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 (9月份)

2024-10-21 16:39:52 作者: 所属分类:政策院动态 阅读: 评论:“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 (9月份)已关闭评论

“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

(9月份)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
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
2024年第10期(总第38期)


本期“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下称观点摘要)摘录了2024年9月“碳中和”相关政策、观点及近期学术研究成果供学习参考。本期观点摘要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政府发言及专家学者评论等进行整理,汇总了有关气候变化、能源系统转型、绿色投资、低碳政策和双碳目标规划等研究内容。此外,我们还着重关注了与“一带一路”相关的绿色低碳项目建设情况。

一、绿色低碳转型机制与政策措施

  • 1.欧洲绿色新政或导致其他国家环境退化。 Zhong等人于2024年9月在Nature Sustainability期刊上发表文章Global spillover effects of the European Green Deal and plausible mitigation options,分析了欧洲绿色新政的全球溢出效应。欧洲绿色新政于2019年出台,虽然其碳去除和生态恢复的目标可能在生态上使欧盟受益,但欧洲绿色新政可能会对欧盟境外的环境造成影响。如果不了解这些溢出影响,欧洲绿色新政目标可能会无意中将环境退化现象转移到其他国家。该研究将环境扩展的多区域投入产出分析与全球农业生态区模型相结合,并指定了三组情景:一切照旧情景,结合欧洲绿色新政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的情景,以及旨在减轻欧洲绿色新政溢出效应并超越欧洲绿色新政主要目标的情景。研究发现,欧洲绿色新政为2030年设定的农业和林业目标可能导致欧盟以外对农业用地的需求增加2390万公顷,这反过来会导致与土地使用相关的碳排放量增加 758.9MtCO2e,即欧洲绿色新政在土地、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部门的碳去除目标的244.8%,并导致平均物种丰富度损失386万种,这种溢出影响远远超过欧洲绿色新政保护性进口政策带来的生态效益,如推广无森林砍伐产品和逐步淘汰基于食品的生物燃料等。研究提出了三个超出欧洲绿色新政主要政策目标的选择,以减轻这种溢出影响,结果揭示了减少肉类和奶制品消费的关键作用,并突出了消费者行为对环境的影响。
  • 2.国家级贫困县政策在绿色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与成效。 2024年,Wei等人在Energy Economics上发表的论文The road to green development for national-level poverty-stricken counties: Does poverty alleviation help reduce carbon emissions? 深刻探讨了国家级贫困县政策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揭示了其在促进绿色发展中的潜在作用。研究运用双重差分方法,对2010至2018年间1311个县的面板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结果表明,国家级贫困县政策显著降低了地方碳排放强度,降幅达9.12%,并创造了202到1212亿元的环境效益。这一政策通过推动产业升级和生态修复,成功促进了这些地区的绿色转型,尤其在人口密集且资源丰富的县域,其碳减排效果更加突出。研究进而指出,国家级贫困县政策不仅在推动经济增长方面表现出色,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传统的环境政策,成为推动绿色发展的强大动力。政策实施后,这些地区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进步。为进一步增强政策的低碳效应,研究建议政府加大对贫困县绿色科技研发与应用的支持力度,持续推动低碳产业结构调整。此外,应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机制,强化市场化手段在绿色发展中的推动作用,确保最大化利用资源,减少不必要的碳排放。
  • 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 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下称“《规则》”)的通知,《规则》重点对注册基本条件、注册申请、信息变更、市场注销、异议处理、监督管理等做出规定。一是促进市场注册业务全国统一规范。从国家层面强调了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提出了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业务的流程、审验标准、受理期限、公示要求,做到公开透明、统一规范。二是推动“一地注册、信息共享”。各类经营主体均可自主选择电力交易机构办理市场注册业务,各级电力交易平台应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注册业务“一站式”办理。三是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与入市需求。充分考虑市场发展需要,以最简最优原则明确了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8类经营主体进入电力市场基本条件,更好地服务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入市,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四是明确市场注册业务全流程标准。完善各类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信息变更、注销业务的全流程标准及要求。五是明确市场注册业务监督管理职责。明确电力市场注册工作由电力交易机构统一负责实施,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电力交易机构、经营主体进行监管。
  • 4.《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 9月20日,工信部对外发布《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指南》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 27 个重点行业,工业软件、工业网络等四个重点领域提出了设备更新目标和重点方向,其中对钢铁行业的内容如下。设备更新目标:以铁矿采选、铁合金冶炼、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工序限制类装备升级改造和老旧设备更新改造为重点,推进主体设备大型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能效提升,促进先进工艺、智能装备和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到2027年,技术装备水平再上新台阶,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30%以上钢铁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涉及生铁、粗钢冶炼设备和产能变化的,需先按规定落实产能置换相关政策。重点方向:铁矿采选升级改造。以绿色矿山、智慧矿山建设为重点,推动矿山开采灾害预警防控装备、矿山采掘一体化装备、无轨运输装备、破碎装备等矿山设备及自磨机、球磨机、磁选机、压滤机等选矿设备的升级改造;推动矿山生产决策及管控一体化平台建设,支持智能巡检、取样机器人、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智能物流系统等更新换代。减污降碳改造,加快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推进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鼓励企业实施环保绩效创A改造。推进能效提升改造,重点开展铁-钢-轧界面深度优化、高温高压干熄焦、烧结矿竖式冷却及烧结烟气一体化治理技术,电弧炉余热、冶金渣显热、中低温余热余能高效回收利用,冶金渣回收和高效利用,废水资源的综合处理、水资源梯级利用等深度节能技术应用与装备升级改造。支持氢冶金、近零碳排电炉流程、钢铁近终型制造、CO2捕集及资源化利用等低碳技术升级改造,推进中试验证及产业化应用。
  • 5.竞争企业间所有权会加剧去产能政策对煤炭价格的影响。 于左等于2024年在《经济学(季刊)》发表《竞争企业间部分所有权、去产能政策于中国煤炭价格畸高》。该研究重点探究了去产能政策与部分所有权以及两者叠加对煤炭价格的影响,采用的研究方法为双重差分模型。通过将去产能政策分为并购重组和产能限制,实证表明并购重组对煤价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产能限制加强了并购重组对煤价的正向影响。将并购重组与部分所有权交互之后,发现两者叠加对煤价具有显著正向作用。机制分析表明并购重组整体提高了市场势力,尤其对存在部分所有权的企业作用更加明显。本文提出应以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尽快恢复煤炭市场竞争机制,进而削平煤炭畸高价格。第一,相关政府部门应对竞争企业之间存在部分所有权、合资企业的现象予以重视 ,必要时应及时进行反垄断调查和审查,防止竞争企业借助部分所有权和合资企业进行合谋,排除、限制竞争。第二,对于已存在部分所有权、合资企业关系的竞争企业,在这些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时,相关部门应慎重审批,防止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市场势力,包括对地方或中央煤炭企业的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第三,相关政府部门应对促进煤炭企业并购重组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绿色投资助力经济可持续发展

  • 6.绿色债券在中美市场的风险管理与投资组合效应。 Wang等于2024年9月在The North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上发表Re-examining China and the US’s respective green bond markets in extreme conditions: Evidence from quantile connectedness一文,研究通过静态分析展示了绿色债券在应对极端风险事件时的持续对冲效应,并通过动态分析揭示这种对冲作用在观察期后期逐渐显现并趋于稳定,表明绿色债券可作为传统债券的有效替代,尤其在市场压力期间为投资者提供质量和流动性。此外,研究考察了极端市场条件下绿色债券与相关市场之间的时变溢出效应,结果显示美国股市对绿色债券的影响力高于中国股市,而中国股市有时也会产生显著的溢出效应,反映出市场间的复杂互动。例如,在样本期结束时,原油市场的角色发生变化,表现出不同的回报溢出特征。文章强调,绿色金融政策和相关利好消息在塑造绿色债券市场行为中至关重要,绿色债券市场正逐步融入更广泛的金融体系,为适应性投资策略和政策方法提供指导。因此,政策制定者应通过鼓励绿色债券发行、提供税收优惠和风险缓解措施,以及改善监管框架等手段,促进绿色债券的整合,以增强市场稳定性并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尽管研究为绿色债券作为对冲资产提供了新视角,作者也指出其中的局限性,未来可探索绿色债券在不同市场冲击下的表现以及其与其他金融市场的联系,进而丰富对绿色债券市场的整体理解。
  • 7.绿色金融助力中国新能源体系建设。 Li等人于2024年9月在Energy Economics期刊上发表的文章The role of green financ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energy system: Evidence from China开展实证研究,分析了绿色金融在构建新能源体系中的具体理论机制和传导路径。研究结果表明,绿色金融直接推动了新能源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推动了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并促进了更多环保机构的建立,从而间接促进了新能源体系的建设。此外,在开放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率和第三产业比重较低的情况下,绿色金融具有更强的促进作用。在政府财政支出较高的情况下,绿色金融也产生了更大的促进作用。随着新能源系统发展水平的提高,绿色金融的边际影响先上升后趋于稳定,最终下降。在实证分析框架内,研究为绿色金融赋能提供了新的视角,为新发展条件下新能源体系的构建做出了贡献。
  • 8.提高碳价可以降低绿色投资企业的信用风险。 牛华伟与曹玲玲于2024年8月发表在《中国工业经济》的文章《碳价格如何影响企业绿色投资与信用风险——基于预期收益与违约成本的权衡分析》提出,提高碳价可以降低绿色投资企业的信用风险。“双碳”目标下企业的绿色投资及风险管理策略受预期碳价格变动的影响。因此,在考虑企业的绿色投资最优规模时,需要权衡投资不足的机会成本和绿色债务无法偿还的违约成本。考虑外部融资风险和随机流动性冲击,作者建立一个理论模型,量化研究碳价格对企业绿色投资规模和绿色债券信用利差的影响及其机制。碳资产可被质押使得碳价格在直接影响违约边界的同时,通过影响绿色投资规模间接影响企业的违约边界,且由于碳价格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成本的非对称影响,碳价格对信用风险的直接影响大于间接影响。文章发现碳价格的提高能降低绿色投资企业的信用风险,降低绿色债券信用利差;存在碳价格的高、低双重门槛决定企业的最优绿色投资决策,当碳价格低于影子价格时,随着碳价格提高,最优绿色投资规模增加,而当碳价格处于显著大于影子价格的较高水平时,碳价格的提高反而降低最优绿色投资规模。此外,当碳价格大于(小于)高(低)门槛值时,企业绿色债券信用利差随着绿色投资规模的增加而增加(减少)。文章为政策制定者深入理解碳定价机制对企业绿色投资决策和绿色债券定价的作用机理,进而完善碳市场建设与绿色投融资政策提供了重要启示。
  • 9.以绿色金融助力全面绿色转型。 据光明网9月26日报道,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永冀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以绿色金融助力全面绿色转型》。张永冀提出,不断健全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随着绿色金融概念框架、标准体系等的逐步完善,我国已初步建立涵盖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以及碳金融产品在内的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矩阵。进一步以绿色金融助力全面绿色转型,需要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一是,进一步加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完善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矩阵,需要在兼顾“绿色节能降碳”与“增长提效升级”的基础上,推动各类金融要素和资源流向绿色经济领域,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在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中的功能,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二是,有序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绿色金融试点城市范围,探索将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深度融合,牵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带动试验区绿色经济提速发展。通过总部与分支机构联动的方式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与产业分布,分区域、分行业差异化制定绿色金融产品政策,探索“绿色+普惠+科创”融合发展市场机制。三是,不断优化绿色金融市场布局。目前,“纯绿”经济占我国GDP的比重约为10%左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进程中,绿色金融不仅要促进绿色低碳产业的蓬勃发展,还要稳妥有序推动传统高排放或难以减排行业实现低碳转型。四是,加快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绿色金融功能的发挥,依赖于整个“双碳”工作的落实完善,尤其是行业碳排放标准和监管、设立碳账户、碳核算和信息披露规则等绿色金融基座的建设,进一步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必须加快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
  • 10.绿色工厂建设显著地促进了“十三五”期间的企业绿色创新。 2024年9月,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的戴魁早等人在《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发表文章《绿色工厂建设促进了企业绿色创新吗?》。随着“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的实施(以下简称《规划》),有两个典型事实:第一,“十三五”期间,中国绿色专利数占全球平均比重为10.43%,远高于“十一五”和“十二五”时期的3.69%和5.73%。第二,“十三五”期间,中国绿色专利授权量累计达4960138件,是“十二五”时期2269413件的2.19倍,增长非常迅速。该文章以绿色工厂建设这一重要举措反映《规划》实施,在理论分析绿色工厂建设影响企业绿色创新机理的基础上,结合绿色工厂名单和中国2012~2019年A股上市工业企业数据,运用渐进DID方法对理论预期进行了验证。研究发现:绿色工厂建设显著地促进了企业绿色创新,这一结论在工具变量法、PSM-DID、安慰剂检验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进一步地,更多数量的激励政策对绿色工厂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强。比较起来,非现金激励政策比现金激励政策更好地促进绿色工厂的绿色创新,而税收政策的绿色创新效应明显优于金融政策;事前激励的总体效应高于事后激励,且税收政策的事前激励效应好于事后激励效应,但金融政策的事前激励效应与事后激励效应没有明显区别,而现金激励政策的事前激励并未更好地促进了绿色创新“质”的提升。此外,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污染程度较高与技术密集度较高的行业来说,绿色工厂的绿色创新效应更强。本文的研究,验证了绿色工厂建设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为中国推动绿色创新的政策设计乃至工业绿色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
  • 11.碳价格如何影响企业绿色投资与信用风险。 牛华伟和曹玲玲于2024年9月在《中国工业经济》期刊发表《碳价格如何影响企业绿色投资与信用风险》的文章。“双碳”目标下企业的绿色投资及风险管理策略受预期碳价格变动的影响,且绿色投资最优规模需要企业权衡投资不足的机会成本和绿色债务无法偿还的违约成本。该文综合考虑外部融资风险和随机流动性冲击,通过建立一个理论模型,量化研究碳价格对企业绿色投资规模和绿色债券信用利差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发现:第一,碳资产可被质押使得碳价格在直接影响违约边界的同时,通过影响绿色投资规模间接影响企业的违约边界,且由于碳价格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成本的非对称影响,碳价格对信用风险的直接影响大于间接影响。第二,碳价格的提高能降低绿色投资企业的信用风险,降低绿色债券信用利差;存在碳价格的高、低双重门槛决定企业的最优绿色投资决策,当碳价格低于影子价格时,随着碳价格提高,最优绿色投资规模增加,而当碳价格处于显著大于影子价格的较高水平时,碳价格的提高反而降低最优绿色投资规模。第三,当碳价格大于(小于)高(低)门槛值时,企业绿色债券信用利差随着绿色投资规模的增加而增加(减少)。 

三、积极推动能源转型,应对气候变化

  • 12.《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发布。 国家疾控局等13部门9月18日公布《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指出气候变化加剧了极端天气事件的频发,严重威胁人类健康,成为21世纪最复杂的公共卫生问题,并为此制定本行动方案。第一,策略上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将健康适应融入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到2025年构建评估指标并完成首轮健康风险评估;到2030年基本形成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重点地区的适应能力显著提升。第二,方案提出建立“规划—监测—预警—评估—干预”为一体的跨部门工作体系,推进疾控、卫生健康、环境、水利、气象等部门的政策融合,并制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与公共卫生技术指南。第三,方案强调梳理气候敏感疾病基本信息清单,构建气候敏感疾病监测预警系统,识别气候变化健康风险及脆弱人群,构建本地化气候变化与健康风险评估指标,建立全面性、经常性评估机制。第四,将气候变化健康风险管理有效融入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加强重点场所、脆弱人群气候变化健康适应与干预,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与救治能力,并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抵抗力和恢复力,以及对气候敏感疾病的诊疗能力。第五,营造全社会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的友好环境,加快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科技创新,并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深化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的国际合作。
  • 13.中国食物系统温室气体排放的时空驱动因素。 Qi 等人于2024年在期刊Resources, Conservation and Recycling发表论文Spatiotemporal drivers of food system GHG emissions in China。研究构建了按食品类型详细划分的区域性、由下而上的食物系统排放清单,并将食物系统排放的驱动因素缩小到省级层面。研究发现,中国的食物系统排放在1990-2000年期间由于能源结构升级而呈现初步下降趋势,但在2000年至2018年期间再次上升。这一增长主要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南方地区,受经济增长、消费者支出和饮食模式变化推动。研究揭示了排放源和驱动因素的空间异质性,强调在发达地区采用需求侧减排策略的必要性,并指出制定区域差异化减排政策和跨区域补偿政策的重要性。本研究通过构建中国食物系统的省级、按食品类型划分的‘自下而上’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探讨了食物系统排放核算和驱动因素分解的区域下放问题,填补了该国食物系统区域生命周期排放估算和驱动因素差异化的显著空白。
  • 14.《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发布。 8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等介绍了相关情况。章建华说,白皮书介绍了中国能源转型的实践成就,主要体现为四个“新”。一是清洁能源发展实现新跨越。截至2023年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较10年前增长了10倍,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的58.2%,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增量一半以上,中国能源含“绿”量不断提升。二是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取得新成效。10年来,中国累计淘汰煤电落后产能超过1亿千瓦,电力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减少超90%。全社会终端用能电气化率达28%。与2012年相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超26%。三是绿色能源技术实现新突破。建成风电、光伏全产业链研发设计和制造体系,全面掌握大型三代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第四代核电技术,水电全产业链体系全球领先。四是能源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主体多元的能源市场结构逐步构建,统一开放的能源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反映市场供需关系的能源价格机制逐步形成,市场在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万劲松介绍,10年来,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累计约39万亿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中央预算内总投资超千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2015年历史性解决全国无电人口用电问题。2023年中国能源转型投资达6760亿美元,是全球能源转型投资最多的国家。2023年出口的风电光伏产品助力其他国家减排二氧化碳约8.1亿吨。
  • 15.绿电绿证供需分布错配、与碳市场衔接不充分问题亟待解决。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经济与能源供需研究所的张玉琢、王成洁9月在《能源评论》发表文章《绿证核发提速 促进绿电消纳》。首先,作者介绍了绿证交易现状。近年来我国绿证交易量不断增长,与此同时,绿证单张成交价逐步降低。在我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过程中,绿证交易持续低位运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绿证有效期压低了存量绿证价格。二是国内绿证供大于求,一定程度上压低了绿证价格。三是绿证国际通用性受限,导致交易流动性不足。作者接着提出,目前我国绿证市场主要面临供需分布错配和与碳市场衔接不充分的问题。绿电绿证供需分布错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能源需求集中地区的绿电可获得性面临挑战;二是跨省绿电交易通道空间受阻;三是绿电卖方存在惜售心理。绿电绿证与碳市场衔接不充分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绿证的低碳属性在碳市场尚未完全体现;二是碳排放核算中电网排放因子存在重复计算问题。最后,作者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完善跨省跨区绿电交易机制。加速新能源的省际市场化交易,优化省际电力通道的分配方式,逐步将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从量价固定的售购电协议,转化为由市场机制决定量价的政府授权合同。二是有效打通涉电类环境权益资产的数据连接。逐步完善绿证从核发源端到使用终端过程中的实时监控、数据对接、信息公开。三是推动研究核算不同应用场景中扣除绿证的修正电网排放因子。基于价格差异研究设计绿电绿证抵扣碳排放量的动态调整系数,定期对核算方法进行评估和改进。四是积极推动绿证交易二级市场发展。
  • 16.贸易对排放和能源安全的影响。 Stepanov等人2024年Renewable and Sustainable Energy Reviews发表文章How sustainable is the energy transition? Implications of trade on emissions and energy security。向可再生能源过渡对于应对气候变化和加强能源安全至关重要。然而,除了公认的好处外,能源转型还可能给可持续性带来被忽视和无意的风险,这些风险源于国家之间的贸易模式。太阳能和风能产能的积累需要关键金属和设备,而这些金属和设备通常是进口的,而过于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和气候政策可能会导致能源和碳密集型行业外包,从而导致碳泄漏。文章使用主成分和聚类分析来估计 64 个国家/地区贸易中嵌入的贸易相关能源安全和二氧化碳排放指标。分析表明,较富裕的国家,尤其是那些能源无法自给自足的国家,更有可能利用太阳能和风能。太阳能和风能的使用还与嵌入式能源和排放物的进口增加以及可再生能源生产所需的金属和设备的进口有关。相比之下,能源自给自足的国家是能源和产品中所含能源的净出口国,几乎不使用太阳能和风能发电,也几乎不进口金属或低碳技术。文章强调了需要考虑可能的跨境依赖和替代排放的必要性,这可能是由于对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更高依赖造成的。
  • 17.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能源质量和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春于9月在《能源评论》发表文章《能源改革与科技创新的前路》。作者首先指出,能源改革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涉及多个层面的深入调整和创新。一是推进能源自然垄断环节的独立运营。二是推进能源竞争性市场化改革。三是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四是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作者接着提出,技术创新的驱动力量主要体现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应用,以及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一是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如高效光伏电池、先进储能技术等。二是前沿引领技术创新,如人工智能(AI)、量子科技、5G通信等前沿技术。三是现代工程技术创新,如特高压输电技术、智能微网技术等。四是颠覆性技术创新,如区块链、氢能技术等。作者最后提出,针对能源改革与科技创新面临的挑战,需要从政策、技术和市场等方面采取综合应对策略。在政策方面,要加大对能源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制定长期稳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在技术方面,要加大对关键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的研发投入,重点突破新能源、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在市场方面,应加快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完善电力市场和油气市场的交易机制,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市场竞争。此外,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与各国共同应对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挑战。
  • 18.以能源转型为形式的结构性变革可作为化解能源安全风险的发展跳板。 Aslam等人于2024年3月在Energy期刊上发表文章Energy transition as a solution for energy security risk: Empirical evidence from BRI countries。该研究深度挖掘“一带一路”沿途41个国家在1995年至2018年间能源转型对能源安全风险的复杂影响关系。文章主要发现:第一,依据构建多维度综合能源安全风险指数,揭示出增加可再生能源份额能显著降低国家的能源安全风险。第二,通过采用先进的计量经济学技术,特别是增广均值组(AMG)和共同相关效应均值组(CCEMG)估计器,研究解决了面板数据中的横截面依赖性(CSD)和斜率均匀性问题。这些方法通过考虑到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和确保更准确的弹性估计,增强了研究结果的稳健性。第三,该研究强调了能源生产结构变革的必要性,倡导从不可再生能源转向可再生能源。它强调,这种转型不仅可以减轻能源安全风险,还可以促进可持续的经济增长。该研究还建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可再生能源,以加强能源安全,减少对不可再生能源的依赖,减少对不可再生能源的依赖可能导致环境恶化,并增加对能源市场波动的脆弱性。
  • 19.面向复合极端天气的高新能源渗透率电网风险评估技术。 2024年9月30日,张译心等在《电力建设》发表题为《面向复合极端天气的高新能源渗透率电网风险评估技术》一文。文章通过研究极端天气对电网线路分支影响的量化评估机理,建立极端天气下电力线路故障数学模型。算例分析表明,所提方法能够有效准确地对不同场景下电网的运行风险进行评估,支撑电网风险专业人员提供预警决策,系统化开展电网风险防控。文章提出了一种面向复合极端天气情况的高新能源渗透率电网风险评估技术。首先,作者深入研究了不同极端天气及其组合对架空输电线路造成的危害,并建立相应的线路故障模型。其次,结合潮流分布对极端天气下的网络可靠性进行分析,利用基于AC的级联故障模型来捕捉电力系统中元件随机失效后的实际功率损耗,并采用归一化处理的电网切负荷、节点电压、支路功率越限指标来表征极端天气下电网的多重故障风险。同时运用蒙特卡洛模拟法对负荷不确定性、风光出力不确定性进行仿真,解决考虑源网荷不确定性导致的电网运行风险飙升问题。最后,对节点电压、支路功率越限风险进行仿真与评估,通过MATLAB进行仿真求解,验证本文所提方法能够有效准确地模拟不同极端天气场景下电网的运行风险。这一研究将为电网运行管理提供更科学、更有效的决策支持。
  • 20.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煤电行业减污降碳。 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构建绿色协同的开发体系、安全环保的生产体系、清洁完善的储运体系、多元高效的使用体系等4个方面部署了15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明确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创新和转化应用与加强组织实施三方面保障措施,推动全面加强煤炭开发、生产、储运、使用全链条各环节清洁高效利用。《意见》明确到2030年,煤炭绿色智能开发能力明显增强,生产能耗强度逐步下降,储运结构持续优化,商品煤质量稳步提高,重点领域用煤效能和清洁化水平全面提升,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意见》指出,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强化新上用煤项目源头把关,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要求,并依法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到2025年底,完成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的关停或整合。加强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日常调度、预警提醒和工作检查。《意见》提出,推动煤电行业减污降碳。统筹电力热力需求、输送通道建设、新能源建设配套以及负荷侧调节能力、节能减排降碳要求等,合理布局建设清洁高效煤电项目。除必要的供热机组外,新建煤电项目应采用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调节能力好的先进机组。持续推进煤电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鼓励煤电项目规划建设二氧化碳捕集装置。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稳妥有序做好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四、密切关注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 21.关注碳中和进程中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 2024年9月Qing Yu等人在知名国际期刊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s, Institutions & Money期刊发表了题为Ar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more responsible for carbon neutrality? Evidence from stock market reactions to China’s commitment to carbon neutrality的学术论文,从股票市场的角度详细分析了国有企业在碳中和进程中所承担的作用。文章的主要发现如下:第一,市场对国有企业完成国家碳中和任务的期望高于非国有企业,这体现在国有企业面临更多的碳中和承诺的负面市场反应。第二,中央国有企业比地方国有企业更有可能遵守政府政策,这引发了更显著的负面市场反应。第三,市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绩效高的国有企业比企业社会责任绩效低的国有企业采取更多的行动来实现碳中和承诺;因此,前一类公司面临更多的负面市场反应。进一步分析表明,国有企业实现碳中和的动力不是为了提升企业的低碳效率,而更多是社会责任。
  • 22.碳中和发展力整体稳中求进,重点地区引领优势更为凸显。 9月23日,中国能源报发布《2024中国碳中和发展力指数出炉!》一文称,厦门大学“碳中和发展力”研究团队联合江南大学国家安全与绿色发展研究院更新发布了2024中国碳中和发展力指数,持续跟进全国各地区“双碳”政策部署和低碳转型实践的最新进展与工作成效。“碳中和发展力”是国内首个评估地区碳中和发展力的指标体系,截至目前已连续发布四年。作为展现我国碳中和发展力的“全景图”和“风向标”,该指数将地方碳中和发展力结构化分解为成长力、转型力、竞争力、协调力和持续力(以下简称“五力”),并综合地方碳中和政策行动开展辅助分析,已基本形成一套系统性、整体性、创新性的“五+N”评价体系,有助于全面考量和反映各地碳中和发展的关键支撑与核心动力。碳中和发展力整体稳中求进,重点地区引领优势更为凸显。2024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的碳中和发展力指数分布在43—76分之间,超七成省份实现稳步增长,平均增幅为1.47分;各城市碳中和发展力指数分布在28—79分之间,平均得分为52.51分,较2023年增幅达3.43分,碳中和发展力整体进一步跃升。同时,华东、华南、华中地区连续四年位列全国前三,2024年碳中和发展力指数分别为65.32、60.16和58.37,相较其他地区呈现出明显的领先优势。这显示出我国碳中和发展在稳中求进的策略下,取得了扎实进展。城市层面,杭州、深圳、南京、长沙和广州等城市的碳中和发展力名列前茅。其中,杭州积极营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协调力优势明显;深圳加速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新能源产业集群增长,成长力得分在各市中遥遥领先;南京新能源装机规模保持高速增长,竞争力表现优异;长沙加快打造低碳零碳工业园区,转型力提升动能强劲;广州健全完善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政策标准体系,保障持续力增长要素支撑。
  • 23.市场分割显著抑制了本地碳中和绩效的提升。 9月12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的周兵和何永梅于《现代经济探讨》期刊发表《市场分割抑制了中国碳中和绩效提升吗》。作者基于2007-2021年30个省份面板数据,用超效率模型和相对价格法分别测算了碳中和绩效值及市场分割程度,借助固定效应模型探讨了市场分割与碳中和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市场分割会显著抑制本地碳中和绩效的提升,这种负向影响主要通过抑制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高级化及阻碍产业结构合理化调整来体现;市场化水平、环境规制和地区技术交易活跃度在市场分割与碳中和绩效之间的关系中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市场分割对碳中和绩效的抑制作用更强。
  • 24.“碳达峰十大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国家发改委于9月22日发表《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四周年 “碳达峰十大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一文。文章指出四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具体包括:一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成效显著-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深化;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二是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全面推进-节能管理能力持续提升;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深入推进;加力实施新一轮节能降碳行动。三是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进展顺利-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绿色制造体系持续完善;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基础能力不断夯实。四是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化;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五是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取得实效-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速推进;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构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六是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步伐加快-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支持政策和保障机制持续完善。七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不断深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持续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持续完善。八是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有序推进: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持续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稳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基础不断夯实。九是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成效积极: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深化;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更加普及。十是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有序实施。
  • 25.农产品碳标识实施面临困境,需加快标准化、制度建设及推广。 黄炜、张虹影、肖相泽、林朗和王诚于2024年9月28日在《浙江农林大学学报》期刊上发表题为《当前农产品碳标识实施困境及推广路径探讨》的学术论文,探讨了中国农产品碳标识实施的困境,并提出了推广路径,以促进农业领域精准高效降碳,支持农业生态价值实现,创新农业收入模式,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在中国,农产品碳标识的实施探索起步较晚,政府顶层指导不足,有必要加快实施进程,本研究着重分析了农产品碳标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境:一是农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力薄弱,核算标准未健全,数据基础单薄,导致核算结果不完整和不一致,可比性也很低。二是农产品碳标识实施驱动力不足,农业生产者认知、能力及动力有限,消费者的支付意愿不强,相关标准、制度未建立健全,导致核算和认证结果的可信度都有限,资金等要素保障也尚未落实。农产品碳标识应用推广的主要路径包括:一是从加快制定核算标准,夯实数据基础,推动标准、数据、结果等的全方面国际互认等,提升碳足迹核算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碳标识相关制度,包括认证制度及要素支持相关制度;三是从开发绿色消费场景、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加大碳标识推广力度。
  • 26.欧洲绿色协议的农业和林业目标有助于生态保护,但其溢出效应存在弊端。 钟洪麟等人于2024年在Nature Sustainability中发表的研究指出,欧洲绿色协议(EGD)在实现碳移除和生态修复目标时,可能减少欧盟内部农业和林业产出,却同时扩大其他地区的生态影响。研究通过结合扩展的多区域投入产出分析和农业生态区模型,量化了这些溢出影响。结果表明,到2030年,EGD的农业和林业目标可能导致欧盟以外地区对农业用地的需求增加和土地使用相关的碳排放增加,排放量增加相当于EGD在土地、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部门碳移除目标的244.8%。这些溢出效应远远超过EGD通过进口保护政策(如促进无砍伐森林产品和逐步淘汰基于食物的生物燃料)带来的生态效益。为此,研究提出了三种超出EGD主要目标的减缓溢出影响的选项。评估结果显示,减少肉类和奶制品的消费在减缓这些溢出效应中起到关键作用,强调了消费者行为对环境结果的影响。 

五、“一带一路”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

  • 27.香港第九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探索可持续发展和绿色机遇。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贸易发展局(以下简称“香港贸发局”)共同主办的第九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于9月11日至12日在湾仔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论坛以“构建互联互通、创新及绿色新丝路”为主题,邀各界代表共同探讨如何利用香港独特优势、把握共建“一带一路”市场红利与发展机遇。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表示,香港将继续依托自身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独特优势,全面展示香港在环球金融、商贸合作、人文交流和创科发展等领域的重要功能和定位,引领企业寻找新商机。一是把握新兴市场机遇,深化联系网络。东盟是香港第二大贸易伙伴,去年双边货物贸易额达1446亿美元,占香港对外贸易总额接近13%,发展潜力巨大。不久前,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率领代表团访问东盟成员国老挝、柬埔寨和越南,共签署55份协议和合作备忘录。二是香港蓄势打造国际绿色科技及金融中心,首设绿色专章。据香港贸发局介绍,近年来香港绿色金融蓬勃发展,绿色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已具备相当优势发展成为国际绿色科技及金融中心。据悉,2023年在香港安排发行的绿色和可持续债务总额超过500亿美元,占亚洲市场的37%。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一带一路”办公室专员何力治表示,香港在绿色标准、“碳中和”政策纲领、碳交易市场以及创新科技等方面的经验可以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深入参与绿色经济发展。据介绍,即将举办的第九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将首次加入全新“绿色专章”,供与会者探讨如何利用香港平台发展绿色业务。
  • 28.“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了全球农业贸易。 Zhao等人2024在China Economic Review上发表文章Who gains, who loses? – The impact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on bilateral agricultural trade。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一带一路”倡议对全球农业贸易具有重大而积极的影响。“一带一路”倡议不仅改善了中国与“一带一路”伙伴之间的农业贸易,还刺激了“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国和非“一带一路”参与国之间的农业贸易。中国对非“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的农产品出口增加,但中国对“一带一路”高收入国家的出口减少。他们还发现“一带一路”倡议对福利收益产生了显著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对中国消费者和“一带一路”参与国的生产者。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倡议导致中国的农产品进口从美国和巴西重新分配到“一带一路”沿线的邻国。文章指出:“一带一路”倡议展示了其对全球农业贸易的重要积极影响,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宝贵的教训。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贸易协议来促进地理和经济的连通性,例如修建铁路、公路和港口,“一带一路”大幅降低了运输成本并提高了贸易效率。发展中国家可以从“一带一路”的综合方法中汲取灵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贸易便利化以及政策合作,以改善贸易整合并促进经济增长。通过采纳适合自身独特需求和能力的类似举措,有助于释放它们的贸易潜力并推动经济发展。“一带一路”在中国与其合作伙伴之间促进贸易合作的成功也突显了认识到参与国不同发展水平的重要性。这些发现强调了在制定贸易政策和协议时考虑参与国家的具体经济背景的重要性。
  • 29.印尼国会议会间合作机构拜访“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据生态环境部9月20日文章《印尼国会议会间合作机构拜访绿色联盟并进行工作交流》报道,2024年9月5日,印尼国会议会间合作机构主席、大印尼行动党国会议员法德利一行拜访“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以下简称绿色联盟),就相关议题进行交流。法德利先生对绿色“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的中印尼绿色能源投资合作表示赞赏和欢迎,希望绿色“一带一路”与印尼能源转型等发展规划对接,帮助印尼实现2060年净零排放目标。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首席专家以及合作二处、技术交流部、减污降碳绿色发展研究部有关同志参加了座谈交流。
  • 30.关于“一带一路”可持续性的学术研究存在过时或模糊的概念化。 Schulhof 等人于2024年9月在Resources, Conservation and Recycling上发表Conceptualizing sustainability in China’s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A longitudinal analysis of scholarship的文章。文章回顾了与“一带一路”可持续性相关的定义和研究。基于2013年至2024年间发表的171篇同行评审期刊文章,作者构建了一个包含八个类别、广泛涵盖“一带一路”可持续性构成要素的编码框架。作者发现已有的学术研究在以下方面存在过时或模糊的概念化:一是将中国视为一个单一行为者;二是以亚投行等中国主导的组织为中心;三是“一带一路”投资规模和影响等方面。研究结果还表明,在“一带一路”倡议宣布十年后,关于“一带一路”的学术研究仍然有限且分散。该研究的元框架通过提供一个模板,推动了“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相关研究的发展,使可持续性研究与“一带一路”研究能够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此外,作者认为在推进“一带一路”相关研究时,需要将理论主张和实践建议更好地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
  • 31.中国—非洲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发展报告:共同推动破解能源可及和能源转型难题。 8月29日,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的《中国—非洲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发展报告》2024版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正式发布。在当天召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开放司司长徐建平介绍了蓝皮书的总体情况,以及中国与非洲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取得的成效。徐建平表示,目前,中国企业已在非洲各国累计参与新建和改造铁路超过1万千米、公路近10万千米、桥梁近千座、港口近百个、输变电线路6.6万千米、骨干通信网络15万千米。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董翔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高度重视对非能源合作,致力于与非洲伙伴一道,在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框架下,共同推动破解能源可及和能源转型难题。近年来,中非携手加强多边协作,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各多边合作框架下,积极推动非洲地区能源可及,支持提升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电力可及性,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关注非洲无电人口用电,支持通过推进南南合作促进非洲能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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