合国际标准的尽职调查政策,以应对电池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采购、加工和贸易中固有的社会和环境风险。另外,《欧盟电池法》要求建立数字电池护照,电动汽车电池、LMT电池和超过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将需要“数字电池护照”,其包含电池型号、特定电池及其用途的信息。最后,《欧盟电池法》对电池的回收路径和责任划分也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新的《欧盟电池法》有望成为全球基准,在规范电池可持续性、安全性和报废管理方面超越同类制度。对全球动力电池产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 4.钠离子电池跨入量产新阶段。 据中国能源报9月3日文章《钠离子电池跨入量产新阶段》报道,近年来,经历几轮诸如锂离子电池原材料涨价问题后,钠离子电池资源分布广泛、提炼简单等优势逐渐凸显,作为锂离子电池替代技术路线,产业化进程提速。短短数年间,产业链超过上百家企业开启相关研发布局。2021年,动力电池头部企业宁德时代发布第一代钠离子电池,更是点燃了市场对钠离子电池的热情。钠离子电池要实现产业化发展,成本是关键。钠离子电池与锂离子电池工作原理类似。相比于锂离子电池,虽然钠离子电池能量密度目前处于劣势,但在功率密度、宽温和循环寿命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成为市场寄予厚望的“新宠”。据了解,钠离子电池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模化量产进程。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有层状过渡金属氧化物、普鲁士蓝(白)类化合物、聚阴离子化合物三种主流技术路线,负极材料则以硬碳和软碳为主,不同技术路线性能和成本差异较大,业内还存在争议。钠离子电池在储能领域的相关利好政策不断加码。今年1月,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钠离子电池技术突破和规模化应用。广西、深圳、山西、河南等地陆续出台的能源规划文件中,均提及要开展钠离子电池在储能领域的应用示范。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电动汽车和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钠离子电池有望复制锂离子电池的高速发展路径,成为未来10年内成长性最高的新兴产业之一。高工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25年,钠离子电池出货量将超过50吉瓦时,到2030年将超过1000吉瓦时,未来几年,钠离子电池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82.6%。
- 5.电池储能策略的去碳化作用取决于碳价。 2023年8月,Peng等人发表在Nature Communications期刊上名为Heterogeneous effects of battery storage deployment strategies on decarbonization of provincial power systems in China的文章指出电池储能部署采用混合策略时系统成本总是最低的。电池储能对于整合可变可再生能源发电至关重要,但储能部署的位置、规模和时间如何影响系统成本和二氧化碳排放尚不确定。该研究以中国的省份为研究对象,改进了电力系统模型SWITCH-China,研究了三种全国统一的电池部署策略(可再生能源并网、并网和需求侧)和一种混合电池部署策略(允许各省使用三种电池策略中的任何一种)。研究发现,在所有四种策略中,混合策略的系统成本总是最低的。各省成本最低的电池部署策略取决于各省的特点——发电量、需求和可再生资源。在三种全国统一的电池储能部署策略中,碳排放和电力成本之间存在权衡。全国统一的电池部署战略对各个省份的影响各不相同,其中,可再生资源丰富的省份主要采用可再生并网电池,而可再生资源有限的省份主要采用需求侧电池。根据所选电池部署策略的不同,所需的输电容量和成本也会不同。研究还发现,高碳价格和电池存储成本的快速下降对大规模部署电池和电力系统的快速去碳化起到了关键作用。然而,哪种策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最低取决于碳价格。当碳价格相对较低时,可再生能源并网战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最低,混合电池策略与可再生能源并网电池策略之间的二氧化碳累积排放量差异随着碳价格的上升而缩小。当碳价格足够高时,混合电池策略的累计二氧化碳排放量才是所有电池策略中最低的。
二、推动绿色金融,促进可持续发展
- 6.中国要打好碳市场、CCER和绿电组合拳。 据澎湃新闻9月5日文章《梁朝晖:中国要打好碳市场、CCER和绿电组合拳》报道,上海社科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梁朝晖认为,中国要打好碳市场、CCER和绿电组合拳。她认为,中国的碳市场本质上是政策产物,而非一般买卖交易的商品,它作为约束性政策可以倒逼企业降低碳排放,并与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绿电交易(指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对接光伏、风电等发电企业,购买在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量为零或近趋于零的电力)等政策手段,共同构成一套组合拳。碳市场作为约束性政策,可以倒逼电力企业降低碳排放,而CCER和绿电作为激励性政策则可以鼓励相关产业在生产端、应用端的发展,比如近年来光伏、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产业政策推动了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加快了新能源在中国的大规模落地。总之,约束性政策和激励性政策共同构成一整套政策体系,在推动企业实现节能减排、能耗双控的同时,也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国的碳市场不是通过交易实现经济利益,而是倒逼企业减少碳排放实现“双碳”目标。如果快速减少碳排放配额,会推高企业成本,最终要么通过价格传导到终端,最后由消费者买单,要么增加企业运营成本、降低利润,甚至导致亏损。因此,碳市场活跃应该是一个结果,而不是一个目标。中国发展碳市场,更重要的是看这个市场对能源结构转型的作用,在保障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地实现碳减排。
- 7.转型金融目录“加紧”筹备,融资量未来会超过纯绿项目。 新华财经8月21日发布文章《转型金融目录“加紧”筹备 融资量未来会超过纯绿项目——专访中国金融学会绿金委主任马骏》。近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在接受新华财经专访时指出,未来国家级的、权威的转型金融目录一旦出台,预计我国转型融资工具的使用会出现爆发性增长。中长期来看,转型金融涉及到的融资量会超过支持纯绿项目的融资量。此外,马骏针对《G20转型金融框架》做了详细解读。他指出,该框架作为引导各个国家制定框架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纲领性文件,有五大支柱:一是界定标准。在没有明确标准的情况下,对转型活动(包括企业和项目)的识别成本会很高,不利于金融机构开展转型金融业务。目前,我国央行已开始进行转型金融目录的编制工作。我国浙江省湖州市作为优秀绿色金融试点城市,已发布了第二版地方转型金融目录,其中包含了九大行业中的106项转型活动。湖州市的成功经验值得各地关注与推广。二是披露标准。具体来看,转型主体要获得转型融资,就需要披露完整的转型方案、短中长期的减排目标、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落实转型的治理安排等。三是产品体系。要扩大目前转型金融工具箱,让更多种类的产品纳入进来,尤其是股权类、保险类工具,帮助融资企业降低杠杆率、规避转型所带来的风险。四是激励机制。良好的激励机制可以让转型活动更具有可行性,提高融资的可获得性。五是公正转型。要更加注意转型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经济社会影响,如大规模失业和供应链断裂等,而金融机构应该鼓励转型企业采取措施减少转型所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另外,为了确保工具效果的可持续性与公正性,转型金融产品的定价应该与企业转型业绩(如减排效果)挂钩,甚至与“转型的公正性”挂钩。整体来看,目前中央政府出台了“1+N”的政策,明确了主要高碳行业的转型方向。作为推动地方转型的重要抓手和外部支援,转型金融正在得到多方的高度重视。
- 8.碳中和背景下我国绿色金融的WSR思考。 8月11日,吴君民,余江志在《财会通讯》上发表题为《碳中和背景下我国绿色金融的WSR思考》一文。文章指出,实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而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在助力碳中和目标实现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实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对我国绿色金融提出了迫切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发展绿色金融”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路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也被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呼吁金融业以“绿色金融”为抓手,助力经济社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和环保部的调查研究显示,要实现碳中和目标我国每年至少需要三四十万亿元人民币的绿色投融资,而政府财政等仅能满足其中的15%,巨大的资金缺口亟需绿色金融的鼎力支持,而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正处于探索发展的初期阶段。因此,走稳碳中和背景下绿色金融发展之路显得特别重要。在碳中和的背景下,文章创新性地运用了WSR系统方法论,系统分析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存在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并针对性从物理层(W)、事理层(S)和人理层(R),层层剖析与挖掘,系统性提出完善我国绿色金融的对策,以丰富拓展WSR系统方法论的应用领域,同时为推动我国绿色金融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方法借鉴。
- 9.碳排放权交易和技术创新助力计算行业减排。 Yu等人2023年8月在Energy Economics期刊发表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analysis for cloud computing industry: Can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help? 文章。新兴的云计算产业成为碳排放的重要来源,选择合适的碳减排战略至关重要。基于碳排放交易和减排技术创新两种重要的碳减排策略,该文章建立了中国云计算产业碳减排策略仿真模型。基于碳排放交易和减排技术创新策略的不同衍生情景,设计了22种碳减排策略情景,并进行了仿真分析。最后,文章建立了一个考虑非期望产出的松弛模型来评估所提出的碳减排策略情景的综合效果。该研究发现:第一,高自由配额比例和低碳交易价格的碳排放交易策略情景具有扭转碳排放增长趋势的潜力,从长远来看,这种容忍策略情景可以带来更好的碳减排效果和投入产出效率。第二,大力推进零碳装机容量和负排放技术应用,可有效促进碳减排。容忍碳排放交易和较强的减排技术创新策略将有助于云计算产业的健康发展,在战略实施的前10年,这种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网络技术的创新。
三、行业转型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
10.推进面向碳中和的可持续蓝色经济转型。 8月31日,生态中国网发表《推进面向碳中和的可持续蓝色经济转型——聚焦国合会2023年年会系列报告》一文称,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23年年会重颁布的专题政策研究报告《面向碳中和的可持续蓝色经济》(以下简称《蓝色经济报告》)引起了与会代表的高度关注。“蓝色经济”,涵盖了与海洋广泛关联的传统行业和新兴产业,如海洋能源、海产食品生产、滨海旅游和海洋生物技术,它们与海洋、海域和海岸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同时,它们又通常被分为两个支柱,即基于海洋的产业经济活动的总和,以及由海洋生态系统提供的资产、商品和服务。蓝色经济的概念对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蓝色经济报告》中,突出强调了在开展蓝色经济活动时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海洋和海岸带为广泛的经济活动创造了条件,也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提供了巨大的机遇。据经合组织(OECD)的预测,到2030年,蓝色经济在增加值和就业方面都有可能超过全球经济的整体增长。因此,海洋经济为创新、就业和经济增长提供了长期潜力。当前阶段,不论是在国际层面还是国家层面上看,海洋对于实现碳中和目标都至关重要。因此,海洋是持续的碳汇,更为各地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一系列潜在的基于海洋的气候缓解方案,包括海洋经济中的二氧化碳移除(CDR)和减排(低碳转化)。比如培育“蓝碳”等碳高效生态系统,利用海洋固有的能源潜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航运等海洋活动的碳足迹,利用海底储碳的能力,在海洋生产中对碳的再利用,以及调整渔业供应链和人类对水产品的消费朝着低碳方向发展。而这些活动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培育若干新的海洋经济行业。
11.可持续农业是新的绿色革命。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3月9日文章Sustainable Agriculture Is the New Green Revolution报道,全球农业系统正处于一场新革命的边缘。未来的转型将塑造数十亿个就业岗位、数万亿美元的产出,在“绿色革命”为世界带来丰富的粮食供应的60年后,粮食的生产方式即将经历另一个彻底变革的时代。全球农业系统雇佣了世界上近四分之一的人口,年收入超过8万亿美元,占据并改变了地球上50%以上的宜居土地。事实上,在人类所有的工业和活动中,农业是威胁地球系统稳定的最大驱动力,它甚至超过了我们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成为我们的后代继承宜居环境的最大风险。农业系统的巨大影响背后有四个罪魁祸首——过度使用土地、水、化肥和杀虫剂。这些资源的过度部署正在推动生物多样性危机,这场危机在严重性和风险方面都与气候危机不相上下。从农场到垃圾填埋场,农业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也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34%。
12.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主要体现为数字技术与产业技术创新的融合。 杨昕和赵守国于2023年8月于《科技进步与对策》发表《数字经济与工业高质量创新的协同互促效应》,数字经济与工业高质量创新协同互促是加速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作者基于数字技术应用的不同维度与创新价值链理论,利用中国省际面板数据,通过构建耦合协调度模型和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解析数字经济与工业创新效率的协同互促效应。研究发现:第一,数字经济与工业两阶段创新效率的耦合协调水平总体呈不断上升态势,但目前尚处于协调发展的过渡区间,且数字经济与工业高质量创新的协同效应主要表现为产业数字化及其与工业科技研发效率的同步共进;第二,数字经济与工业成果转化效率之间存在显著互促效应,而与工业科技研发效率互动的系统特征则主要表现为工业科技研发效率提升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正向驱动;第三,数字经济与工业高质量创新的互促效应主要源自数字产业化及其与工业成果转化效率的交互响应;第四,数字经济与工业高质量创新的协同效应和互促效应存在链条错位,稳步提升工业成果转化效率是加快数字经济与工业高质量创新协同发展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工业科技研发效率提升的赋能作用是实现数字经济与工业高质量创新互促融合的潜在路径。
13.劳动力加快从碳密集型行业转向清洁行业。 Curtis等人于2023年发表了NBER工作论文Workers and the Green-Energy Transition: Evidence from 300 Million Job Transitions。文章利用了包含超过1.3亿在线工作档案的微观数据,旨在探讨劳动力从碳密集型生产技术向其他工作的过渡情况。研究通过详细的文本数据,包括工作职称、公司名称、职业和行业信息,关注了从事碳密集型(“肮脏”)和非碳密集型(“绿色”)工作的工人。研究发现,从肮脏工作向绿色工作的转变速度在2005年至2021年期间增长了十倍,尤其是与电动汽车相关的工作在近年来有了显著增加。然而,总体而言,只有不到1%的肮脏工作离职者似乎选择了绿色工作。此外,年龄较大和未接受大学教育的工人似乎不太可能选择绿色工作,更有可能转向其他肮脏工作、其他行业工作,或者失业。
14.农业食品行业迈向碳中和:驱动因素和障碍。 Acampora等人2023年在Resources, Conservation and Recycling期刊上发表的文章Towards carbon neutrality in the agri-food sector: Drivers and barriers分析了粮农企业采取碳中和战略的机遇与挑战。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农业食品生产企业正在制定相应的碳中和战略,旨在设定长期减少碳排放的目标,同时实施短期解决方案,推动向低碳农业食品行业的转变。然而,农食行业碳中和过程存在一些限制和困难。文章分析了农业食品行业碳中和战略与其他行业不同之处。通过与碳中和相关的农业食品企业以及专门从事碳中和的咨询公司的经理进行的半结构化访谈的结果,文章研究结果显示,农业食品公司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企业能够节省成本以及增加利润、企业提前行动以更快适应相关政策和法规、上下游产业链中供应商和零售商的环保压力、以及提高企业声誉以在市场上实现差异化和满足股东和投资者要求。至于实施气候和碳中和战略的主要障碍,文章指出这些障碍既有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与碳中和过程相关的成本以及公司的资源和预算不足被发现是主要障碍之一。另外,缺乏坚实的政策框架和碳抵消的不信任也是阻碍农食企业进行碳中和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多措并举推动双碳目标实现
- 15.《福建省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2023年8月4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层次、各领域,在学校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青少年绿色低碳教育,提升生态文明素养,积极参与“清新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促进碳达峰目标实现。主要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与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在大中小学普及传播,绿色低碳理念进入大中小学教育体系;有关高校初步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体系,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升;到2030年,实现学生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及行为习惯的系统养成与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多层次绿色低碳理念育人体系并贯通青少年成长全过程,建设一批较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碳达峰碳中和一流学科专业和研究机构。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教育教学:加强绿色低碳发展课程建设、加强教师绿色低碳发展教育培训、把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纳入高校思政工作体系、加强绿色低碳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创新绿色低碳教育形式。以绿色低碳发展引领提升教育服务贡献力:支持高校碳达峰碳中和科研攻关和加强高校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政策研究和社会服务。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校园建设:完善校园能源管理工作体系和建设绿色低碳环保智慧校园。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协同保障,强化宣传引导。要多措并举、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及时对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推广各级各类学校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 16.中国约束性碳减排政策实现了环境质量改善和就业机会增加的双重红利效应。 周亚虹等人于2021年7月发表在《经济研究》上的文章《约束性碳减排与就业——基于企业和地区劳动力变化的考察》提出,中国约束性碳减排政策实现了环境质量改善和就业机会增加的双重红利效应。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出台一系列减碳措施,环境规制强度持续增加。一个重要且亟待解答的问题是,适当政策措施能否兼顾节能减排与就业增长?就业作为民生问题,是重要的宏观目标。失业增加不仅会导致经济发展滞后、社会总产出降低,还会加大收入差距,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文章通过一系列严谨的研究设计,发现在约束性碳减排政策下劳动力会从污染企业向清洁企业转移,也会从更为污染的行业向清洁行业转移,优化了地区生产要素配置。基于研究发现,文章提出政策建议如下:减碳政策制定需要同时考虑对微观企业和地区宏观层面的影响,减轻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并以恰当的政策工具引导劳动力向更为清洁的行业流动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同时,基于文章对不同地区、不同产权性质和不同资本密集度下政策影响的异质性分析,减碳政策制定需要考虑不同企业特征进行差异化政策制定并因地制宜。
- 17.2023碳达峰碳中和会议成功举办。 中国能源报8月31日文章《2023碳达峰碳中和会议成功举办》报道,8月29日,2023碳达峰碳中和会议在山东省烟台市拉开帷幕。会议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烟台黄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核工业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广核集团、烟台众创核电研发中心承办,中国能源报社、中国核学会等协办。作为2023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以“智能低碳 引领未来”为主题,聚焦“双碳”领域新理念、新趋势、新技术,来自政府机构领导、国际组织及行业协会代表、院士专家、国内外“双碳”领域知名企业负责人、高校媒体代表等500余位嘉宾出席,共探“双碳”目标下发展路径,共襄绿色低碳未来。会议现场,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发布首个基于高精度CO₂浓度监测的我国碳源汇核校支持系统、中国农业银行绿色金融研究院发布《迈向高质量发展:转型金融的探索与实践》、中国科学院战略咨询研究院发布《海上风电与光伏发展报告》。
五、“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成果颇丰
- 18.“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在深圳举办。 据生态环境部国际合作司8月25日文章《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发布海外绿色发展故事短视频作品》报道,8月20至21日,“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2023)在深圳举办。会议期间,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简称“深圳中心”)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故事短视频征集活动最新成果。活动共征集到来自20多个国家的400余部作品,传播量超过1亿次。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十年来,一大批务实合作项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也涌现出很多动人的故事。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绿色实践互学互鉴,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的指导下,深圳中心联合中国环境报和南方都市报,开展“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故事短视频征集活动。发布活动围绕“清洁能源照亮希望之光”“绿色交通助力减污降碳”“搭建民心相通桥梁”三大板块,展示了征集的多部海外优秀作品。据悉,“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故事短视频将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展播。通过多渠道、立体化的对外传播体系,让更多海内外受众看到“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故事,促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民心相通,凝聚绿色发展共识。
- 19.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能够降低中国企业的下行风险。 Zhou和Lin于2023年8月在Finance Research Letters期刊发表文章Does investing in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reduce firms' downside risk? Evidence from Chinese manufacturing firms,以2000至2021年中国A股上市制造业企业为样本,研究了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对企业下行风险的影响,并分析了企业所有权的调节效应。作者发现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以有效缓解中国企业面临的下行风险。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助于中国企业建立更强大的全球业务网络,提高其运营灵活性,从而降低其下行风险。此外,作者还发现,国有制属性削弱了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对下行风险的负面影响,而机构所有权则加强了这一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多选择,以应对不利的外部环境,降低其下行风险。研究结果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选择提供了实证参考和经验借鉴。
- 20.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贝宁经济财政和合作国务部签署四份合作文件。 国家发改委9月1日发文《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贝宁经济财政和合作部签署四份合作文件》,9月1日,在中国和贝宁两国元首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和贝宁经济、财政和合作国务部长瓦达尼签署共建“一带一路”、重点领域合作计划、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粮食仓储管理和产后减损合作等四份合作文件。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签署《关于共同加快编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的谅解备忘录》,推动双方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各领域务实合作,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双方同意开展重点领域合作,签署《关于重点领域三年(2023-2026)合作计划》,确定农业、能源矿产、制造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作为重点合作领域,促进信息政策交流,推动企业合作。双方同意加强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签署《关于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强发展规划经验交流,在发展经济和促进民生方面互学互鉴、互帮互助。双方同意促进两国粮食仓储管理和产后减损等领域合作,签署《关于粮食仓储管理和产后减损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促进相关政策、技术和信息交流,分享技术和经验。
六、稳步推进能源系统高质量发展
- 21.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发布。 2023年8月9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京电交市〔2023〕44号),对原有交易细则进行修订。新细则共分十一章,适用于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内开展的绿色电力交易。本细则明确以下内容。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市场初期,主要指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它电源上网电量。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产品为标的物的电力中长期交易,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出售、购买绿色电力产品的需求。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以及主动放弃补贴的风电和光伏电量参与交易。稳步推进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电量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时等额扣减。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电量,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和省间绿色电力交易,其中:省内绿色电力交易是指由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通过电力直接交易的方式向本省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产品。省间绿色电力交易是指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向其他省发电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绿色电力产品。初期由电网企业汇总并确认省内绿色电力交易需求,跨区跨省购买绿色电力产品。有序推动以平台聚合市场主体的方式参与省间绿电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等,可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拓展,应实现绿色电力产品可追踪溯源。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成员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以及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的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绿色电力证书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唯一代码标识的电子凭证,作为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的唯一凭证。
- 22.电力助推农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开发。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的李鹏等人于8月18日在《中国电力报》发表文章《把握节奏纵深推进农村能源革命》。作者指出,县域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需要处理好三对关系。首先,开发节奏上要处理好快慢关系。一是保证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高质量建设,要有序引导分布式光伏建设节奏,实现分布式电源与配电网承载能力协同发展。二是可再生能源高速开发的节奏要与本地负荷发展相适应,才能实现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就地服务县域能源清洁发展的初衷。其次,开发模式上要处理好权责关系。一是处理好农民与分布式新能源企业间的利益问题。二是处理好分布式电源与其他电源间的公平性问题。最后,系统运行上要处理好内外关系。一是注重县域电网内部智慧运行能力建设。二是注重县域电网外部友好互动能力建设。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三条高质量实施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的相关建议。一是推动乡村地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坚持“量”“率”协同原则,科学评估分布式电源最佳接入方式与极限接入容量,引导新能源有序接入。二是探索多元新兴要素接入和融合的运营模式。鼓励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智慧能源、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三是建立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加快推动分布式电源进入电力市场,通过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现货市场发现价格、绿电交易体现价值。同时,制定新型储能参与现货、辅助服务等各类市场交易的准入、交易、结算细则,促进新型储能健康发展。
- 23.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背景形势、策略建议和未来展望。 朱晔等人2023年8月20日在中国科学院院刊上发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背景形势、策略建议和未来展望》。“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新提法和新论断,为我国能源事业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站在新的起点上,该如何准确理解新型能源体系的核心要义,新型能源体系包含了哪些重点建设任务,应当在哪些关键点寻求突破,又有哪些重要关系需要揭示和兼顾,文章基于我国能源领域当前面临的背景形势对上述问题予以梳理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我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供决策参考。文中认为我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面临着以下压力:石油天然气储量偏少和对外依存度偏高;碳减排与高质量发展双重任务重大;全球能源规则和国际能源格局破冰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同时,作者对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也提出一些相关建议。首先,明确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有限任务,率先启动体制机制创新工作,率先启动标准体系完善工作。其次,深化对于新型能源体系这一重要概念的认识,理顺新型能源体系与现代能源体系的关系,理顺与能源革命和“双碳”目标的关系,理顺与综合能源服务和虚拟电厂等新型能源业务类型及商业模式的关系。
- 24.能源绿色转型的四大特征与逐步实现碳中和。 据新浪财经8月11日文章《中国工程院院士黄震:碳中和的关键是能源绿色转型》报道,8月9日,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碳中和发展研究院院长黄震在2023第一财经零碳峰会上发表《碳中和目标下的能源绿色转型四大特征》的主题演讲,解析了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特征和路径。黄震认为,我国88%的二氧化碳排放来自化石能源利用过程,碳中和的关键是能源绿色转型。而能源绿色转型包括四大特征:首先,能源绿色转型是具有变革性和颠覆性的能源转型。能源绿色转型是要构建一个新能源为主体的全新能源体系,核心是从现在的基于地下自然禀赋的能源开发利用,走向基于技术创新的新能源开发利用。其次,能源绿色转型是政策与法律法规主导的能源转型。人类历史上的若干次能源转型都是由伟大的科技发明主导的,而当今空前的能源转型是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高度共识主导的,从国内来看就是由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导的。再次,能源绿色转型是科技驱动的能源转型。能源绿色转型紧紧依靠系列颠覆性、变革性能源科技突破作为战略驱动,实现变革性能源科技系列突破,要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最后,能源绿色转型是市场支撑的能源转型。能源绿色转型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动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助力绿色转型,具体而言应当包括绿色金融在能源绿色转型中赋能和支撑作用、碳市场这一实现双碳的重要政策工具以及能源市场尤其是电力市场的作用。
- 25.2023年上半年欧盟化石燃料发电量下降17%,创历史新低。 根据能源分析机构Ember8月29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整个欧盟(EU)化石燃料发电量降至有记录以来的最低水平。与去年同期相比,煤炭发电量下降了23%,天然气发电量下降了13%。与此同时,太阳能发电量增加了13%,风力发电量增加了5%。有11个欧盟国家的化石燃料发电量下降了至少20%,葡萄牙、奥地利、保加利亚、爱沙尼亚和芬兰等5个国家的化石燃料发电量在2023年上半年下降了30%以上。希腊和罗马尼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首次超过了50%,丹麦和葡萄牙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也超过了75%。该报告指出,一些欧盟国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使用任何化石燃料。其中包括荷兰,该国在6月份只有5天使用煤炭,并且创下了连续17天不使用煤炭的记录。类似地,希腊在7月份电力系统连续80个小时没有使用煤炭。根据Ember的数据,煤炭的消费量同比下降了23%,仅占欧盟5月份发电量的10%,这是有史以来的最低份额。据Ember报告称,对化石燃料依赖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天然气和电力价格高企导致的电力需求大幅下降。
- 26.浙江绿电交易用户破万。 据北极星输配电网9月7日文章《浙江绿电交易用户破万 市场为何活跃?》报道,截至8月底,浙江绿电交易用户数量超1.2万户,较2022年增长16倍。外向型企业、零售业、在浙中央能源企业成为浙江绿电交易的主体。自浙江常态化开展绿电交易工作以来,浙江绿电交易成交电量已从2021年的3亿千瓦时累计增加到今年8月底的65亿千瓦时,增长近22倍。绿电交易用户数量从2021年的33户,增长到目前的12085户,增长16倍。如此迅速的增长速度,也印证了浙江绿电交易市场的活跃。而探究活跃背后的原因则是“双碳”目标驱使。国家提出“双碳”目标后,先后出台了多份政策文件,引导企业加入绿电交易市场。另一方面,国际上的大企业也在为企业“碳中和”达标进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与交易,在选择中下游产业链上的企业时也会有更高的要求。不进行绿色转型,企业就有可能丧失合作的机会。因此,为求“生存”,提高市场竞争力,也需要通过绿电交易实现绿色生产。目前,绿电及绿证交易已实现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绿色电力证书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亦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有利于加快建立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推进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有序开展。未来,随着碳市场的成熟发展,绿电交易有望纳入碳排放指标管理体系,届时更多的企业用户将有绿电购买的需求,绿电交易市场规模有望不断扩大,将为助力我国能源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27.以市场化方式实现煤电和新能源发电的优势互补。 庞晓晋于8月31日在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发表文章《新型能源体系下的煤电良性发展》。作者首先指出,煤电在电力保供与系统调节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接着,作者提出了四点煤电当前面临的经营难题。一是发电成本疏导机制需要优化。二是电价机制未能完全体现电力的多维价值。三是部分限价政策阻碍了发电成本合理回收。四是供热机组参与现货市场的方式制定有待明确统一。随后,作者提出了五个煤电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方向。一是实施多方向的技术改造。二是加强多种能源类型的有效融合。三是优化煤电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四是积极研发应用节能低碳技术。五是深入参与各类型电力市场建设。最后,作者就建立煤电友好型的电力市场机制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统筹电力与煤炭平衡。进一步探索并完善将煤炭价格与电力中长期交易基准价、现货市场限价和辅助服务市场价格进行耦合联动,通过机制设计来尽可能减少干预对市场带来的影响。二是丰富和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健全辅助服务费用分担共享机制,逐步推动补偿政策向市场机制过渡,完善灵活性资源交易品种,做好现货市场与辅助服务政策衔接。三是建立容量成本回收机制。建议于初期实施容量补偿机制,提高发电企业参与市场的积极性,直至容量功能成为煤电机组的主要功能,有利于市场化改革的平稳过渡。四是有序推动用户侧进入市场。随着用户有序入市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负荷侧需求管理、备用容量共享等手段来“削峰填谷”。
- 28.完善政策规制和公众参与,缩小家庭能源效率差距。 来自瑞士的Wekhof和Houde于2023年在Nature Energy期刊发表文章Using narratives to infer preferences in understanding the energy efficiency gap,深入探讨了家庭提高能源效率的推动因素,重点关注对现有住宅建筑的维护和改善。研究采用开放式调查问题和自然语言处理相结合的方法,发现人们进行房屋翻新的动机通常是为了提高舒适度和出于对环境的关注,而能源效率投资通常要等到需要进行翻新时才会进行。投资于能源效率对低碳经济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建筑业。尽管有各种补贴方案,但因为家庭投资不足,实现能源目标仍具有挑战性。即使家庭节能潜力非常大,并且节能改造有利可图,但人们通常放弃维护住宅,这种现象被称为“能源效率差距”。与仅有少数选项的封闭式问卷调查不同,本研究的一个主要优势在于它将一个重要的实质性问题——能源效率差距与公众意见调查研究和数量化文本分析相结合。首先,对特定政策工具的认知水平进行调查,结果显示,那些已经采纳节能措施的人对这些政策的认知略高于没有采纳措施的人,并且他们更频繁地使用这些政策。其次,受访者提出的政策偏好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包括市场导向的工具:与补贴和税收有关的政策选项;第二类包括行为工具,包括受行为偏见驱动的工具,尤其是信息提供和标准;第三类包括非市场导向的政策工具,涉及其他干预措施,比如减少官僚主义。该研究进一步证实了补贴的效果相对较小,因为房主倾向于满足而不是最大化货币回报。总而言之,能源效率差距源于市场失灵,在推广节能产品的过程中,价格信号影响有限,政策规制和参与更有可能发挥作用。
- 29.促进退役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 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我国风电、光伏领域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工作做出全面、系统部署。意见明确了我国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工作目标: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标准规范更加完善,风电、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意见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提出构建覆盖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等环节的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体系。意见提出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发展重点。一是明确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支持发展设备寿命评估、关键部件延续和梯次利用、稀有金属回收提取等关键技术,加强标准规范建设。二是着力提高资源化利用价值。促进风电、光伏设备再利用、再制造和资源化,支持风电机组的基础、塔架和光伏的层压件、边框等再生利用,风机发电机、齿轮箱等零部件发展再制造。三是发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重点区域建设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聚集区,发挥重点区域先行先试作用;支持中央企业率先规划建设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四是鼓励发挥各类主体作用。支持设备制造商、开发商和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导向开展合作;支持发展鉴定评估机构,开展设备绿色认证工作,为设备循环利用提供保障;支持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制定标准规范、发布行业报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 30.欧洲能源危机带给中国的启示。 8月16日,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田洪志等于《经济问题》期刊发表《欧洲能源危机的中国启示:在能源转型中迈向能源自主》,认为,今后中国的努力方向应包括建设国内统一的能源大市场、努力开发新的能源转化与利用技术、进行有效的碳排放控制与捕集、激发能源期现货市场与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与活跃性等四个方面。首先,田洪志等分析了欧洲能源危机发生的原因:第一,欧洲多变的能源政策下无法进行稳定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化石能源供给与投资的过快降低导致欧洲内部能源供给体系崩溃。第三,对不成熟技术与不稳定可再生能源的过度推崇。第四,意识形态至上教条下的能源禁运。其次,田洪志等总结了欧洲能源危机对中国的启示:第一,长期稳定的能源政策是建设国家能源系统的根本保障。第二,化石能源合理有序的退出节奏至关重要。第三,客观认识可再生能源的缺陷,做好充分的替代准备与能源保障安排。第四,淡化国际能源领域中的意识形态问题,拓展多元、稳定的能源进口源。最后,田洪志等提出了中国的努力方向与政策建议:第一,加速建设国内统一的能源大市场。第二,努力开发新的能源转化与利用技术。第三,进行有效的碳排放控制与回收。第四,激发能源期货市场、现货市场与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活跃性。
主 编
杨梦琦 mqyang97@163.com
责任编辑
贾寰宇 jhy13261692355@163.com
潘 婷 1729948798@qq.com
观点摘要仅用于学术交流,原文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发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