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法:大力发展新业态将催生电力行业新质生产力
备注:以下观点整理自陈宗法在“‘双碳’目标下电力低碳保供策略与政策研究系列研讨会(第7期)”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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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和极端天气频现,“双高双峰”和“源荷双随机性”的电力系统特征凸显,迫切需要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来实现多能联供、源网荷储协同,达到“促消纳、稳电网、保供应”的目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陈宗法在“‘双碳’目标下电力低碳保供策略与政策研究系列研讨会(第7期)”上介绍道。
一、新业态与新质生产力
电力企业加快发展新业态是抢抓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发展我国新质生产力的需要。发展新质生产力既是对传统生产力的跃迁升级,更关键的是要着力打造“一体两翼”(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格局。二十大报告把新能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列,融合集群发展,期冀承担起我国经济“新的增长引擎”的重任。陈宗法指出,“煤电+生物质、绿氨”、“气电+氢、氨”等耦合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智能电网、局域新型电力系统,以及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是对传统电力产业的革新和升级,将引领电力行业创新发展,将催生电力行业新质生产力。
二、新业态与“两新体系”
电力企业加快发展新业态是围绕清洁转型和能源保供,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简称“两新体系”)的需要。电力系统乃至能源体系正在发生重要转变。2023年中央深改委二次会议定义了新型电力系统的“五个特征”,即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同年,国家能源局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提出电力系统的四大转变:①电力系统功能定位由跟随经济社会发展向主动引领产业升级转变;②电力供给结构以化石能源发电为主体向新能源提供可靠电力支撑转变;③系统形态由“源网荷”三要素向“源网荷储”四要素转变;④电力系统调控运行模式由单向计划调度向源网荷储多元智能互动转变。陈宗法指出,新技术和新业态是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抓手。随着新能源的超速发展和极端天气频现,“双高双峰”和“源荷双随机性”的电力系统特征凸显,迫切需要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来实现多能联供、源网荷储协同,达到“促消纳、稳电网、保供应”的目的。
三、新业态与战略性产业
电力企业加快发展新业态是优产业布局、赋发展动能,落实国资委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任务部署的需要。国资委指出“国有企业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必须要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上有所作为”,要求国企央企着力打造创新、产业、改革“三个高地”。政策方面,国资委实施了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产业焕新、未来产业启航、AI+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新技术、新模式催生新产业、新业态,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集群。除此之外,国资委实施了一揽子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支持政策,即“对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给予考核加分和利润加回,今年超过80%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支持科技攻关、产业升级,对25万名关键人才和科研骨干实施股权分红激励”。
四、政策建议
第一,电力企业要从战略高度加大“三新投入”,统筹推进电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大动力。企业要将战新产业纳入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首先,加大“三新投入”,即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和设备更新投入,以加快突破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瓶颈。其次,通过布局新赛道和新产业,积极推动电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再者,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优势”,加强商业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最终实现大力提高新能源、储能、氢氨醇、虚拟电厂、综合能源服务等战新产业收入比重的目标。
第二,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虽前景可期,但目前大多存在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算性问题,商业模式也不成熟,急需国家政策支持。在具体产业中:新能源超速发展但消纳问题突出,需通过市场机制有序发展,采取加大配电网与调节资源投入等举措解决。新型储能具有诸多优势,但商业模式不成熟,国家需加强试点示范跟踪、推动技术创新,完善相关机制,加强规划以促进其发展。抽水蓄能发展迅速,电价体系完善,但时空布局不合理、网源协调需加强,要加强规划布局,防止集中建设带来的问题。虚拟电厂具有特性优势,国内刚起步,功能定位等不明确,尤其需要电网调度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绿电制氢逐渐加快发展,成本高、应用受限,仍需补贴、技术和标准支持。
第三,为促进战新产业健康发展,积极稳妥推动新兴市场主体入市已成必然趋势。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以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的过程中,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电动汽车等新兴市场主体迅速发展。鉴于此,我们亟需借鉴国内外经验,完善市场准入和交易机制,推动电力系统从“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互动”转变。同时,规模分布式能源入市的呼声日益强烈。由于分布式能源具有量多面广、配网接入、随机性大等特点,相较于集中式能源,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其参与市场交易的路径与机制。接下来,我们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储能、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新兴市场主体入市,针对不同的资源类型,建立合理的交易模式,丰富交易品种,并完善配套机制,以促进新兴主体有序发展,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