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 (11月份)

2023-12-13 16:32:30 作者: 所属分类:政策院动态 阅读: 评论:“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 (11月份)已关闭评论

“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

(11月份)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
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
2023年第12期(总第28期)


本期“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下称观点摘要)摘录了2023年11月“碳中和”相关政策、观点及近期学术研究成果供学习参考。本期观点摘要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政府发言及专家学者评论等进行整理,汇总了有关电力系统、能源转型、数字化、绿色金融、气候变化和双碳目标等研究内容。此外,我们还着重关注了与“一带一路”相关的绿色低碳建设情况。

一、深入推进能源转型,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 1.碳中和背景世界能源转型与中国式现代化的能源革命。 邹才能等11月9日在《石油科技论坛》上发表题为《碳中和背景世界能源转型与中国式现代化的能源革命》一文。文章指出,加快新能源革命是建设能源强国、实现中国能源独立与民族复兴的战略选择,对实现“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绿色能源体系与建立绿色生态地球意义重大。碳中和共识及地区冲突加剧的背景下,新能源是世界能源转型的方向、能源科技创新的前沿、能源强国建设的主力、绿色地球建设的动力。新能源时代正在加速提前到来,风能、光能、地热能、氢能、储能、可控核聚变等新能源技术迭代加速,成本大幅降低、绿色无碳,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全球新能源生产与利用持续快速增长,2022年世界新能源消费占比为18.2%,预计2050年这一占比将达55%左右,新能源是世界能源转型的方向。世界能源演化与人类文明发展息息相关,世界能源体系演化可划分为原始能源体系、古代能源体系、近代能源体系、现代能源体系、新型能源体系5个阶段,推动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近代工业文明、现代工业文明、未来生态文明5个阶段人类文明的发展与持续进步。化石“碳基”能源推动人类实现了可持续新进步,有限“碳基”向无限“零碳”能源转型是新大势,绿色“零碳”能源将为人类提供不竭新动力。碳中和技术+智慧“双轮”驱动绿色能源新体系,化石能源低碳化提速、新能源规模化提速、能源管理智慧化提速的“三化提速”,正在推动世界能源加快转型。
  • 2.四川发改委发布《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 10月20日,四川省发改委与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规划管理、开发权授予、项目审批、监督管理、附则,共6章28条。第一章总则,提出光伏资源分为分布式光伏和集中式光伏,风电资源分为分散式风电和集中式风电,明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在省政府授权下负责全省集中式光伏和风电资源开发权的归口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州)政府在省上指导下负责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资源开发权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二章规划管理,明确规划编制类别、编制层级、编制要求和审定发布程序等,提出光伏、风电规划要符合能源发展规划,并做好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市(州)立足自身资源实际编制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应符合全省光伏风电发展规划,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开发原则上不编制规划。第三章开发权授予,明确市场主体可采取市场化优选和依申请批准两种方式获取集中式光伏和风电资源开发权,对涉及跨市州的重大集中式光伏和风电资源配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鼓励地方市场化方式配置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资源。第四章项目审批,明确光伏、风电项目审批层级、审批流程及变更要求,提出集中式光伏和风电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核准(备案),分布式光伏属地备案、分散式风电由市(州)发展改革委核准。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光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等有关要求。第六章附则,明确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解释,有效年限5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四川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系统部署全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工作,将有力推动全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 3.清洁能源实现创纪录增长后,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预计将在2024年出现下降。 根据Carbon Brief于11月13日发布的文章Analysis: China’s emissions set to fall in 2024 after record growth in clean energy,最新分析显示,中国的二氧化碳(CO2)排放量将在2024年出现下降,并且可能面临结构性下降,原因是低碳新能源的安装量出现了创纪录的增长。虽然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从疫情结束以来有所反弹,预计2023年第三季度将同比增长4.7%。但在2023年排放量反弹的同时,低碳发电装机量,尤其是风能和太阳能的装机量也创下新高。近几十年来,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爆炸式增长,仅在周期性冲击下短暂停滞。在过去20年中,中国化石燃料和水泥的年排放量几乎每年都在快速攀升,仅在2015-16年经济放缓和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有所中断。中国经济在疫情后的复苏并不明显。迄今为止,中国还没有在经济震荡后重复前几轮大规模基础设施扩张。但低碳制造业领域的产能投资激增,尤其是对太阳能、电动汽车和电池等低碳技术的投资。由于电力行业是中国的第二大排放行业,而水泥和钢铁等其他主要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经下降,电力行业排放量的下降可能会推动整个国家排放量的持续、结构性下降。2022-23年,由于干旱情况有所缓解,水力发电量将从历史最低点有所反弹。因此预计2024年电力行业整体的排放情况将出现下降。
  • 4.氢能技术创新与实践前沿。 近期,在北京召开的双碳同行者大会上,清华大学长聘教授杨福源带来主题分享《碳中和目标驱动下的氢能技术创新与实践》,对中国未来氢能技术与产业进行了具体展望。讲座中指出,氢能的关键性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虽然可以满足终端对电力的各种各样的需求,但需要靠氢能满足从电力转向物质的过程,因此氢能是零碳体系里的唯一通道。绿电和绿氢的关系是绿氢伴随着绿电成长,绿电发展是绿氢发展的重要前提。目前,氢能产业已经涌现出了许多新的角色,包括氢农业、氢环保、氢医疗,未来这样的形式还将不断增长。但应当注意的是,氢能的主要消费仍是To B业务的三大类,即储能、原料、动力。源头侧氢储能的途径能够对碳中和发挥重要作用。供能的连续性要求运输只能通过管道,不能依靠车辆运输。从这一角度倒推,能够明确整个链条的基本情况。管道运输的优势是没有氢气的转运,可以利用现有的发电设施。氢能值得关注的应用包括绿色甲醇。绿色甲醇的主要优势是储运方便,并且作为化工行业的基础原料,绿色甲醇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而最大的不确定性就来自绿色从哪里来。另外,氢冶金也是值得关注的氢能利用方向。根据测算,生铁冶炼一吨钢大概需要100公斤的氢,是10%的配比。如果按照这一配比规模,中国10亿吨的钢产量,冶金需要1亿吨的氢,具有巨大的前景。
  • 5.发展综合智慧能源是推动能源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模式的重要方向。 国家电投集团中央研究院党委书记、董事长何勇健于11月在《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发表文章《综合智慧能源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作者首先提出了新能源发展面临的六个挑战:一是新能源已经没有“护城河”技术,行业竞争加剧,从过去的蓝海变成了现在的红海。二是新能源开发的底层逻辑发生了变化,给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新挑战。三是我国能源资源与需求逆向分布,需要通过特高压远距离输送,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出更高要求。四是,虽然我国新能源企业在全球处于主导地位,但从聚合技术,尤其是能源和其他工业、交通领域的融合来看,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如美国、日本和德国,还有一定差距。五是绿电的零碳价值未得到体现,潜在价值有待挖掘。六是国际贸易出口碳关税带来的挑战。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三点综合智慧能源的发展机遇:一是“双碳”目标带来的机遇。电气化发展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效途径,在电气化加速的情景下,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二是发展氢能产业已经成为当前世界能源技术变革的重要方向。发挥氢气大规模、长时间存储优势,大规模部署电解水制氢储能作为灵活性资源,可有效提升能源供给质量、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三是“新能源+”融合发展给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了巨大的保障。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非化石能源的替代能力,形成风、光、水、生、核、氢等多元化清洁能源供应体系。
  • 6.三化协同,五个坚持,引领煤炭行业高水平发展。 中国煤炭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党委书记、理事长刘峰于11月25日举行的中国煤炭学会2023年学术年会上进行了演讲。他认为目前煤炭行业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技创新,需要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从整体技术布局和攻关方向进行全新定位,需要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三化协同,引领支撑行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刘峰理事长认为助推新时代煤炭工业的高质量发展,中国煤炭学会需要努力实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学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将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穿始终,持续推动煤炭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二是坚持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煤炭科技创新深度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集聚创新要素,加强科技攻关,转化科技成果,构筑高水平的创新型科技创新体系;三是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加快培养煤炭科技人才,充分发挥学会智力、技术、人才、组织的优势,不断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四是坚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探索资源环境和谐发展之路,充分发挥学会专家智库作用,厚植创新土壤、营造创新生态,推动形成矿区绿色低碳智能生产方式;五是坚持加强煤炭学会的自身建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深入推进学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学会干部队伍,打造综合能力强、具有现代化和国际化优势、国内一流的新时代科技社团。
  • 7.建筑一体化光伏(BIPV)窗户为向有助于实现零能耗建筑零能耗转型的前景。 Mohammad 等(2023)在Journal of Building Engineering期刊上发表 Do 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 (BIPV) windows propose a promising solution for the transition toward zero energy buildings? 一文,讨论了建筑一体化光伏窗户将如何帮助社会实现零碳目标。BIPV(建筑一体化光伏)窗户是目前最适合作为传统窗户替代品的选择。它们提供了隔热功能,并可以通过嵌入在其结构中的太阳能电池产生电力,同时保持传统窗户的实用性。本文将对不同类型的建筑一体化光伏窗户进行评估,接着对其节能潜力、最佳朝向、太阳能电池技术、科本气候影响以及各类建筑一体化光伏窗户的应用进行评估。研究结果显示,通风双层建筑一体化光伏窗户具有最高的节能潜力,并且是能够最适应不同科本气候的建筑一体化光伏系统。最佳朝向是朝南的立面,这样的朝向消耗的能源最少,并且能够从光伏发电中获得最高的电量。非晶硅是建筑一体化光伏研究中最流行的太阳能电池技术,因为它具有良好的性能,但也存在一些缺点。建筑一体化光伏窗户的应用包括BIPV-PCM系统和可切换的智能窗玻璃技术。与建筑一体化光伏窗户结合的大规模开发对实现净零能耗目标有着巨大的影响。
  • 8.零排放车辆手册:COP28版。 12月5日,BloombergNEF出版了其年度零排放汽车概况。下面是最新报告中的四个突出亮点。第一,没有电动汽车减速的迹象。乘用车销量今年将达到1400万辆,比2022年增长36%。在美国,大部分对需求的担忧已经被提上日程,销售增长更快,今年将增长50%。销量可能低于一些制造商的预期,但与BNEF年初的预测相符,大多数行业都会对这种增长率感到非常高兴。经济放缓仍有可能到来,但就目前而言,这更像是对市场竞争对手的筛选,而不是需求的普遍下降。今年纯电动汽车制造商,如特斯拉,比亚迪将占领7%的全球汽车市场。许多传统汽车制造商推出的产品在价格、范围或功能上没有竞争力,将不得不重新开始设计。第二,新兴经济体采用ZEV的更多进展。在印度、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等新兴经济体,电动汽车的采用率正在迅速上升,这些国家的低成本车型正在推动需求。总体而言,这电动汽车占有量仍然不大,但在这些快速增长的汽车市场,增长率令人鼓舞。随着更多10000美元范围内的新车型上市,增长应该会继续。第三,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加大对北美电动汽车供应链的投资。BNEF数据显示,IRA在电动汽车和电池制造以及电池组件和回收等其他领域吸引了1000亿美元的新投资。其中许多项目的建设已经在进行中,BNEF预计第一批与IRA相关的电动汽车和电池制造设施将于2024年下半年全面投入使用,2025年及以后将有更多的设施投入使用。加拿大和墨西哥因为融入了美国汽车供应链,并获得了关键的矿产,将会从中受益。第四,逐步淘汰燃烧型汽车销售的雄心已经停滞。从2015年到2021年,承诺停止销售新型燃烧型汽车的国家数量迅速增加。2021年,欧盟宣布了2035年逐步淘汰的目标,这一目标得到了极大的推动,但自那以来,进展一直停滞不前,在过去两年中,名单上只增加了几项小项目。事实上,美国和中国都制定了2030年的部分目标,中国的目标是电动汽车销量占比达40%,美国的目标是50%。中国的目标最早可能在明年实现,但美国的目标将更具挑战性。  

二、助力碳中和,绿色金融大有可为

  • 9.观察中国ESG投资现状的四个维度。 据《清华金融评论》于11月20日发表的文章《2023全球大资管与量化投资论坛成功举办》,11月18日以“规范中谋创新,挑战中寻机遇”为主题的“2023全球大资管与量化投资论坛”在北京清华大学主楼后厅成功举办。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执行院长张博辉,南方基金副总经理、基金经理史博出席论坛,并发表主旨演讲。张博辉的演讲题目是“中国资管行业ESG投资调查”。他表示关于中国资管行业ESG投资的现状,至少可以从4个纬度进行观察:一是对ESG投资的关注提升。2022年,关注且采取行动的国家资管行业的机构占比约为20.6%,2020年这一比率为6.2%。经历了两年多的发展,把这种关注转化为行动的机构,出现了快速的增加。总体不太了解、不太关注的机构占比小于20%;二是对公司治理关注增加。2022年的数据显示,将近90%的机构认为ESG投资会对公司的长期绩效有一定的改善作用,而73%的机构认为,公司治理现阶段对上市公司改善长期业绩起到重要的发力点作用,这个占比在2021年为62%。;三是对超额收益率的理性看待。2020年数据显示,超过90%机构认为ESG对超额收益率有直接影响,而且是经常性的影响,持有这个观点的机构投资者比例为38%;四是时间对ESG业绩和表现的影响。65%的机构认为,需要至少超过3年以上的时间才能评估一只基金关注于ESG投资的业绩,只有35%机构认为会小于3年。认为小于1年的不到10%,结论上我们需要更长的时间,对以ESG为投资策略的基金进行考核,与我们常规的评价或非ESG基金会存在差异。
  • 10.碳排放权交易能够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Cheng等人2023年于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and Social Change发表文章Can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improve corporate 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文章从创新效应、要素配置效应和成本效应三个方面研究了碳排放权交易(CET)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影响。研究发现,CET可以通过直接效应(成本效应)抑制企业全要素生产率,通过间接效应(创新效应和要素配置效应)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总体而言,间接效应更为有效。此外,CET可以显著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查后仍然如此。异质性分析表明,CET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具有不同的影响,其作用机制也存在一定差异。上述分析提出了以下建议的对策。一是从创新效果角度出发,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CET,鼓励和限制更多企业参与CET。二是从要素错配效应角度出发,加强CET监管,严格审查企业碳排放行为,对违法行为企业进行罚款处罚,促进企业资源集约化利用和要素配置优化。三是,重点关注民营企业和小企业面临的资源约束和成本压力,提供一定的政策补贴,以减轻企业排放压力,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 11.碳中和驱动全球金融体系的四大重要变革。 据第一财经11月29日发表的文章《屠光绍:碳中和驱动全球金融体系的四大重要变革》,11月24日在2023年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金融峰会上,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执行理事屠光绍发表题为《服务碳中和与全球金融体系变革》的主旨演讲,详细阐述了碳中和驱动全球金融体系做出的四方面重大变革,并认为,碳中和任务艰巨,这些重要变革需要继续深化。屠光绍表示,服务碳中和是全球金融体系的新任务,正在驱动全球金融体系出现四方面重要变革。第一,可持续金融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性需不断提升。2018年以来,全球可持续金融规模显著攀升,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份额和体量都明显增加。但这些数量的提升仍然不够,减碳任务对金融投入的需求巨大,可持续金融的重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第二,可持续金融自身结构需进一步优化。当前包括债券、IPO、PE在内的直接投融资落后于整个可持续金融体系结构进一步完善的需要。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球绿色直接投融资市场规模突破5000亿美元,但主要以债券为主,IPO、PE投资占比较低,直接投融资市场的建设和结构完善亟需加强。第三,可持续金融资源全球配置需持续改进。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在绿色低碳发展和金融资源的不匹配,就需要加大全球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考虑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金融资源存在差异,需要全球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服务全球碳中和中加大力度。第四,可持续金融国际合作与治理体系需加快健全。搭建全球可持续金融的合作治理体系才能更好地促进前面三大变革,尤其是优化全球可持续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变革。搭建可持续金融国际合作与治理体系有四大重要内容:首先是建立统一指标体系,包括碳中和指标、高碳低碳指标、碳排放的计算、碳足迹的确认等,全球需要有共同的标准;其次需要有统一的基准性的可持续披露框架;再次,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最后要有国际协作的数据系统。  

三、数字化助力碳减排达成

  • 12.数字经济对碳减排的异质效应。 Wang和Li于2023年11月在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期刊发表Heterogeneous effect of digital economy on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文章。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为中国和全球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巨大潜力。该研究基于2011-2021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采用双固定效应模型和中间效应模型,考察了数字经济对碳排放规模和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并分析了这种影响效应的异质性。研究发现:第一,数字经济显著加强了碳减排效应,并且抑制了碳排放规模和碳排放强度。第二,数字经济对碳减排的影响存在生产生活异质性、城乡异质性和产业异质性。第三,数字经济主要通过提高技术创新和居民收入来促进碳减排。基于研究结果,该文章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第一,中国政府要扩大数字产业规模,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数字经济的碳减排影响力。同时,优化数字创新环境,加强传统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进程。第二,政府部门要制定有效的政策来支持碳减排。首先,通过生态目标约束或激励机制,推动数字经济在农业和工业中的深化应用。其次,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加快农村能源综合利用发展,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改变能源消费习惯,促进农村能源可持续利用。第三,企业部门、国家当局和整个社会必须致力于提高数字经济水平,并充分重视该领域创新人才的培养。
  • 13.数字基础设施政策可以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王海等于2023年在《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发表《数字基础设施政策与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还是“负能”》。全面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作者在收集整理2011-2020年中国省级层面数字基础设施政策文本的基础上,实证检验数字基础设施政策与企业数字化转型间的关系,并初步探讨政策牵头部门和多部门发文的影响特征。研究发现,数字基础设施政策实施有助于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机制分析发现,数字基础设施政策在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的同时,将加剧地区市场竞争程度并带动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由此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异质性分析发现,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数字基础设施政策更有利于推动小规模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分析发现,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数字基础设施政策效果更为显著,多部门发文也表现出更为明显的激励效果。其研究结论在丰富企业数字化转型研究文献的同时,也为中国数字基础设施政策乃至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益参考。
  • 14.利用社交网络促进家庭低碳消费。 来自中南财经大学Meng等作者于2023年在Energy Policy期刊发表文章Expansion of social networks and household carbon emissions: Evidence from household survey in China,研究了社交网络扩张对家庭碳排放(HCEs)的影响及其机制,并对不同家庭收入水平和家庭主人特征(如年龄和教育水平)对HCEs的异质性效应进行了分析。中国约占全球人口的五分之一,其2019年的碳排放量约占全球总排放的28%,其中消费端碳排放占中国总排放量的近52%。中国正致力于到2030年达到碳排放峰值,并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核心目标,也是全球排放达到峰值的必要步骤。研究基于2014年至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的数据,采用排放系数法计算直接HCEs,利用投入产出模型计算间接HCEs,从而得出总HCEs。调查覆盖中国31个省的近15000户家庭,对26类消费支出数据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社交网络的扩张显著增加了HCEs,通过比较行为基于追求社会地位的动机,扩大了消费数量并升级了消费结构。社交网络扩张对间接HCEs的影响大于对直接HCEs的影响。此外,年轻的家庭主人、受教育程度高的家庭主人以及高收入家庭的HCEs受社交网络扩张的影响更大。
  • 15.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1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根据《意见》,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到2030年,国家层面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基本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全面建立,碳标识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同,主要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得到国际广泛认可,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保障。《意见》部署了五方面重点工作,构建起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框架:一是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快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明确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要求和溯源性要求等。组织有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二是建设碳足迹背景数据库。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为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公共服务。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依法合规发布细分领域背景数据库,支持国际碳足迹数据库据实更新相关背景数据。三是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国家层面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四是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碳足迹管理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帮助企业查找生产和流通中的碳排放管理薄弱环节,挖掘节能降碳潜力。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碳足迹较低的产品。五是推动碳足迹国际衔接互认。加强国际碳足迹方法学研究,充分发挥双多边对话机制作用,加强与国际相关方的沟通对接,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在碳足迹核算规则和认证结果方面衔接互认。
  • 16.利用数字化规避产业发展的弊端,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11月3日,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李菲菲等于《情报科学》期刊发表《碳中和视角下新型储能产业与数字化耦合发展路径研究》。李菲菲等基于碳中和视角分析了新型储能产业驱动力与困境,发现了储能产业发展的结症;通过阐明数字化与新型储能产业的融合机理,提出了云储能模式是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方向;通过设计新型储能产业与数字化耦合发展路径,构建了数据驱动产业发展的生态化模式。最后,提出了碳中和视角下新型储能产业与数字化耦合发展具体建议:第一,利用云储能模式下实现新型储能产品销售和服务推广并举。云储能提供商不仅可以销售储能模组,还可以销售储能监控模块,按照用户的使用需求进行产品销售,实现储能产品多样化;用其所控制的储能资源为用户提供相应的储能服务,从而收取费用,云储能提供商将储能系统租赁给用户提供备用电源,用于降低高峰电费和需量电费。第二,出台新型储能产业与数字化融合的政策制度和创新扶持方法。一方面利用政策提升储能技术和储能系统的作用和地位,明确市场需求,引导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利用政策鼓励技术创新,加快成果转化,降低储能成本。第三,设计新型储能尤其是化学电池的碳轨迹监测和循环利用体系。利用大数据分析电池碳足迹,实现储能电池的资源可回收、可再生技术。第四,利用数字化生态构建源网荷储生态实现多方共赢。利用规模化的分布式储能装置聚合管理来支撑云储能服务,将提高用户侧储能装置的利用率,并参与电网的调峰调频使负荷峰谷差减小,充分调动了闲置的储能资源,进而增加云储能服务的功能,建立储能生态圈。
  • 17.数字技术可助力供应链实现碳减排。 宋华等人于2023年12月发表在《南开管理评论》的文章《数字技术如何助力供应链碳减排?——基于国网浙江电力的案例分析》提出,数字技术能够促进供应链碳减排。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加剧,数字技术被认为是在数字经济时代推动经济社会碳减排的关键抓手。文章以国网浙江电力为研究对象,探究了数字技术助推供应链碳减排的过程机制。研究发现,数字技术通过协助识别供应链数字化运营网络、动员数字化关系网络、聚合数字化知识网络和促成数字化价值网络这4个环节来助推供应链碳减排。文章得出启示如下:第一,面对经济发展碳中和目标,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要积极承担链主责任,利用数字技术,借助金融服务等工具,使得供应链参与企业得以分享供应链低碳发展红利,从而激励链上企业协同碳减排。第二,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应积极推动企业数字化变革,有效利用数字技术,发挥数据信息对其碳减排行为的信用证明作用,用行为过程信用弥补自身的主体信用缺陷,从而争取更多的融资支持以投入到企业低碳生产运营活动。第三,企业要意识到数字技术应用与低碳供应链管理的密切联系,不仅重视推动企业“业务数据化”,即应用数字技术对企业的碳减排行为进行精准反映,还要注重推进“数据业务化”,即利用数据资源创新发展模式,有效发挥数字技术对供应链低碳发展的引领、能动和使能作用。
  • 18.工业智能化在中国碳达峰起到积极作用。 Wang等人于2023年11月在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and Social Change期刊上发表的文章The role of industrial intelligence in peaking carbon emissions in China。文章利用中国2006-2020年中国各省级面板数据和固定效应模型,分析了工业智能对碳排放的影响、作用机制和阈值。随着工业智能赋能经济进步和技术进步,其在中国低碳转型中实现脱碳的能力仍不确定。现有文献集中于信息通信技术对环境的影响,或采用单一维度的衡量指标,未能捕捉到工业智能的全面性。基于全周期管理理念,文章构建了从智能投入、智能产能、智能产出等方面评价工业智能的综合指标。结果表明:第一,工业智能化水平在达到一定阈值后对碳减排起一定作用;第二,工业智能化通过推进绿色技术、优化生产结构来减少碳排放;第三,工业智能化减轻了华东和华北地区的碳排放,而不能减轻西部地区的碳排放。按照目前工业智能化的增长率,到2030年,中国有4个省份可能通过工业智能化实现碳达峰。此外,工业智能化的碳减排效应在劳动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中显著,但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中不起作用。这些启示对工业智能化发展和脱碳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四、“一带一路”清洁建设取得成果

  • 19.“一带一路”倡议显著促进了中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全球价值链重建。 Wang等人于2023年11月在Economic Analysis and Policy期刊在线发表文章Does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promote China and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route to reconstruct the global value chain? Evidence from value-added trade,作者利用54个国家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评估了“一带一路”倡议在促进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构全球价值链方面的有效性。作者发现“一带一路”倡议显著提高了中国对沿线国家出口产品的附加值,这促进了全球价值链的重建。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带一路”倡议边际效应变得更加显著。机制检验表明,“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加强贸易往来、加强双边产能合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式,有效促进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全球价值链的重建。异质性分析揭示了“一带一路”倡议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全球价值链重建的促进作用存在显著差异。针对上述结论作者提出了持续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加强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区域一体化建设等政策建议。
  • 20.“一带一路”油气勘探开发合作成果与展望。 王作乾等人2023年10月20日在中国科学院院刊上发表《“一带一路”油气勘探开发合作成果与展望》。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我国石油企业加速出海布局,在油气能源领域与沿线国家开展广泛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文章回顾了我国石油企业在“一带一路”跨国油气勘探、开发合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总结了合作现状,分析了合作中呈现的潜力和面临的机遇。针对中美博弈全面加剧、乌克兰危机影响外溢、国际投资合作环境日趋复杂、能源转型日益紧迫等诸多挑战,文章提出了4点战略方向和建议:第一,打造互利共赢的油气合作利益共同体,稳健提升能源合作抗干扰能力;第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结算体系建设,系统提升抗金融风险能力;第三,突出油气合作主线,牵动新能源接续发展;第四,以科技创新和精益管理为抓手,持续提升我国石油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
  • 21.“一带一路”能源贸易额分布呈现出空间失衡和贸易额两极分化的突出特征。 Chen等人于2023年在期刊Energy上发表文章Investigating the energy trade networks in the Belt and Road regions: Structures and evolution。研究发现,“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能源贸易不断增长,形成了紧密联系、复杂不平衡的能源贸易网络,贸易额呈现出空间不均衡、层次分明的特点。“一带一路”能源贸易总额先有小幅增长,后有小幅下降,能源贸易正逐步进入调整期。空间联动加强了“一带一路”能源贸易联系,贸易流动层次结构更加突出,空间分布更加均衡。“一带一路”能源贸易网络呈现出显著的“核心-外围”结构。一些节点国家是网络的绝对核心,而大多数其他国家是网络结构的外围。“一带一路”能源贸易网络的核心和外围结构稳定,具体年份变化不大。随着“一带一路”能源贸易网络结构的完善和深化,贸易网络骨干结构也不断壮大,骨干网络的数量和权重显著增加,形成了能源主要出口国与能源需求主要国之间的能源贸易网络骨干结构。俄罗斯、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伊朗、科威特和哈萨克斯坦是主要的能源出口国,而中国、印度、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波兰是主要的进口国。中国、俄罗斯和沙特阿拉伯等国家正在成为“一带一路”骨干网的绝对核心。
  • 22.“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贸易对碳排放存在先促进、后抑制的倒U型影响。 南京大学商学院韦志文、冯帆于2023年8月在《现代经济探讨》期刊发表论文《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影响——基于“一带一路”沿线48国的经验证据》。研究表明,第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发展初期,会因大规模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碳增排效应,但随着数字贸易发展的深化,企业在“研发-生产-贸易”全环节产生的碳减排效应会超过因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碳增排效应,最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将传统货物贸易因素纳入模型后,货物贸易增加提升了“一带一路”沿线的碳排放。因此,“一带一路”沿线数字贸易发展初期在整体上会促进碳排放增加,但随着数字贸易不断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传统贸易,最终抑制碳排放。第二,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强化了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倒U型影响。原因可能在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数字技术发展水平更高,承接高新技术产业转移能力更强,通过与发达国家的数字贸易往来,能更大程度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从而扩大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影响,而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地区工业体系相对薄弱,数字贸易引发技术变革的能力受限。第三,较好的制度环境强化了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倒U型影响。制度环境越好的国家碳排放量越多,原因可能是在全球贸易风险攀升的大背景下,“一带一路”沿线制度环境越好,越能吸引发达国家在该国投资设厂,提升东道国的工业化生产水平,进而使碳排放增加。在于数字贸易发展初期,制度环境较高的国家更有利于对接数字贸易规则和标准,减少数字贸易摩擦和壁垒,促进数字贸易的自由化,进而强化数字贸易规模引致的碳增排效应。
  • 23.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 11月2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愿景与行动——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有关情况。在回答红星新闻记者提问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开放司司长徐建平的发言提到,10年来,中国与共建国家一道,加快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发展质量效益,将绿色发展贯穿于共建“一带一路”各领域全过程。一是完善绿色政策体系。相继出台了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境外项目环境管理、促进绿色能源国际合作、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等政策文件,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着力强化政策引导。二是构建绿色合作网络。发起成立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建立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实施了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并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三是务实推进重点领域绿色合作。在能源建设领域,中国光伏、风,电产业分别贡献了全球市场超过75%的光伏组件70%的风电关键零部件,中国企业参与建设了一批清洁、高效、优质的绿色能源项目。在设施建设领域,中国企业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建设肯尼亚蒙内铁路项目时修建动物通道、在建设中老铁路时栽植灌木约863万株、乔木约5.5万株等等,这些都为共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 24.首届“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在重庆开幕。 据浙江日报11月6日文章《首届“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开幕,科创如何从“大写意”变成“工笔画”?》报道,11月6日首届“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在重庆开幕,为期两天。据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张广军在大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本届大会紧紧围绕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达成的多项科技创新合作务实成果,在活动安排和成果设计上突出“新”和“实”,有以下几个方面亮点:一是系统总结十年合作成果。大会将首次发布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为主题的重要报告,首次举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部长会议,举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成果展,包括80多项合作案例。二是搭建高能级科技合作机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部长会议是首次举办,截至目前,有来自20多个共建国家的部长级嘉宾确认参会。大家将深入开展创新政策沟通交流,共同规划科技合作发展路径,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科技创新伙伴关系。三是注重取得务实效果。会议期间举办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十年成果展,设置了深化科技交流、推动民生改善等8个展区。还将共同启动新阶段推动科技创新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新举措,紧密对接共建国家的发展和合作需求。四是展现良好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景。参会代表范围广、人数多、层级高、意愿强,7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300多名重要外宾将出席,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外院士、专家学者、国外知名高校校长近40名。同时,国内院士、高校校长、科研机构、还有重点企业代表也将参会,积极深入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交流。  

五、稳步推进双碳目标

  • 25.中德两国科学院共同发布“碳中和之路”联合声明。 据中国科学报11月30日文章《中国科学院与德国国家科学院共同发布主题为“碳中和之路”的联合声明》报道,倡议控制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能源转型,实现两国碳中和目标,携手应对气候变化危机。双方在联合声明中指出,实现碳中和目标取决于化石能源碳排放的快速减少,全球工业大国通过控制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可以在减轻气候变化有害影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德两国都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各个领域应用、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并将实现碳中和作为未来几十年的主要目标,但在很多方面面临着相似的科学挑战。双方认为,要实现碳中和目标,应从四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向碳中和能源系统过渡,二是可再生能源和碳中和技术的创新与转化,三是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并增强碳汇功能,四是广泛开展能源和气候领域国际合作。根据联合声明,双方将于2024年秋季在德国柏林共同举办第二届中国科学院和德国国家科学院“科学与未来”研讨会,以上述相关领域最新研究成果为基础,探讨实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 26.我国将选择100个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6日发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明确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方案提出坚持积极稳妥、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安全降碳4条工作原则以及主要目标。到2025年,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到2030年,试点城市和园区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有关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带动作用明显,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目标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 27.实现1.5°C目标需加强全球固体废物管理。 2023年11月,Hoy Zheng Xuan等人发表在Science期刊上名为Curbing Global Solid Waste Emissions toward Net-zero Warming Futures的文章指出应加强全球固体废物管理,否则难以实现1.5°C的温升目标。城市固体废物对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的挑战已经为人所知。截止至2020年底,人类活动已导致全球地表温度比工业化前水平上升1.1°C。尽管专家们长期以来一直呼吁应开展可持续的固体废物管理,国际能源署也于20年前发出了行动呼吁,但实际进展甚微。该研究收集来自全球43个产生最高城市固体废物的国家和地区(约占2016年全球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的86%)数据进行建模,模拟了2020年至205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并对这些国家和地区实现气候目标的可能性进行了评估,填补了数据空白。研究发现,在常规管理路径下,2020年至2050年,城市固体废物将排放320到350亿吨CO2当量的温室气体,超过了《巴黎协定》规定的1.5°C或2.0°C的升温限制下的110到270亿吨CO2当量的排放预算。根据当前的政策执行情况,到2100年,地表气温将上升约2.6°C。研究发现,每种途径对实现该行业升温限制目标都有着积极的贡献,但它们都不能达到《巴黎协定》规定的1.5°C的升温限制。因此,必须系统实施多种解决方案。高收入国家和地区产生大量来自加工和包装商品固体废物,应专注于减半废物产生。而中低收入国家和地区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中有机物含量较高,应专注于厌氧消化。研究还表明,最小化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杠杆是减少城市固体废物的体积并开展有机废物的可持续管理。然而,要迅速克服实施这些解决方案所遇到的行为和组织障碍,则需要从伦理、环境和财务的角度对社区、工业和政府进行教育和激励。
  • 28.煤电将迎来“两部制”电价政策。 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这意味着,中国将迎来煤电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的“两部制”电价政策。《通知》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2024至2025年多数地方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为50%左右。2026年起,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通知》还明确了相应的惩罚机制:正常在运情况下,煤电机组无法按照调度指令提供申报最大出力的,月内发生两次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发生三次扣减50%,发生四次及以上扣减100%。也就是说,煤电机组有多少容量电价收益,取决于其是否保质保量完成了电力保供任务,这一机制将有利于其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长期看,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首次实现对煤电这一主力电源品种电能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区分,可有力推动构建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引导煤电、新能源等市场参与者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充分竞争,全面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升整个电力系统的经济性,从而对降低终端用户的用电成本起到积极作用。
  • 29.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助力电力系统安全保供。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于11月在《中国电力报》发表文章《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作者首先指出,《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出台,将使我国电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改变煤电项目投资成本的回收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煤电企业生产经营压力。长期来看,可以改善煤电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鼓励煤电企业进行必要的投资和改造,提高电力系统安全保供和灵活性调节能力。作者接着指出,《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充分考虑了电力系统运行、煤电运营和经济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主要体现了四方面亮点:一是建立了反映煤电电能量市场化价值和容量价值的两部制电价机制。二是统筹兼顾了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能源低碳转型进展和煤电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三是明确了容量电价疏导方式以及容量电费考核机制。四是充分考虑了社会可承受能力,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作者最后指出,煤电容量电价的落地实施,确保了煤电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提供了长期有效的容量充裕度保障。一是能够有效发挥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提升电力系统安全保供能力。二是能够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有效提升电力系统新能源消纳能力。三是完善煤电容量电价形成机制,能够有效促进电力市场建设、有利于新型电力系统电价机制的形成。
  • 30.生态环境部发布2022年中国居民环境健康素养监测结果。 据中国新闻网11月20日文章《生态环境部:2022年我国居民环境健康素养水平达18.8%》报道,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公布2022年中国居民环境健康素养监测结果。此次检测采取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88个县(市、区、旗)的752个行政村/居委会15-69岁常住居民53210人作为监测对象,获得有效问卷50983份。环境健康素养指公民认识到生态环境的价值及其对健康的影响,了解生态环境保护与健康风险防范必要知识,践行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并具备一定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自身健康的行动能力。结果显示:一是我国居民环境健康素养水平从2018年的12.5%提升至2022年的18.8%。二是环境健康分类素养中,基本知识素养水平大幅提升但依然偏低,基本行为和技能素养水平提升缓慢。三是我国农村居民环境健康素养水平有明显提升,但城乡居民之间差距依然较大。四是我国青少年环境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较快。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着力加强以下工作:一是把提升居民环境健康素养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引导各地结合日常宣传科普工作制定推进计划,,有效提升农村地区科普宣传的可及性和普及性。二是逐步健全居民环境健康素养监测评估系统,持续完善国家级代表性监测网络,推动建设省级代表性监测网络。三是深入挖掘环境健康素养提升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成功经验、凝练优秀案例,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广成熟模式,为做好环境健康素养提升工作不断注入新活力。
  • 31.中美发布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 据中国能源报11月15日文章《中美两国发表阳光之乡声明》报道,中美两国于11月15日发表《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中美两国认识到,气候危机对世界各国的影响日益显著。面对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等现有最佳科学发现的警示,两国致力于有效实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体现公平以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考虑不同国情,根据巴黎协定第二条所述将全球平均气温上升控制在低于2℃之内并努力限制在1.5℃之内,包括努力保持1.5℃可实现,达成该协定的目的。中美两国决定启动“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工作组”,开展对话与合作,以加速21世纪20年代的具体气候行动。工作组将聚焦联合声明和联合宣言中确定的合作领域,包括能源转型、甲烷、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低碳可持续省/州和城市、毁林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主题。工作组将就控制和减少排放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进行信息交流,分享各自经验,识别和实施合作项目,并评估联合声明、联合宣言和本次声明的实施情况。能源转型方面,在21世纪20年代这关键十年,两国支持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宣言所述努力争取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增至三倍,并计划从现在到2030年在2020年水平上充分加快两国可再生能源部署,以加快煤油气发电替代,从而可预期电力行业排放在达峰后实现有意义的绝对减少。中美两国计划重启双边能源政策和战略对话,就共同商定的议题开展交流,推动二轨活动,加强务实合作。两国争取到2030年各自推进至少5个工业和能源等领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大规模合作项目。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方面:认识到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利用效率对于应对气候危机的重要作用,两国相关政府部门计划尽快就这些议题开展一次政策对话,并支持双方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开展交流讨论和合作项目。
  • 32.水稻生态系统碳中和有助推进“双碳”进程。 郭长青、王鑫和曹丹丹于2023年4月15日在《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期刊上发表了题为《“双碳”背景下水稻生态系统碳中和演化特征与对策研究》的学术论文,以水稻种植大省———湖南省为研究对象,运用泰尔指数与马尔科夫链探究水稻生态系统碳中和空间差异性与动态演进特征动态演进规律。首先阐释了水稻生态系统的碳循环机理;接着展示其计算方法,包括碳源计算、碳汇计算、碳中和计算、泰尔指数、马尔科夫链;然后对结果展开分析与讨论,包括水稻生态系统碳排放与碳汇特征分析、水稻生态系统碳排放因子构成分析、水稻生态系统碳排放与碳汇空间分布特征、水稻生态系统碳中和特征分析、水稻生态系统碳中和空间异质性分析、水稻生态系统碳中和动态演进特征;进而从减碳控碳、生态增汇、区域协作和创收增益4方面展开对策研究;最终得出3个研究结论:一是湖南省水稻生态系统已实现碳中和并呈现碳盈余状态,但空间差异明显,区域内差异占主导地位,二是碳中和时间演进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存在“路径依赖”现象,同时,碳中和存在典型的空间依赖特征,在中低、中高空间滞后状态下,对邻域环境具有积极辐射带动作用,且辐射带动效应与空间差距成正比,三是未来水稻生态系统需在减碳控碳、生态增汇、区域协作、创收增益4个方面进一步发力,充分协调好农业“双碳”目标与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助力“双碳”进程。
  • 33.在各国气候政策存在差异的背景下,国际竞争压力可能引发气候补贴竞赛。 Clausing和Wolfram于2023年在NBER working paper上发步论文Carbon Border Adjustments, Climate Clubs, and Subsidy Races When Climate Policies Vary。文章提出各司法管辖区采用的气候政策各异,特别是目标和政策方法。一些司法管辖区对碳定价,而另一些司法管辖区则对清洁生产提供补贴。文章区分了应对气候变化中两种类型政策的溢出效应。首先,当各国有不同程度的气候雄心时,搭便车者就会受益,但牺牲的是更坚定减排国家的利益。其次,当各国采取不同的方法时,与补贴管辖区内的生产商相比,实施成本管辖区内的碳密集型生产商将处于相对的竞争劣势。碳边境调节机制和气候俱乐部是应对这些政策溢出效应的尝试,但当各国政策方针不同时,仅靠一项政策将无法解决这两种类型的溢出效应。文章还考虑了碳边境调节机制和气候俱乐部带来的政策动态。两者都有鼓励气候政策向上协调的潜力,但也存在风险。此外,气候政策方针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国际竞争的压力可能会导致补贴竞赛。

主    编 

杨梦琦 mqyang97@163.com

责任编辑

 贾寰宇 jhy13261692355@163.com 

潘  婷 17299487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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