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5月14日,新一轮的国内成品油调价即将开启,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截至5月1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自2020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进行过八次调整,其中在2月4日、2月18日、3月17日按机制下调了三次,汽油总计下调了1850元/吨,柴油总计下调了1780元/吨。其余五次均因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而搁浅,未作调整。
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大幅波动,持续下跌。据欧佩克于当地时间5月13日发布的最新月度报告,由于现货石油产量过剩,4月原油价格连续第二个月大幅下跌。石油价格环比下跌48.0%,降至17.66美元/桶,这是自2001年12月以来的最低水平。此外,报告指出,2019年欧佩克原油需求为每日29.8万桶,比2018年减少了120万桶。2020年,根据最近在欧佩克和非欧佩克部长级会议上达成的协议,欧佩克原油的需求预计为2430万桶/天,比2019年的水平低560万桶/天。
进入5月份,尽管国际原油价格出现了一定反弹,但仍未突破每桶40美元的“地板价”。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分析,“国内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有一个‘地板价’,这个地板价是40美元/桶,当前的国际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所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会调整。”至此,我国已连续第四次价格调整搁浅。
据了解,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提出“地板价”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设“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其中,调控上限(天花板价)为130美元/桶,下限(地板价)40美元/桶。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130美元/桶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桶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在40-130美元/桶之间运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正常调整。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线巡视员彭绍宗曾在3月17日的发布会上表示,“为成品油价设定上下限,主要是考虑中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同时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过低都会带来不利影响。过高,会加大用油行业和消费者负担,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过低,会影响国内原油开采行业的正常发展,削弱自给能力,导致对外依存度进一步上升,不利于保障国内的能源安全。”
“‘地板价’当初是为了抑制石油需求,因为中国石油对外需求已经占到70%多了,希望这个对外需求不要涨得过快;另外是出于节能减排、清洁发展的考虑,因为它毕竟是化石能源,这两个初衷应该都没有改变。”林伯强说。
下一轮调价窗口将于2020年5月28日24时开启,此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曾预计,综合多方面因素,国际油价在40美元或40美元以下的低位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从供给方面来看,沙特开打价格战后,沙特阿美计划4月份原油供应量增至1230万桶/日,与1月份供应量相比增长近25%。同时俄罗斯也计划从4月份开始增加原油产量。如果双方不回到谈判桌上,按此产能进行扩产,二季度全球原油将面临严重的供应过剩,原油价格也将持续保持低位。
林伯强也表示,“接下来,我觉得到年底可能都很难调整,现在很难看油价年底回到每桶40美元的迹象。”他建议,如果不能调地板价的话,政府可以把消费税稍稍调一下,因为消费税占终端油价的比例还是比较高的。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消息,“未调金额将全部纳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据了解,当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不是直接留给企业成为收入,而是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并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以及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实施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